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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控的策略分析

2020-12-23李迎松

西部金融 2020年7期
关键词:融资租赁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李迎松

摘   要: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融资工具,因为顺应经济发展而被现代企业广泛应用。但租赁业务本身具有金融属性,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多种风险。本文分析了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分类和风险管控策略等问题,认为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建立全面风控体系,培育全员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理念,提高资产管理能力,统筹规划租金及到期债务。融资租赁公司要研究解决风险的策略,不断完善风险的预警机制,逐渐形成在细分行业或领域内精耕细作、自身优势鲜明、有核心竞争力的租赁公司。

關键词:融资租赁;风险管理;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20(7)-0051-07

一、引言

自1952年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揭开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序幕,融资租赁便在欧美国家迅速发展起来,成为20世纪60年代世界金融创新潮流的产物。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促销、投资和盘活资产等作用于一体的新型融资形式,所以被众多的企业所选择。因自身具有融物与融资、贸易与信贷相结合的特点,能改善中小企业财务状况、推动产业升级和提升融资能力,因而被广泛使用。

改革开放初期,为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的融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率,融资租赁业务作为新的融资模式被引入我国。《2018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为11777家,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00亿元人民币。近十余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从2007年到2018年,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增长了50多倍。

融资租赁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种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的新兴融资方式,由于融资租赁渠道的便利及政策利好,各路资本蜂拥而至,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在国内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和合同余额也不断增加。但融资租赁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因其行业发展不完善、信息不对称、法律规范缺失以及会计、税务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项目操作中对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估、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力不强,由此造成的损失也限制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对业务风险的了解和认识却停留在表面上,风险控制工作也处于逐步摸索阶段,建设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必要而紧迫。

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风险类型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和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一)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信贷与租借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方式,其表现形式为融物,但实质上是通过融物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取得中长期流动资金。

融资租赁是由三方两合同组成的交易,三方当事人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是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三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融资租赁合同确定融资收益,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买卖合同按照承租人的指定购买设备,确定设备价格、型号及维保服务,出租人不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做担保。两个合同牵制了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承租人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对设备拥有廉价留购权利,通过支付较小金额的费用实际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计算首先要考虑出租人为出租给承租人而取得租赁物件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付,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租金。

(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风险类型

融资租赁公司是具有金融属性的一般工商企业,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也属于类金融的业务,类金融业务产生风险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信息不对称是金融风险主要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去识别风险,要结合真实案例去认真研究总结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出标准化、流程化的操作规范,要尽可能的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不仅是银行信贷的主要风险类型,也是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会对融资租赁公司造成重要的影响。这一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违约风险,即承租人无力支付或不愿支付租金而导致融资租赁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有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情况,承租企业为了获得融资,伪造、变造、美化财务报表,虚构租赁物,提供虚假的发票、银行流水,隐瞒负债、或有负债规模,隐瞒资金用途,通过关联交易虚构企业经营状况,为取得融资欺骗融资租赁公司。也有员工技能、判断水平和员工素养等知识和道德风险层面的情况,也有承租企业利用拥有的信息优势,对行业规则及潜规则的了解,采用融资租赁公司无法观察和监督的行为获取私利,损害出租人的利益,例如任意转移、销售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置抵押权等其他权利的情况。由于融资租赁业务通常期限较长,承租人的风险又呈动态运行,出租人风险管理过程中稍有疏忽,承租人的风险随时都有可能暴露出来。

二是融资租赁业务自身的特殊性。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不仅涉及到债权的问题,还涉及到物的所有权问题,不同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承租人承担的责任不同,交易结构也复杂一些。融资租赁还有一个特性就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即使租赁公司拥有物的所有权,但是租赁物是交由承租人经营管理的,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等通常是承租人或者供货人的责任,如果承租人不注意保养租赁物,维修不及时,以及超强度使用等问题,出租人无法实现对租赁标的物的全方位管理,承租人自身的管理漏洞或管理能力较弱也会转化为信用风险,都会导致融资租赁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员工未按程序或要求操作和外部不可控事件导致损失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政策法规、宏观趋势、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参与人员因素、系统缺陷、内部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员工工作规范、业务技能、租赁物瑕疵、缺陷或灭失、交付验收等流程管理。

3.租赁物风险

租賃物风险是指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丧失了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存在瑕疵,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租赁物处理价格明显低于预期价格,处置完租赁物的价格不足弥补租金损失的风险。所有权出现瑕疵或者纠纷的、租赁物未实际交付,或未全部交付,租赁物低值高估、虚构租赁物,被善意取得或被设置抵质押权利都有可能导致租赁物风险。

2018年2月9日,上交所、深交所和报价系统联合发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简称《指南》),《指南》对拟资产证券化的的租赁资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融资租赁ABS的发行和存续期管理进行了规范。也就是说上述文件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提出了相应的规范。

租赁物是租赁公司的风险底线,租赁资产证券化是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所以租赁物安全和租赁资产的质量就至关重要。

4.流动性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债务到期或发生给付义务时,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应收租金逾期率上升、汇率或利率市场大幅波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等都有可能诱发流动性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是次生性风险,主要的诱因是承租人违约率攀高;租赁公司急于扩张而战略激进,放开了流动性风险的比率管理或降低了审批标准;租赁业务中出租人是一次性将项目融资款项支付给承租人,而承租人会按约定的期限分期偿还出租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资项目金额和期限与融入资金错配,导致“短借长投”等。

5.市场风险

是指由于未来的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波动率的不确定性而影响租赁公司的既定目标的风险。融资租赁公司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是两种最主要的市场风险类型。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化的不确定性导致租赁公司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就是利息收入也称租息收入。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注册资本金、银行贷款和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银行贷款和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都是有成本的融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利差为主要收入的传统融资租赁业务必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当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内的利率为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但是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普遍较长,利差收入的边际效应正在递减,融资租赁业务有可能长期面临融资成本逐渐走高与业务定价受限的矛盾。

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不利变动致使融资租赁公司非人民币资产价值发生损失的风险。

6.政策法规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是指政府的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而给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带来的风险,主要包含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税务风险。主要是指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包括由于对税率、税收和优惠政策的变化使得企业在税法上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既定标准不一致,从而给融资租赁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法律风险。我国融资租赁的法规尚未出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合同做了解释性的说明。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实践来看,已对租赁交易起到了规范、保护和引导的作用,但没有涉及售后回租和其他租赁的条款,而且目前因融资租赁造成的法律纠纷已不单单是针对合同的本身,迫切需要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

三、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控的策略

(一)构建全面风控体系,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因为兼有融资与融物的特征,融资租赁公司普遍认为有物权在,所以可以弱化对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分析,导致租赁公司不能全面识别出融资租赁业务视角下承租人的信用风险。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构建全面风险控制体系、标准的操作规范,形成科学合理的授权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促进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保证租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有序、合规高效,形成租赁公司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严防员工道德风险,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1.全面尽调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运用多种信用查询工具,结合大数据信息持续关注承租人法人治理结构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关联风险、承租人经营管理风险、承租人(含保证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各项财务风险、营销策略、营销渠道风险等,准确把握承租人的市场地位、市场经营状态、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要全面完整收集承租人尽调资料,对资料进行详细阅读审查,继而结合承租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租赁物、国家产业指导政策、商务条件和风控措施等情况对承租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分析结论要进行讨论论证,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适度增信

租赁公司还要尽可能坚持在商务条件和风控方案中增加相应的保证或抵、质押措施,以提高承租人的违约成本,更多地约束和控制承租人的行为。融资租赁公司还应要求承租人为租赁物购买财产一切险,要求第一受益人必须为出租人,这样可以防止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由于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租赁资产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取相应的赔偿,降低或对冲租赁公司因租赁物毁灭而发生损失的风险。

3.精准稽核

融资租赁业务通过租赁公司项目评审后,要按照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风险措施,稽核岗位负责按照项目评审会决议逐一稽查核实决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面签、租赁物交付、租赁物公示、购买保险、保证金缴纳、付款等节点等工作是否全面落实到位。

4.建立行业负面清单

融资租赁公司要有专人负责研究行业和地区负面清单,探索研究行业及经济周期的规律,尽量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领域选择与民生相关的衣食住行、水电暖气等行业,或者是高新科技类新材料、清洁能源等有技术优势、现金流好的行业。租赁公司应审慎进入或不进入负面或限制行业雷区,避免因政策性的风险给租赁公司带来损失。

5.接入征信系统

融资租赁可以通过上海资信公司或者自己开发业务管理系统,和央行征信系统对接,征信接入一是可以向央行征信系统上报承租人租赁业务数据,在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可以通过上报征信系统起到债权逾期对外公示的效果,也是制约承租人的“软手段”;二是可以便捷获取承租人及保证人的征信及负债情况,汇集企业的负债信息。既能帮助融资租赁公司评估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又能起到债权逾期对外公示的效果,从而有效保护租赁资产安全。

6.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租赁业务全过程监管,通过还租提醒、租后检查、租赁物不定期巡查、抽查等措施密切关注承租人经营状况、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信用状况的变化;要重点关注检查标的物的标识是否完备;其次要对租赁物的存放、使用、保管、运营、维修、保养、投保等情况进行核查。这样有利于保障租赁物权利属性清晰,通过租后管理要全面了解租赁物在承租人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收益状况。要帮助承租人树立良好的还租习惯,对于出现租金逾期的承租人,要及时催收租金及逾期利息或罚息;对于连续出现租金当前逾期的承租人要结合公司资产管理措施及时行使抵质押权利等资产保全措施,保证租赁公司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信用风险。

(二)树立全员风险意识,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人才匮乏,因为员工业务差错、违规操作或承租人欺诈等问题,导致操作风险也呈持续上升趋势。提高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和操作指引、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有效规避操作风险是租赁公司的当务之急。

1.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

融资租赁公司要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意识是全面风险控制的基础。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做好分工明确,强化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将风险控制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身上,让员工充分了解每个岗位工作的重要性,监督落实每一个工作环节的风险控制工作,严防道德风险,规避在业务操作中发生的风险损失。

租赁公司要指导员工在开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和规范,做到全方位调查,认真核实,交叉验证。并要做好整个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预估新项目对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要核算整个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需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详细测算企业可偿债现金流是否能覆盖租金,为项目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

2.双岗制

租赁业务尽职调查要坚持“双人调查”、“背靠背调查”的原则,业务部、合规风控部代表各自部门为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负直接责任,其他项目人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应责任。业务部、合规风控部要各自组织讨论、修改和完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3.尽职调查

参加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现场,通过实地调查和与企业管理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其经营动态和资信情况,全面收集和承租人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在保证租赁项目质量和全面控制租赁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承租企业和租赁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尽职调查的各项工作。租赁项目分析应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对基础信息、原始数据的搜集整理应坚持真实性原则,对数据资料的选取及有效资产、费用、效益的界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分析报告要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揭示、客观评价。对于细分行业和不熟悉的领域可邀请行业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参与项目研究决策。

4.风险预警处理机制

融资租赁公司要结合实操设计建立一套科学的、规范的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理系统。必须深入研究宏观经濟发展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趋势,研究同业竞争格局,认识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条件等多重因素,对公司“做什么,为什么做”作出正确判断与取舍。承租人的风险预警机制应制定明确的预警信号,可按逾期期数、金额、风险缓急分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对风险类型、风险资产金额分别进行监测,对不同风险,要有处理预案,形成一套完整的承租人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上报、处置、反馈机制。

(三)提高资产管理能力,防范租赁物风险

租赁物是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要素,租赁业务又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特征,租赁公司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但是租赁物却被承租人直接占有使用。一旦租赁物所有权有瑕疵或租赁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公司都有可能被动成为财、物两空的局面,所以租赁物安全是租赁公司的风险底线。

1.租赁物买卖

融资租赁公司要全面把握租赁物买卖过程中的贸易风险,切实防范供货方信用风险、合同欺诈风险、合同订立纰漏风险、货款支付风险、货物运输受损风险等,要反复交叉验证租赁物权属状况及依据,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要把握售后回租业务中租赁物的所有权状况、租赁物转让的合法合规性、租赁物交付、租赁物公允价值、租赁物权属资料的完整,租赁物对承租人生产经营的重要性,租赁物使用场所、租赁物购置状况和租赁物技术特性等。租赁公司还要控制租赁物的技术风险,包括技术成熟度风险、质量及技术寿命风险、技术管理风险等,确保租赁物使用性能优良。

2.租赁物交付

在直接租赁业务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但租赁物多数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出具书面租赁物交付验收证明即可。但承租人是否真实收到租赁物至关重要,租赁公司必须确保承租人收到租赁物,在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也不能明确答复具体交付时间的情况下,符合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所以租赁物的交付不能只落实在租赁物交付验收确认的书面资料上,一定要确保租赁物真实完整的交付给承租人。而在售后回租业务当中,虽然交易本身就是资金的融通业务,但清晰明确、客观存在的租赁物依然极其重要,若租赁物不存在、虚假或者权利瑕疵,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极易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而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一旦认定借贷,出租人受借贷利率规范,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金、手续费、租赁物所有权等权利将难以实现。

3.租赁物公示

鉴于租赁业务中租赁物被承租人占有使用的特殊性,租赁业务中的租赁物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商务部融资租赁系统中详细登记租赁业务的合同编号、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租赁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方式、生产厂家和产品唯一识别号等要素,确保租赁业务项下的租赁物的唯一性和对外公示有效。

4.租赁物抵押登记

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还需要尽可能地和承租人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协商将租赁物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具体操作方法是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作为租赁物所有权人的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即租赁公司即是所有权人,又是抵押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条款指导了对租赁物进行工商抵押的登记方案,但实操中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各有理解,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也存在不确定性。

5.租赁物标识

租赁物标识是租赁物对外公示区分权属的重要手段,但租赁物标识容易遭人为破坏,因为承租人的风险也是呈动态变化的,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流动性紧张时期对无权处分的租赁物设置其他权利,租赁公司应当不定期巡回检查租赁物状况和租赁物标识,做好记录并并留存归档,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尽可能排除第三人善意取得。

(四)统筹规划租金及到期债务,化解流动性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是次生性风险,初创期的融资租赁公司多数依赖资本金投放,也有租赁公司依靠股东融资,所以多数租赁公司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主观认识和科学预判,管控流动性风险的意识就稍微淡薄一些。

1.资金合理配置

融资租赁公司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流动资金资源,实现资金最优化配置,增强流动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租赁公司要拓宽融资渠道,尽可能实现应收租金保理、租赁资产证券化等结构化融资,还需科学合理地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另外还需结合公司战略做好公司中长期的融资规划,储备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便于在有资金需求时能快速获取资金满足公司流动性的需求,避免发生到期债务清偿困难或信用危机。

2.现金流监测机制

融资租赁公司要根据承租人所处行业、行业地位、规模状况、融资金额、租赁期限、还租情况等状况,监测资产流动性的变化,特别是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特定情景或事件,前瞻性地分析和预判负债端及资金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建立定期流动性分析制度,包括流动性需求分析、流动性来源分析和流动性储备设计,健全各类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3.期限错配问题

对于租赁公司而言,业务期限和金额错配是常态,所以流动性风险管理也就至关重要。租赁公司要从思想上筑起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围栏。要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及应急机制,要回归租赁业务本质,不盲目追求政府平台和国有企业大额业务,业务单笔金额上限要结合公司资本金规模和公司战略规划,尽可能做到行业和承租人数量上的风险分散。要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决策机制,租赁公司要有专人负责公司现金流预测、流动性风险的预测和反馈机制。

4.催收及清收

融资租赁公司要构建应收租金的催收机制,确保租金按期回收。租金催收工作要责任到人,责任催收人员需要和承租人建立良好的业务沟通联系,要密切关注承租人经营状况,并按承租人还租日期建立应收租金管理台账,台账需按工作日每日更新。台账要素应该包括承租人、保证人、业务联系人、利率、保证金、手续费、区域、融资金额、期限、租赁物明细、还款方式、行业分类、起租日、还款日、租金金额、还款方式等。对于已逾期的承租人要建立管租责任人和清租责任人,要抓紧和承租人的有效沟通,尽早落实还租方案,已逾期的项目要稳步向前有序推进,要实现逾期租金余额及占比的持续“双降”。流动性风险发生时还可以向股东借款、增加资本金、处置资产等手段缓释风险,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就要提高资产质量、提升资产流动性。

(五)其他风险的防控及管理策略

融资租赁公司要加强对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要在熟悉的行业或细分的领域內开展业务,深耕细作,研究与投向行业相适应的风险控制模型和技术,不断积累业务经验,培养公司对相关行业发展变化的敏感性和前瞻性。租赁公司最好能形成自己的风险偏好,筛选相对优质的承租人,从而避免系统性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1.汇率、利率风险管理策略

租赁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利率和汇率风险监控,动态监测汇率波动及外债头寸,外资租赁公司可采取资产与负债币种匹配方式来对冲汇率风险。实操中可结合国家货币政策、金融机构释放出的信号等信息预判未来一段时期内汇率和利率的走向,考虑和出租人合同如何约定会降低或避免租赁公司的利率风险。

2.政策法规策略

在过往的真实案例中,售后回租业务中融资租赁合同因各种原因被认定为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案件比比皆是,融资租赁合同一旦被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对应的合同条款的效力也将会收到影响。合同法律性质的改变,将导致融资租赁公司的权益受到影响。所以租赁应该对租赁物的真实性,以及租赁物的所有权权属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夯实租赁物,合理设置交易结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租赁物交付的程序,避免交易过程的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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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李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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