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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路径

2020-12-14

农业工程 2020年5期
关键词:农民人才培训

江 洁

(西安培华学院,陕西 西安710015)

0 引言

作为农业大国,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不断探索的过程中,为破解农业发展人才制约,新型职业农民被寄予厚望,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已为构建专业的农业人才队伍和“三农”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但在新时代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质量仍然有待提升,职业农民的培养需兼顾质量和数量的有效提升,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路径成为研究热点。

1 必要性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必要手段,在“三农”攻坚克难的关键期,通过农民的职业化发展能够使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前期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奠定了人才基础,相应的政策条件在不断完善,为培养工作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多的农民意识到成为职业农民的重要性,进一步促进了农民职业化发展的进程。

1.1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新时代背景下的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民与农业提出高的要求,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推向新高度。新时代对农业提出现代化、多元化及绿色化的发展要求,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需具备适应这一发展要求的必要素质,需通过加大培养工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时代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具备新思维和新作为,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能够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发展完善农业,建立起终身学习的新理念。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基于农民绿色思维的培养,是确保绿色生态农业真正实现、造福后代的有效手段。新时代是扶贫攻坚的关键期,需通过职业农民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1]。

1.2推进农民职业化发展

农民职业化代表农民向职业标识的有效转化(即职业农民的生成),使农民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农民职业化的基础和重点在于职业农民的培养与评定,职业农民有利于撕除农民身份标签,建立起农民同其他工作无差别的理念。职业农民与其他职业(产业人员、科研人员、医生和教师等)一样享受同等地位、尊严及职称评定的待遇,通过农民职业发展规范化、专业化与标准化的建立,实现构建和实施专业规范的管理制度及完善的配套措施的农民职业化目标。

1.3解决农业人才瓶颈的有益尝试

多年的实践探索过程表明,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是农业队伍建设亟需解决的一项问题,是导致农业人才培育工作效果不佳、新生力量后续不足的重要原因。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通过院校助推“三农”人才沉下基层,同时提升存量农民的综合素质,从相关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中(本科生及研究生等)选出新一代职业农民进行定向培养,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支持下通过完善配套措施、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提高对农业人才的吸引力,以推力、吸力双管齐下,真正做到双向动员,从而使农业人才缺失与流失问题得以有效解决[2]。

2 存在的问题

2.1社会环境层面

目前社会普遍存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了解和认同不足,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知缺少时代的内涵,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普遍存在市场及政策观念淡薄、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片面的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只是一种新提法。城市居民则因对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不足,没有把农民当做一种职业而给予同等的尊重和认同,导致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能力不足(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增加了从事农业的生产成本,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力的提高[3]。

2.2制度环境层面

在政府各部门、涉农的社会组织及学校等主体间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存在各部门重复投入的问题,限制各方力量的充分发挥。政府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仍然起到主导作用,而社会组织(包括涉农院校、涉农企业等)的应有作用却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现阶段,部分地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普遍以等级、类别、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等作为判断指标,对职业农民包括基本素养等在内的认定制度不健全,难以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求相匹配,不利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质量。不完善的土地流转价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业农民的农业规模经营的开展,部分地区存在因非理性加速土地流转规模而拉高土地流转价格的问题,增加农民规模经营成本,降低新型职业农民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

2.3金融环境层面

财政经费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中投入不足,人均培训经费的投入难以满足实际培养要求,培养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大部分由国家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投入的积极性普遍不高,限制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规模。参与培养的社会培训机构通常先垫付培训费用,然后从财政部门得到补贴。一些涉农的社会培训机构因难以获利,仅仅能够实现收支平衡,降低了社会组织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补贴方式的合理性也有待提高,在“三权分置”政策实施的背景下,补贴条件基于拥有承包权的农户,补贴对象通常为具备耕地承包权的出租人而非承包土地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农民普遍面临农业借贷难的问题,农业生产易受自然和市场风险影响,一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借贷的积极性不高[4]。

2.4教育环境层面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内容缺少全面性,教育模式过于陈旧,相关教育大多仍以农业技术教育为主,缺乏对农业的全方位教育(包括农业性质、技术、文化、管理和发展理念等),难以培养出具备爱农业、懂技术及善管理优势的新型职业农民,以传统授课方式为主的教育模式存在抽象性高、操作性差的不足。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师资队伍建构不合理,理论型及经验型教师分离,理论水平高的学院理论型教师缺少农业实践经验,具备丰富农业生产经验的经验型教师则缺少理论支撑,导致难以保证职业农民的培养质量。身份限定较强的培训对象缺少精准度,部分地区将参加培训农户的条件设置为具备本地区农村户口且有耕地,限制了想要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的积极性[5]。

3 培养路径

3.1坚持存量农民与增量农民的培育双管齐下

目前我国农民主要可划分成新型职业农民、存量农民及增量农民3类。存量农民指能够转型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以农业为生的传统农民,该群体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增量农民指潜在的未来农民,包括将来可能成为农民的群体或涉农专业学生。对于不同类型农民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育过程及培养手段。

3.1.1推进存量农民彻底转型

通过开展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存量农民的传统思想,发挥包括新农民在内的现有职业农民的带头引领作用,提升存量农民的自主学习意识,培养市场观念,帮助其提高对科技与新事物的吸收和掌握能力。改造存量农民的关键在于提升其知识水平和学历水平,通过优化遴选制度、深入开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学历工程,确保有需要的农民能够获取有针对性的学历教育渠道,给予一定的教育补助,鼓励其主动参加多类型及多层次的培训活动。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及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存量农民道德素质、丰富其文化生活,把农民视为正式职业,以职业标准要求自己。

3.1.2培养增量农民

对涉农专业学生可参照免费师范生模式开展农业定向培养,由政府同院校合作,为毕业后愿意加入农业生产的学生提供低成本的高等教育机会,并在教学过程中向系统农业教育侧重,让有真才实学的农业人才积极高效地投身到“三农”工作中,为发展农业输入可持续的动力。通过综合运用资金鼓励、技术支持和项目对接等方法加大政策扶持与倾斜力度,留住新型职业农民,让其有获得感,调动职业农民主动奉献积极性,助力其个人与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与农业吸引力。政策倾斜需有针对性,提供基金、技术与项目支持时需因地、因人制宜,制定细则以确保有据可循,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未来职业农民,通过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包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农业从业人员待遇及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及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等)及乡村文化建设塑造淳朴向善的良好乡风、加强农村与农业吸引力[6]。

3.2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

3.2.1创新学历教育培养模式

建立“专、本、硕”培养机制,完善成人函授教育及培养机制,持续推进学历提升工程。传统的涉农院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工作中,函授学历教育大多停留在中专与大专两个层次,普遍缺失进一步上升的通道。培养新时代职业农民可在继续推进函授专科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专、本、硕”培养机制的建立提升学历教育层次,形成多维度人才培养体系,兼顾横向发展与纵向培育,可从每年专科毕业生中挑选出拔尖人才接受专升本教育,再从专升本毕业生中挑选一定比例的优秀人才继续深造,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需求。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由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共同成立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发展情况制定顶层设计规划及有关政策,明确主体责任,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农民教育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由多方共同承担教育费用,可由政府、学生及社会相关组织共同分摊教育费用,严格监控全程教育质量,通过改革教学模式、宽进严出确保教育质量的有效提升。在涉农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拔部分学生实行独立班制的教学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如案例+理论教学、项目+实践教学、情景+产学研教学等),由多领域校内外导师共同提供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指导,培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职业农民,提供后续深造与就业机会,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实行淘汰机制[7]。

3.2.2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机制

发展职业农民非学历教育,运用非学历教育模式开发高层次培训项目,在满足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的基础上,形成长期、稳定而全面的制度,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更高层次及要求的精英化培训,遴选具备较高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的高层次培训对象(如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等高学历人才),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制定阶段性高层次培训目标,具体可分为能力提升阶段(主要针对评定职称前,通过提升各方面素质与能力取得高级职称)和继续教育阶段(主要针对评定职称后,巩固并更新已有知识,通过职称定期审核)两个阶段。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设置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课程,建立课程库,坚持能力提升和道德素质培养,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结合运用线上与线下课程教学模式,对云平台与Moocs等现代教育平台进行充分利用,建立线下的实训基地用于开展现场教学,建立非学历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包括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推动建立完整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8]。

3.3完善外部保障机制和渠道

(1)配齐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制定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现对农民行为的指引、评价、教育和预测功能,完善职业农民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职称评定细则(初级、中级与高级职称评定条件、程序及相应待遇等),明确第三方权威机构,制定认定扶持办法,分类型明晰认定条件、程序及具体措施等。

(2)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共同体(包括政府、相关单位、高校、农民协会、银行及新闻媒体等)共同推进培育培养工作,形成各方合力。政府通过资源调配与政策制度等方法引导统筹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设计、推出更多金融产品给予扶持,通过农民协会组织开展丰富实用的培训活动(包括交流会、学习论坛及实地考察等)。农业企业同涉农院校合作设置专项奖学金、实施项目对接、提供实训机会,高校可定向培养输出人才,通过新闻媒体界的榜样宣传、政策法规普及等措施形成职业农民良好的学习培养氛围。

(3)实行“淘汰制”,对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成立监督评价委员会监督其行为举止,对职业道德缺失、违法犯罪等行为取消其职称。实行年度考核,设置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条件,规定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长,组织农民技能测试,建立重新培养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可重新培养[9]。

4 结束语

新时代“三农”攻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职业农民的支撑,对高精尖、高学历农业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将以精英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实现为重点,尤其需要充分发挥涉农院校的培养能力,通过多种手段的综合应用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规模化发展,从而使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得到显著提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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