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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的监管对策

2020-12-15何锦松

云南农业 2020年3期
关键词:景东农资农药

何锦松

(景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云南景东 676200)

农用物质简称农资,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保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农产品的安全,也是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工作重点。为此,根据景东县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对策以促进全县农资经营行业及农业产业健康、稳步发展,使农资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农资经营现状及监管成效

(一)农资经营基本情况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农资市场开放,景东县农资市场迅速发展。至2018年底,全县有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门店323家,其中农药化肥(企业)门店133家,种子经营190家,取得农业投入品经营上岗证的有433人,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及部分行政村。经营主体由原来的以供销系统和农技系统为主转变成供销、物流、农资公司、个体经营为主的农资经营市场,没有形成统一的供货配送网络。随着农业投入的增加,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农资使用数量和品种不断增加;农资经营网点多而规模小,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造成的不良价格竞争,不良经销模式竞争等已成为影响全县农资市场秩序的主要因素。

(二)农资市场监管成效

景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2012年成立以来,至2018年查办农资经销违法行为案件共计123件,出动执法人员290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200余个,查处违法经营农资25余t,罚没收入达18.3万元。

二、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网点分布多而广

由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经营市场逐步开放后,农资经营办证手续比较简单。种子经营者只要取得种子经营委托书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农资经营者只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就开始经营,致使景东县农资经营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给监管工作带来压力。

(二)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仍存在

个别不法商贩利用农村农资批发网点、个体经销户,采取送货上门,部分农资经营户游串跨区经营、走村串户销售等形成贩假、售假、无证照经营。由于流动性较大,对监管有一定难度。个别农资经营主体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主要表现在农药、化肥和种子经营方面,部分农药经营户利用其销售渠道擅自配送化肥,部分种子经营户超范围经营散装种子。

(三)农资外包装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化肥虚假标注、标识不清的问题严重。通过检查发现市场经营化肥,特别是小厂家生产的化肥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外包装上没有生产的厂名、厂址和具体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标注,有的标注企业,生产标准已经过期,而袋内也没有合格证,即使有合格证也无生产日期;有的外包装上标注外国原料加工或原产地,其实为国产,但没有标注具体的国产分装企业或加工企业;有的只标注总养分,而没有标注其中成分量如复混肥;有的复混肥将养分标注很高,实际把微量元素、有机质及其他添加物计入到总养分中;有的外包装上标称一次施肥无需追肥;有的明明是复混肥,外包装上却标注为复合肥;有的有机肥在其宣传材料上称含有多种物质,而其产品外包装上却没有标识。这些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存在明显的虚假标注和欺诈行为。二是更换包装,制售假种子行为存在。由于利益驱使,有个别不法之徒私自包装,加工生产假种子谋利;有的种子外包装标识或者标签,内容不相符,特别是有的进口种子没有中文标识。三是农药标识存在扩大范围现象。虽然对制售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经销商已经不敢经营销售,经营销售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违法行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但农药随意扩大使用作物及防治对象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农药产品登记1种作物及1~3种防治对象,标签上标明几种甚至是多种,标识为“专家推荐”的使用作物和防治对象或作物及病虫图片等。部分违法厂家为吸引农民,扩大产品销量,在标签使用说明中有意降低使用剂量,误导农药使用,这些问题对农民来说很难防范,需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并引导规范。

(四)农资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在执法检查中通过肉眼看不出农资质量问题,但在对农资检查抽检时内在质量检测结果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种子高标注发芽率和纯度,检测结果种子发芽率、纯度不足等;农药虚假标注成分和含量,检测结果与农药名称不符合,纯属假农药;化肥真假混销,有的经销商将低养分或串袋后的肥与真肥掺在一起销售,让消费者和监管者很难发现。

(五)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假防假技能不高

农资市场的消费者主要是农民,农民群众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大部分农民对真假种子、农药、化肥的鉴别能力较差,只图价格便宜;购买无包装的散种子,有的不注意辩认包装和商标是否正规;部分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注意索要正规发票和有关销售凭证,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对农资市场监管能力较弱

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素质整体不高,适应新形势农资市场监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有的原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不敢执法现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少,景东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从2012年至今,尚未得到充实而农资市场散且广,农资销售季节性强,监管难度大,加之农业执法经费没有按规定纳入预算,执法经费面临严重紧缺,农资质量抽检费用等支出没有保障。农资市场监管条件不完善,执法手段落后,对农资产品监管只能凭手摸、眼看,职能发挥不到位,农业执法力量分散。

三、农资经营市场的管理对策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一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及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农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三是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突出市场的整治重点,在执法整治中,紧紧围绕种子、农药等重点。以农资代销店、不定点的游摊、无固定门店的流动商贩为重点整治对象,对未取得证照,经营“三无”、假劣、过期失效农资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形成强大舆论态势,以震慑农资销售违法行为。

(三)开展检测,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关

农资质量检测是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关的关键环节,是发现案源的最有效途径。根据省、市安排计划,认真开展好种子、农药等疑似问题农资的检查与抽检。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资要加大清查力度,对经营严重不合格农资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放心消费;积极实施不合格农资召回、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清除出市场。

(四)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如何在检查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执法准确,培养一只高素质的农业监管执法队伍是关键。农业执法机关应先从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入手,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农资产品知识、农资抽检方法、农资案件查办等方式,使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做到有问题能查出,有案件能查准。

(五)提高农药经营准入条件

加强对农药经营者的审定标准,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目前景东县农药经营者多,且自身素质不高,农药品种太杂,农民素质普遍较低,信息闭塞,对品种知之甚少,农民购买农药主要靠零售经销人员的推荐介绍。如果零售经营人员不懂专业知识,那零售人员向农民推荐品种好比“瞎子牵瞎子走路”。因此,对经销人员一定要提高准入条件。

(六)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执法人员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两帐一卡一书”制,实现农资可追溯管理,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农资,健全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让不符合规定的农资店通过年检,自然淘汰出局,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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