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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合作模式研究

2020-12-15MukhammadievJamil高庆咏

乡村科技 2020年22期
关键词:中乌乌兹别克斯坦一带一路

Mukhammadiev Jamil 高庆咏 任 鹏 赵 玲

(吉林农业大学,吉林长春130118)

1 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乌农业合作的持续加强,中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和第二大贸易伙伴。目前,中乌两国之间开展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日益增多,为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业以畜牧业和种植业为主,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主要存在4个问题:①乌兹别克斯坦人才资源缺乏、农业机械设备老旧,机械化生产水平不高,导致粮食产量较低;②乌兹别克斯坦农产品结构单一,需从国外进口来满足本国国民的需要;③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导致对农业的投入相对不足;④乌兹别克斯坦属于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受此影响,农产品供应期较短,而且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对粮食的保存和运输能力较弱。

2 中国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通过不断创新生产技术,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全国各个地方都陆续推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重视创新能力的提升,打造农业现代化产业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机械化是中国一直努力推广的一项农业改革,为此中国推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绝大多数农民受益。2018年,全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7%,并且在主体培育、政策保障、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和农机综合调度上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就。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量农业机械被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管理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行情、信息等因素也极大地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1]。近年来,国家不断探索土地集中、规模化生产经营模式。但是,土地经营权入股作为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规范,有很多风险需要防范,有很多政策需要配套。

3 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合作的基础、机遇及挑战

3.1 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合作基础

两国建交以来,中乌之间的贸易额持续增长[2]。2018年,中乌两国在农产品交易方面的贸易总额为6 930万美元(约4.88亿元),同比涨幅高达60.8%。其中,果蔬对华出口增长170%,达4 620万美元(约3.25亿元)。

3.1.1 政治互信。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有着高度的政治互信、务实合作和卓有成效的文化交流,两国关系进入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3.1.2 文化交流活跃。两国建交以来,在文化领域的交流逐渐增多,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这为促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增强两国政府之间的互信、牢固两国经济纽带具有重要意义。

3.1.3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中乌之间的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典范[3],为中乌两国合作提供了平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后,总体提高了乌兹别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降低了两国之间资本、商品、能源和人员的往来成本。2018年,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公路正式通车,大大缩短了中乌之间交易运输的时间,使两国经贸更加便利。

3.1.4 市场前景广阔。乌兹别克斯坦国内市场较大,拥有3 000万人口,国内消费能力充足。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市场潜力很大。此外,乌兹别克斯坦还与11个独联体国家缔结了自由贸易区协议,确保乌兹别克斯坦的商品可以免税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同样,中国的商品也可以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免税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4]。

3.2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合作面临的机遇

3.2.1 有利于促进双方产业优势互补。从农业生产方面看,中国的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优势,乌兹别克斯坦在棉花、羊毛、畜产品等土地集约型农产品生产中具有较大优势;从农产品加工方面看,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可以实现产业互补[5,6]。

3.2.2 进一步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与外国的农业合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务保障和支持。其中,以亚洲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为代表的金融中介平台,为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园,提高农产品口岸通货能力,拓宽农业合作渠道,方便两地农产品的运输。同时,通过兰新铁路,可以直接将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输送至中国,极大地方便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3.2.3 有助于营造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乌两国近邻,两国居民在思想文化等方面具有很多相似之处[7-9]。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将与沿线国家在各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相似的文化会促进两地的经济合作,随着双方利益来往越来越密切,必将创造一个稳定的合作环境[10]。

3.3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合作面临的挑战

3.3.1 经济政策多变。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政策主要以总统命令的形式发布,但频繁的总统命令往往以否定自己此前的经济政策的形式出现。多变的经济政策削弱了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环境,从而影响了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决定[11]。

3.3.2 投资环境较差。以往,中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投资利润较低,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导致中国企业家对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持观望态度。此外,乌兹别克斯坦有拒绝正常货币兑换的情况,而且乌兹别克斯坦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不依法办事的问题。乌兹别克斯对中国企业的发展还有各种特殊障碍,如海关限制、环境保护监测等。

3.3.3 两国间贸易规模较小。在中乌合作中,相似的产业结构也是长期制约两国贸易发展的棘手问题。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新疆的纬度和自然条件比较相似,导致两地的支柱产业也相似。因此,两国之间的贸易规模虽逐年提升,但总体来看相对较小。

3.3.4 交通不畅。中乌铁路运输路线需穿过吉尔吉斯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铁路宽度为1 520 mm,但中国的轨道宽度一般为1 435 mm,导致两国之间的贸易过程非常烦琐。虽然中吉乌公路于2018年正式开通,但是公路运输成本高,不能运输大量物资,不适合长距离货物和大宗货物的运输。所以,交通问题依然是两国进行贸易的棘手问题。

4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农业经济合作模式选择

4.1 技术联盟合作模式

中乌两国农业领域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农业是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由于资金缺乏、农业技术落后,农产品加工程度较低,在农产品深加工、中高端补品、医药产品等领域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具有较大的开发空间。

中国企业可以用国内的农业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在农业方面开展合作。例如,加强棉花生产与深加工合作,加强小麦、杂交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合作,加强牛羊养殖合作,加强两国农业机械生产合作,加强果蔬生产和保鲜合作,加强农业技术人员技术交流。

4.2 跨国投资模式

仿照中国—东盟自贸区等模式,逐步建立中乌自由贸易区、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区,通过农牧业专项互惠协议等方式,降低中乌、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的农牧业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通关效率,推进农牧业产品贸易区域一体化建设进程,促进两地之间经济交流,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

4.3 农业园区合作模式

以重点突破、辐射全局为战略步骤,集中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在合作国设立农业高新区,逐步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引领双边合作,促进区域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12]。

在具体模式上,可根据合作需求不同,采用海外园区建设模式和“两国双园”模式。海外园区建设模式,即是在合作国优选适合区位,由两国共同建设农业高科技开发园区;“两国双园”模式是我国近年来深化国际合作的一项新模式,两个主权国家在对方互设产业园区、联袂发展。

4.4 国际会展模式

2016年,习近平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国事访问并出席了在塔什干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第十六次会议,其在会议上指出要想确保“一带一路”倡议顺利进行,中乌两国的关系尤为重要,希望能全面提升中乌友好合作关系水平,为日后中乌全面合作开启新的篇章。这次访问对于推动中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两国立法领域交流与合作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和各国共同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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