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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诉求、内容、路径

2020-12-08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宪法培育法治

邓 映 婕

(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40)

大学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是党员干部队伍的后备军,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立足新时代,让大学生普遍接受与法治理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培育大学生运用法治化解矛盾、保障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维能力成为高校法治教育的责任和使命。

一、 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时代诉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高校法治教育工作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健全大学生法治人格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大学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与国家的法治要求还存在差距。强化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是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的起点。

1. 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法治人才培育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1]。

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法治新时代。首先,全面依法治国之“全面”意味着将法治延伸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法的程序性、规范性、权威性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其次,由“法制”主导的单线、静态逻辑向由“法治”主导的多线、动态逻辑转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意味着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纳入法的范围。最后,以宪法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宪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及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崇尚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庄严氛围。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大学生法治思维同步发展,高等教育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全面实施的重点。新时代大学生不仅要熟知基本的法治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体系的认同度,更应具备依法判断、解决问题的法治思维能力。因此,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

2. 大学生法治思维有待加强

多年来,大学生法治理念基本形成,法律知识基本掌握。但对宪法的认同和践行不足,对维权手段和法律责任一知半解。这成为大学生违法案件发生的导火索。

(1) 宪法在大学生生活中的“虚位”和“缺位”触及法治思维培育的痛点。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我国法治建设充满期待,热切关注宪法热点事件,但是这种热切和关注却无法真正落实到日常行为当中。首先,不重视宪法(1)问及“现行宪法进行了几次修改?”只有45.64%的大学生回答正确;问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哪一年写入宪法的?”只有两成的大学生回答正确。(耿怡雪:《大学生宪法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对于宪法日、宪法的制订修改等基本内容并不了解,显现出他们并不真正从内心认可宪法对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其次,不了解宪法(2)关于“您认为下列哪个法律与我们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的问题中,78.8%的大学生选择民法,只有7.1%的大学生选择宪法。(祁赛喃:《当代大学生宪法教育研究》)。当代大学生不了解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功能,特别是没有充分理解宪法在维护自身权益,规范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最后,不践行宪法(3)在“您觉得宪法可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吗”的问题上,36.9%的大学生持怀疑态度,38.24%的大学生持否定态度,认为有特权的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赵翠:《当前我国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当代大学生尚未形成利用宪法价值来指引自身行为的自觉,对宪法的信仰和运用没有足够的信心。宪法在中国的现状破坏了大学生法治思维形成的“先天土壤”。

(2) 大学生对权力、权利、责任的认知偏差成为法治思维培育的难点。首先,权力认知偏差(4)在“当您发现某些国家机关领导或工作人员存在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时,您会怎么做”的问题上:3.2%的大学生选择视而不见;42.4%的大学生表示会主动检举;42.6%的大学生尽管痛恨该行为,但不会揭发;11.7%的大学生不知道该怎么做。(石媛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域中大学生宪法意识研究》)。大学生囿于自身认知的局限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权”与“法”价值定位模糊,对如何看待权力、运用权力、恪守底线缺乏正确的法治判断;其次,维权经历和能力不足(5)53.50%的大学生没有维权经历,85.02%不了解校园内消费维权的途径或组织。(广西师范大学开展315消费维权调查)。消费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因不了解维权渠道且认为维权成本高、维权过程繁琐望而却步,甚至存在“轻诉厌讼”的心理。大学生深陷“校园贷”等现象反映了大学生用法律判断和分析事件、辨别是非、保护自身权益的思维能力不足;最后,法律责任感缺失。大学生违法犯罪低龄化,犯罪种类多样化(6)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3年办理了58件158人涉及大学生就业的犯罪案件,这些涉案大学生均毕业未满3年。在该院办理的58起案件中,涉嫌诈骗犯罪的大学生多达76人,占48%。传销类案件占所办案件的25%。余下的27%散见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拘禁、盗窃等犯罪行为中。(《检察日报》:2017年7月26日04版),作案手段隐蔽化,反映了大学生钻法律空子现象多发。毕业生“才出校门便进牢门”的现象引发广泛关注。

(3) 大学生对规则、证据、诉求方式的不敏感,践行难成为法治思维培育的堵点。首先,不遵守规则。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7)60.4%的受访者确认自己或周围同学在大学期间有过作弊行为,66.6%的受访者感觉当前大学生作弊现象普遍,30.0%的受访者认为大学生作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中国青年报:《54.3%受访者认为大学生考试作弊不诚信》)折射出大学生缺乏严格的法治纪律,蔑视程序的公平公正。受社会急功近利、法不责众风气的影响,部分大学生对违反程序、投机取巧的做法心存侥幸,甚至产生心理依赖,逐渐形成突破法律法规走捷径的思维方式;其次,忽视证据合法性。在就业压力大的环境下,大学生择业关注工资福利多过法律程序,对就业单位正规性、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合法性、工作条件安全性等问题思考较少,往往易误入就业陷阱;最后,不了解诉求途径。大学生在生活、实习、创业、就业的过程中对法律程序知之不清,部分不了解诉求途径的大学生,在遭遇违法陷阱时不知道如何搜集证据和按法律程序诉讼。

3. 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体系尚未成型

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共同导致了大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欠缺。

(1) 高校法治环境浸润作用弱化。①高校行政型思维方式导致高校法治氛围泛行政化。高校从校级到院级的“直线-职能”结构在行政上的层层隶属关系,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与校纪校规之间的制度传递关系限制了大学生的参与权和申诉权,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正在弱化。②高校的普法平台和维权平台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一般普法教育只是按照上级文件和规定,在形式上落实普法内容,鲜有安排高层次的讲座讲坛和网络课程有针对性、系统性地传播法治内容。而大学生维权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使大学生因信息和诉求渠道不畅通而错过权益维护的最佳时机。

(2) 法治教育课堂成效式微。法治教育长期停滞在传统的“法律教育”“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模式当中,“不违法”的思维教育大于“维权”的思维教育。①在培育内容方面,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弱化法律案例的分析。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渠道,然而,法治教育的相关内容主要集中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课时的压缩和师资队伍的法律专业素质制约了法治目标的实现。②在培育途径上,忽视课程法治。除法律专业大学生外,其他专业大学生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习得法治知识,在有限的时间、内容、活动场所内,专业课程对法治的渗透不足,各专业学生对在未来的职业中应当如何践行法治缺乏知识储备和实践训练,阻碍了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3) 法治实践训练不足。 ①在培育理念上, 高校法治实践活动和实习机会主要提供给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群体, 在非法学专业群体中渗透还占少数。 大部分大学生无法通过实践活动巩固所学的法治知识, 领会法治意图,培育法治观念, 一旦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诉讼途径往往不知所措。 ②在培育模式上, 高校法治教育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 注重单纯的理论讲授, 没有充分利用班会、社团、网络等平台拓展大学生法治思维训练, 导致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动力难以转化为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主要内容

新时代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培育以宪法至上为价值追求,以权力、权利、责任为核心要素,以程序公正为基本原则。这是当前法治思维教育的主要内容。

1. 法治思维内涵

一方面,法治思维属于法治文化精神层次的第二层,是法治意识由感性上升至理性,由观念上升至思维的结果。法治思维建立在法治意识的基础上,并对法治践行者提出诸如合法性判断、逻辑推理、综合分析等更高的要求,最终形塑人的内心价值观和态度,将对法治的认同和尊崇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是有区别的。法律思维侧重的是专业法律方法论对法律职业人的影响,是一种严谨的职业思维。而法治思维则贯穿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标准,更多地强调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治的其他要素来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引导社会秩序、推进良法善治的思维方式,与人治思维、权力思维相对立。

2. 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重点

(1) 培育宪法至上的价值追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引导大学生信仰宪法,树立宪法权威,以合宪性为基础检验自身行为,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首要内容。首先,充分认识宪法的根本性地位。没有宪法,就不可能有法治,不实施宪法,也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宪法思维培育首要的是灌输宪法的基本规则和价值理念,让大学生了解民族生存发展的方向及国家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而制定的基本纲领和举措。其次,拥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信仰。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这个法律的存在就形同虚设[3],宪法是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4]只有培育大学生从内心真正认同并产生宪法至上的信仰,才能使他们自然产生对宪法精神的向往和遵从,从而真正发挥宪法的威信和力量。最后,以合宪性行为为检验标准。宪法思维体现在以宪法为标准和尺度观察社会现象,分析矛盾纠纷,解决法律问题,这是宪法信仰的外化和升华,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锻炼大学生独立地按照宪法的价值秩序、基本规定及基本程序进行合乎宪法精神原则的判断,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基本要求。

(2) 培育依法用权、依法维权、依法履职的思维方式。首先,摒弃传统的特权思维,培育新型的权力思维。法治思维教育不仅要培育大学生如何过好“权力关”,提高政治鉴别力,同时也要引导大学生走出官僚文化、人治理念的权力思维怪圈,积极监督权力是否在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轨道上运行,抵制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其次,破除私力救济思维,培育公立维权思维。高校应立足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和职业方向,培育大学生积极的权利主张,训练大学生的维权思维,以引导大学生养成从权利的角度观察、分析、推理问题的方法和习惯。最后,克服避责思维,培育责任担当思维。只有让大学生形成对规则的自律性,对社会的责任感,才能使大学生明确合法与违法的边界,在思维抉择上以法律为基准,使尊法守法成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3) 培育程序公正的践行原则。程序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5],程序是法治运行正当性的前提,程序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和落地。首先,培育规则思维。规则思维旨在要求大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按规矩办事,将“是否符合既定规则”作为行事出发点和处理问题的操作杠杆。其次,培育证据合法性思维。检验法治思维是否形成的主要标志是能否熟练掌握具体的证据链证明具体事实。培育大学生的证据意识、合法的证据收集能力及清晰性、客观性与可检验性的证据分析方法是锻炼程序思维的有效途径。最后,培育底线思维。程序正义是司法正义的底线,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底线。就世界观来说,要教育大学生以正当程序抵御公权力的恣意妄为,取代不正当的关系网,消除潜规则,使各种利益博弈行为、纠纷、矛盾在合法的程序下有序进行。就方法论来说,培育大学生遇事不是“找熟人”,解决矛盾走程序不是“走关系”的法治思维[6]。引导大学生主动守住不犯错误的底线,将程序公正的理念贯穿于生活学习实践全过程,确保行为的整个过程都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三、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路径建构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在发展模式和实效性上走出新路子。依托高校平台建构新的培育路径,需要转变仅仅以课堂为阵地,以思政课教师为授课主体的传统模式,转而创新课堂与实践、环境相结合的培育模式,使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成为可能。

1. 深化依法治校,涵养法治文化

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在高校的落实,依法治校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互为良性循环,将法治思维融入教育治理全过程,融入人才培育全过程,凸显法治的示范效应,为塑造大学生法治思维提供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

(1) 以法治化的治理体系替代行政化的治理体系。①让大学生参与到依法治校的过程中。高校创造条件让大学生参与到建章立制和学校公共事务管理中,提升大学生主体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引导大学生从政策思维、人情思维转向法治思维。同时,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平台和部门求助。②完善高校与大学生利益相关的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高等教育治理范式转型不仅依赖于教育法律的常规性修订及法院的“释法”,还要依靠那些看不见的非成文规则、专业惯例或柔性的软法规范[7]。通过规范和完善大学生奖助制度、处罚制度、服务制度的程序性,让大学生在制度实施中感受到高校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规则秩序的体验中逐步了解法治、认同法治,养成和确立法治思维。

(2) 提高高校治理主体的法治思维。高校治理主体的言行举止所传递出的法治思维能够凸显法治示范效应。无论是校级领导层的顶层设计,还是院系管理层的组织执行,或辅导员层面的具体操作,都应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权限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同时,教职工应自觉树立依法治国的意识,熟知、认同并践行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理在教学、科研、行政事务中遇到的问题,以“知情意信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治思维。

(3) 营造校园法治文化。依法治校应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使大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这种“化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8]。一方面,通过传播法治资源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依托传统教育方式,还可以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微博等网络自媒体社交平台,构建网络课堂或网络交流空间[9]。如充分利用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图书馆、教室、食堂、宿舍、校园网等阵地,更新和推送法治资源。另一方面,通过丰富的法治活动吸引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使法治不仅仅是教科书上的基本方略,而且渗透到大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法治活动将法治思维融入大学生的精神世界,让法治成为严以修身、立言立行的标尺,自觉抵制和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现象。

2. 立足“供给侧”,寻求课堂优化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课程必须立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发展实践,从教育端入手,探索适合不同群体实际的教育模式,实现育人性、精准性、实效性的教育资源输出,推动由需求侧(受教育侧)拉动到供给侧(教育侧)推动的模式转变。

(1) 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同时提供法治选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①作为主要供给方的“基础课”应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大学生的法律困惑。针对大学生从在校勤工俭学,到校外实习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维护劳动权益,再到毕业后创业、择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有效开展法治思维训练。②开设与大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治选修课。选修课对具体的法治内容、具体的社会现象或者专门的法律予以细致分析,更能深化、细化法治思维培育的内容。

(2) 课程法治是提高教育供给吸引力,推进法治思维与大学生自身专业相融合的重要载体。“课程承载法治”与“法治寓于课程”的生成路径将法治思维渗透于各专业课中,着力挖掘各类课程的法治资源,形成全学科、全方位、全功效的法治课程体系。同时,重视法治思维培育与入学教育相联系,与创业创新教育相衔接,与辅导员工作相贯穿,让法治思维融入整个大学生涯,构建一个包括思政教师、辅导员、专业教师等在内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的教育方法体系[10]。

(3) 以丰富多样的培育方式取代单一的教学模式和评价体系,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辩论课堂。将案例分析法和模拟法庭普遍应用到教学体系中,作为专门的课程开设,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预判能力,让大学生在课堂实践教学中亲历完整的诉讼过程,感受程序的公平正义,进而加深巩固法治知识点,启发大学生对案件的思考。如日本的法治思维培育模式早已摒弃满堂灌的形式,逐渐过渡到参与式、研究型的教学新常态。英国的高校注重引入案例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精心设计的课堂内容启发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和实践能力。

3. 依托活动平台,深化法治践行

大学生法治思维必须在实践中深化、巩固、提升,让大学生参与多情境实践体验,将法治思维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再从理性认识回归到法治实践活动,从而将法治知识转化为法治行为。

社会实践、社会活动及校内各类大学生社团活动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对拓展大学生眼界、充实大学生社会体验和丰富大学生生活十分有益。

(1) 开展各种校内实践活动。开展主题班会、大学生社团、“宪法晨读日”活动、“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等校内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法治、体验法治、践行法治。可以选取宪法日、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法律日等较为突出的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在活动体验中形成学法、用法、护法的积极性。发挥大学生社团尤其是法律专业社团的作用,推进社团管理法治化,推进大学生社团运行和治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使大学生在参与社团活动中形成法治思维。

(2) 为大学生提供校外法治实践机会。 校外实践因与社会问题近距离接触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感和体验性。 借助社会资源引导大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将获得的材料和实践经历整合成法治思维习惯, 在检验自身学习成果的同时, 用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和广大群众。 如美国高校法治思维培育注重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为大学生提供专业的法治实践机会。 高校设立法治实践基地或与相关部门进行法治人才培育合作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必要途径。 大学生通过法院旁听、监狱走访、社会实践调研等践行方式, 将生动、具体的逻辑细节内化为思维方式。 亲身体验法治的具体实践过程就是法治思维从形式到实质, 从被动到主动, 从工具到目的实现的过程。

(3) 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队伍,可以推动教学发展、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11]。一方面,教师自身要增加实践阅历,提高法治实践能力,达到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以回应社会法治问题,从而更好地指导大学生参加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可以从校外法治队伍中选拔优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予以外聘,为高校法治思维培育注入新鲜的血液。这些优秀的法治精英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社会资源和长期形成的逻辑思维能力,实践指导更真实、具体、生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能重现、模拟案件的真实场景,更能高效、迅速地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此外,规范大学生法治实践考评体系是规范法治实践活动,衡量大学生法治思维水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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