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典·城居·西秦: 敦煌文書涼州資料舉隅
——兼評“白衣爲主”祥瑞説

2020-12-02黄正建

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 2020年0期
关键词:武威日食酒泉

黄正建

涼州是河西重鎮,守關中與西域交通門户,爲歷代所重視。唐朝在此設都督府,又首設河西節度使,重視程度較前代尤甚。關於唐代涼州,傳世史籍中資料很多,相關研究也不少。本文擬就平日閲讀所見敦煌文書中有關涼州的點滴記載,作簡單介評,希望能有所發現或發明。

敦煌文書中有關涼州的記載也不少,本文僅介紹其中三件,並略作分析。

一、 法典文書

敦煌文書中有幾件珍貴的唐代令文文書,其中一件現在定名爲《永徽東宫諸府職員令殘卷》。據劉俊文的解題,此件文書由P.4634 /4634c2 /4634c1,S.1880 /3375 /11446等文書綴合而成,殘存215行(1)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中華書局,1989年,180頁。以下關於文書的録文,均見該書。。

在這件令文的最後,有“令卷第六”以及“永徽二年閏九月十四日朝散大夫守刑部郎中上柱國判删定(2)“定”後疑漏一“官”字。臣賈敏行上”和秘書省正字、尚書都省主事等署名,此後有闕文,然後是同修大臣和監修大臣的署名,包括張行實等十四人,以“(長孫)無忌”結束。我們不知道這最後的十四人(3)對照《唐會要》卷三九《定格令》,還少了元詔和王文瑞二人,可能是在闕文之内。署名是令文的每卷之後都署,還是署在令文的全卷之後,如果比照同是敦煌文書的開元廿五年《律疏》名例卷二,則似乎每卷之後都要有修律(令)者的署名(4)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132—133頁。。

本件《永徽令》在監修大臣署名之後,還有三行字爲:

213 沙州寫律令典趙元簡初校

214 典田懷悟再校

215 涼州法曹參軍王義

從這幾行署名可知,這件令文原件保存在涼州,具體由涼州都督府的法曹參軍保管。沙州如果需要的話,要派“寫律令典”到涼州抄寫,抄寫完還要校對兩遍,涼州法曹參軍審閲無誤後,在令文上加蓋“涼州都督府之印”(5)據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這件令文殘卷,在“騎紙縫處各有一方‘涼州都督府之印’”,180頁。,然後讓“寫律令典”帶回沙州,因此這件文書後來就保存在了敦煌。

還有一件P.2819號文書是《開元公式令殘卷》,内容是對公文書樣式的規定,包括關式、牒式、符式、制授告身式、奏授告身式等,共有六紙,104行。在六紙的紙縫背面各鈐有一方“涼州都督府印”(6)《敦煌吐魯番法制文書考釋》,221—228頁。,也是沙州所存法典來自涼州都督府的證據(7)據郭聲波《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沙州只在顯慶三年(658)到前上元二年(675)即十七年間隸屬於涼州都督府(1048頁)。如此看來,此件文書是永徽令剛制定後,就由沙州的典從涼州抄回來的。。

唐代前期,律令作爲法典,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從以上敦煌文書殘存的唐代永徽《職員令》和開元《公式令》可知,每當律令修訂完成後,會抄寫數十份,大約由中央頒發到各大、中都督府,其他諸州必須派人到都督府去將新的律令法典抄回來備用。涼州作爲河西重鎮,不僅在政治上有統轄河西各州的職能,而且在律令法典的保存、抄送等方面也有高於其他各州的地位(8)此外,據雷聞先生提示,在敦煌保存的道經中,有些也有“涼州都督府”的印章,説明在宗教經典乃至文化典籍的傳播方面,涼州也有高於河西其他各州的地位。。這是研究涼州政治、法制,乃至法曹參軍職能時要特别注意的地方(9)參見黄正建《唐代司法參軍的若干問題——以墓誌資料爲主》,原載臺灣《第四届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 近世中國之變與不變》(臺北,2013年),後收入《唐代法典、司法與〈天聖令〉諸問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149—180頁。。

二、 牒文文書

敦煌文書中具有完整格式的牒文原件很少,其中一件藏在日本,是大谷文書中的一種,即大谷2835號,現在定名爲《長安三年(703)三月停逃户文書》或《長安三年三月括逃使牒並敦煌縣牒》(10)唐耕耦、陸宏基《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蹟釋録》(二),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0年,326—327頁。以下録文據此書。。本件文書有牒文有判詞,還鈐有“敦煌縣之印”,是一件牒文原件。

關於這件文書,從格式上進行詳細研究的是日本學者内藤乾吉(11)内藤乾吉《中國法制史考證》,有斐閣,1963年,235—237頁。。内容方面,由於牒文涉及逃户、客户等問題,爲中國學者所重視,研究者衆多。下面是牒文的節録:

長安三年(703)三月括逃使牒並敦煌縣牒:

1 甘涼瓜肅所居停沙州逃户。

2 牒奉處分,上件等州,以田水稍寬,百姓多

3 悉居城,莊野少人執作。沙州力田爲務,

4 小大咸解農功。逃迸投詣他州,例被招

5 攜安置。常遣守莊農作,撫恤類若家

6 僮。好即薄酬其傭,惡乃横生構架。爲

7 客腳危,豈能論當。荏苒季序,逡巡不

8 歸。承前逃户業田,差户出子營種。所收苗

9 子,將充租賦;假有餘賸,便入助人。今奉

10 敕,逃人括還,無問户第高下,給

11 復二年。又今年逃户所有田業,官貸

12 種子,付户助營。逃人若歸,苗稼見在,課

13 役俱免,復得田苗。或恐已東逃人,還被主人

14 詃誘。虚招在此有苗,即稱本鄉無業。

…………………………………………縫,背面署“澤”

15 漫作由緒,方便覓住。此並甘涼瓜肅百姓

16 共逃人相知,詐稱有苗,還作住計。若不牒

17 上括户採訪使知,即慮逃人訴端不息。

18 謹以牒舉,謹牒。

19 長安三年三月 日 典 陰 永牒。

(下略)

這件文書的年代是武周時期的長安三年(703),内容是説沙州的逃户逃到甘、涼、瓜、肅四州,投靠到“莊”中爲主人“農作”,他們待遇低下,類似“家僮”,“好即薄酬其傭,惡乃横生構架,爲客腳危,豈能論當”,現在括逃使要讓這些逃户回到沙州。

關於逃户、莊客的性質和待遇,以及後續處置,研究衆多,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内。我們關注的是,當時河西五州即甘、涼、瓜、肅、沙州中,看來只有沙州人多地少,或税負沉重,導致逃户衆多,而其他四州包括涼州則是“田水稍寬,百姓多悉居城,莊野少人執作”。將沙州和其他四州相比,可知只有沙州人是“力田爲務,小大咸解農功”,無論是否成人,都會幹農活,而其他四州的人則多住在城中,不幹農活,要雇傭沙州人來幹農活。這個信息對於瞭解涼州人在唐代武周時期的生活環境和生活狀態,是十分重要的。以前我們讀王維《涼州郊外遊望》中“野老纔三户,邊村少四鄰”(12)《王右丞集箋注》卷八,中華書局,1961年,151頁。,或《涼州賽神》中“涼州城外少行人”(13)《王右丞集箋注》卷一四,266頁。等詩句,總覺得涼州城外過於荒涼,但是否還有一種可能,即當時涼州人多“居城”,城外“莊野”自然就人少了(14)當然,王維所處時代晚於此件牒文的時代,此處只是推想而已。。

此外,從這件文書還可知,當時已經將甘、涼、瓜、肅、沙五州作爲一個整體看待(15)據郭聲波《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長安三年(703)時涼州都督府只督涼、甘、肅三州(1039頁),可見當時人觀念和行政區劃關係不大。又據該書,涼州作爲河西節度使治所,下轄武威、張掖、酒泉、晉昌、敦煌五郡,始於至德元年(756),終於廣德二年(764)(1039頁),即只存在了八年。,以下一件文書則表達得更爲清晰。

三、 占卜文書

敦煌占卜文書中有一件“手決一卷”(P.2632)殘卷(16)此殘卷以及以下提到的P.3288號占卜文書等,都包含有被定名爲《西秦五州占》的占卜書。關於《西秦五州占》,有趙貞《敦煌遺書中的唐代星占著作——〈西秦五州占〉》(見所著《歸義軍史事考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260—271頁),但此文是在介紹内容的基礎上(没有給出録文),着重研究占卜方式,與本文主旨不同。,由於其中提到“白衣爲主”,歷來受到研究者的重視。以下是這件文書節録:

(前略)

37 西秦日食占子日食,四州自立白衣人爲主,不歸帝,吉,歸其位,即令萬人死牛馬,貴

38 粟帛,相煞。 丑日食,酒泉晉昌粟不煞(熟?),秋仲月有外國兵來至城,慎之。

39 寅日食,注: 敦煌一州猛獸食人民,秋七月,鋭兵猛將至城相罰,詐言好心和,有後相煞之意,有陰

40 謀之事。 卯日食,旱。注: 酒泉人不識其親主,不識敬君子,不敬父,共相魚肉,十羊九牧,上下

41 不相歸順,秋孟月,必壞城破邑。 辰日食者,注: 晉昌五月有外國兵詐言降和,煞人

42 損畜。 巳日食,注: 敦煌,七月秋,外國兵内與外人通,應者細作人,危城破邑。 午日食,注:

43 張掖武威,春孟月,注: 萬人死,白衣自立爲主,番憑陵,食粟少,食肉多。 未日食,酒泉

44 晉昌外國兵和使往來,後有陰謀之事。 申日食,注: 敦煌二千石,下人煞主,萬人流亡,不相

45 歸從反逆,粟三年爲定。 酉日食,酒泉,注: 秋七月下旬,城人煞將自亂,不過廿日反定。

46 戌日食,晉昌秋七月,有外國兵來,不須出兵野戰,注: 煞將亡士。用賢良言,大吉。 亥日食,

47 酒泉秋八月,外國兵來,先憂後喜,二千石舉賢則能,大吉。

(中略)

101 武威熒惑(符(17)“符”無法移録,詳見圖1。)(此符,所有日月食暈耳閞闘及暝雲氣臨城惡災,占之

者即須用五星符,朱書桃木七寸,書此符安之,吉。

102 張掖太白(符)置四門厭攘,大將須清齋沐浴,着新浄衣,手自執

符,丁在四門上入土二三寸,呪: 我是所由,專守此城,大吉。

103 酒泉鎮星(符)城中倉生,我視之如赤子,我今占見日月暈食,及

惡氣色注我城中流亡,辰夕憂惶,寢食不安,伏

104 晉昌辰星(符)願具之五星,我之知了各攝惡氣,我自修善,轉禍爲福。

呪訖,大將須三七日用賢良,召臣取義,

105 敦煌歲星(符)布恩恤下,矜孤敏窮,思下士渴,用此穰之

事,所有災亂,便自消滅,更不爲災。)

(中略)

手決一卷

咸通十三年八月廿五日于晉昌郡寫記(訖?)

這件文書有明確紀年,即咸通十三年(872),内容豐富。關於其中的各類信息,筆者將另文探討,這裏只分析其中的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

這件占卜文書中多處提到“自立白衣爲主”,因此受到研究敦煌“金山國”專家的青睞。首先是王重民1935年發表的《金山國墜事零拾》,認爲“白衣”云云,是金山國立國前的祥瑞表現,並引此件文書中的九處“白衣”爲證(18)王重民《金山國墜事零拾》,原載1935年12月北平圖書館館刊九卷六期,後收入《敦煌遺書論文集》(中華書局,1984年)。此處據《敦煌遺書論文集》,92—93頁。,説“可知白衣讖説,在五涼傳佈之廣,與民間注意之深”。從咸通十三年看,“是年張議潮卒,張淮深代守歸義,正是西陲安謐之時,而白衣謡讖,已如是之盛,則其潛在勢力之大,不難想見”。(19)前引王重民文,93頁。後來唐師長孺寫《白衣天子試釋》,又認爲“白衣爲彌勒教之服色,起源當在元魏之世。而白衣天子亦爲彌勒教之謡讖”。(20)唐長孺《白衣天子試釋》,原載《燕京學報》第三十五期(1948年12月),後收入《山居存稿三編》(中華書局,2011年),此據《山居存稿三編》,20頁。20世紀末,楊秀清著《敦煌西漢金山國史》,總結了關於“白衣”的各種説法,贊同李正宇的意見,認爲“張承奉的‘白帝’‘白衣天子’仍然是中國古代漢民族傳統的五行思想的産物。據西方屬金,其色尚白的五行之義,‘白帝’者即所謂‘西方之帝’,‘白衣天子’即西方之天子。”(21)楊秀清《敦煌西漢金山國史》,甘肅人民出版社,1999年,74頁。此外,前引趙貞文認爲文書中的“白衣”可能與唐代史籍中民間的“白衣會”有關。文章認爲此類占卜文書中“‘白衣’的出現,似乎更多地强調了改朝换代和除舊佈新的‘革命’意義”。文章也認爲“白衣”問題仍然没有得到解決(270頁)。

以上幾説各有道理,但也有可繼續討論的地方。

其一,以上幾説大致都把“白衣”當作祥瑞,與唐朝建立之前的“白鳥”“白雀”祥瑞結合起來一起討論,但如果細讀以上占卜文書,“白衣自立爲主”云云,分明是一種災難的先兆,是當地人民所深深擔心發生的事情。舉例如下:

占日闘:

1 未日闘者。酒泉崔氏欲立爲主,白衣爲主。城人相煞,反者二百人,不出其年春季月上旬。

按:此處説明,在酒泉,無論崔氏欲立爲主也好還是白衣爲主,後果是城人相煞,反亂者有二百人。

2 申日闘者。注: 晉昌張、衛、吕氏白衣爲主,不出秋八月上旬,反者五百人死。

按:此處説明在晉昌,白衣爲主的話,會有反亂者五百人死。

3 戌日闘者。注: 敦煌自立白衣爲主,不歸帝位五年,死者萬人,不出其年夏季月。

按:此處説明如果敦煌自立白衣爲主,會造成“死者萬人”的後果。

占日食:

4 午日食,注: 張掖武威,春孟月,注: 萬人死,白衣自立爲主,〔外〕(22)補“外”字,見下引S.2729V號文書。番憑陵。

按:此處説明在張掖武威,白衣自立爲主的前提是萬人死,後果是外蕃憑陵。

占日閞:

5 正月白虹閞日,注: 酒泉白衣人自立其君,四日,外國兵來,煞人害畜,粟貴奴婢賤,人民流亡,二千石用忠直賢良。

按:此處説明在酒泉,白衣人自立的後果是外國兵來,殺人害畜,挽救的方法是用忠直賢良。

6 八月閞,注: 武威張掖二州,〔臣煞〕(23)補“臣煞”二字,見下引S.2729V號文書。其君,萬人聚,白衣自立侯王,夏三月事發,亂不過四月五月即定,二千石須依法度理人,大吉。

按:此處説明在武威張掖,白衣自立侯王是一種反亂,但一兩個月就可平定,方法是地方長官要“依法度理人”。

占光不明

7 十月不明,注: 武威人民自立白衣爲主,萬人死,期半年。

按:此處説明如果在武威自立白衣爲主的話,會有“萬人死”。

從以上占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當日闘、日食、日閞、光不明等異常現象出現時,河西人民擔心的是各種災害。這些災害中首先就是各種人會自立爲主,包括白衣人自立爲主。占辭認爲這一後果會造成大量人民死亡,要用“依法度理人”或“用忠直賢良”等辦法挽救。從中我們看不出“白衣爲主”之類的表述是一種祥瑞,因此將其理解爲祥瑞,理解爲給金山國成立造勢,可能並不妥當。

其二,王重民文從此件文書所署日期爲咸通十三年,便認爲此時是張淮深主持歸義軍時期,所以“白衣爲主”云云反映了歸義軍時期此類勢力的强大。但是我們知道,“手決一卷”中的這些占卜文字,實際抄録自其他文書,例如 S.2729V 號文書。按S.2729V號文書殘存317行左右,内容包括占日闘法、占日食法、占日耳法、占日暈法、占色氣法、占月光不明法、五星符等,内容與《手決一卷》基本相同(24)參見黄正建《敦煌占卜文書與唐五代占卜研究(增訂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38頁等。。即以上述幾條而言,S.2729V號文書雖有殘缺,但文字則與《手決一卷》基本一樣(25)關於S.2729V號文書,劉永明從道教角度進行過研究,參見劉永明《S.2729背〈懸象占〉與吐蕃時期的敦煌道教》,載《敦煌學輯刊》1997年第1期,103—109頁。:

S.2729V

1 ]爲主。注: 城人相煞,反者二百人,不出其年春月上旬。

2 ]氏白衣爲主,不出秋八月上旬中旬,反者五百人死。

3 戌日闘者。注: 敦煌自立白衣爲主,不歸帝位五年,死者萬人,不出夏季月。

4 午日食,注: 張掖武威,春孟月,注: 萬人死,白衣自爲主,外番憑陵。

5 正月白虹閞日,注: 酒泉白衣立其君,夏四月,外國兵來,煞人害畜,粟貴奴婢賤,人民流亡,二千石須用忠直賢良。

6 八月日閞,注: 武威張掖二州,臣煞其君,萬人聚衆,白衣自立侯主,夏四三月事發,亂不過五四即定,二千石須依法度理人,大吉利。

7 十月不明,注: 武威人民自立白衣爲主,萬人死,期半半(26)後一“半”字當衍。年。

兩相比較,除個别字不同外,兩件文書内容基本相同,當出自同一底本(27)故兩件文書可以互校。。在此件S.2729V號文書最後,寫有“大蕃國庚辰年五月廿三日沙州□[ ”字樣,可知這件文書抄於吐蕃佔領敦煌時期。“庚辰年”應是800年(28)前引黄正建書,39頁。,下距抄於晉昌郡的《手決一卷》的872年還有七十餘年,距金山國建國還有一百多年。顯然這件占卜文書中提到的“白衣爲主”云云,不是金山國建國的謡讖根據。

綜上,《手決一卷》中提到的“白衣”之類,只是抄録了流行於河西的某種占卜文書,其中提到的“白衣爲主”乃至“張、劉、周、趙、吕、宋、衛、李、徐、梁、郭、崔、王”(29)前引王重民文只舉出李氏、宋氏、劉氏的爲主爲王,就認爲“此數氏者,並是五涼鼎族,其勢力足以左右社會”(94頁),而没有注意此外還有張、周、趙、吕、衛、徐、梁、郭、崔、王的爲主爲王,因此他的説法恐怕還是值得商榷的。爲主,都是一種因日暈等天變預示的災難,並非祥瑞也非吉兆,不能説它們是金山國建國的祥瑞和吉兆。此外,它們早於抄寫《手決》咸通十三年的七十餘年前就已經在河西流行(30)從占卜文書中的“二千石”等看,很懷疑此類文書早在唐朝之前就已流行,不過到唐朝又進行了改編而已。詳細論述請見另文。,説明對“白衣爲主”的擔心早就是當地人心中的共識,也不會成爲金山國建國的謡讖根據。

以上是要討論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從此件占卜文書《手決一卷》中,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占日耳、日暈、日食的文字,大多冠有“西秦”字樣,因此可以將其與唐前成書的《荆州占》等以地區占卜爲名的占卜書類比,定其名爲《西秦占》或《西秦五州占》(31)前引黄正建書,37頁。。前面提到,與《手決一卷》此類内容相同的文書有S.2729V號文書,此外還有 P.3288 號文書和P.2941、S.5614號文書。其中前三件文書都長達100餘行,後二件分别是27行和52行。綜觀這五件文書,内容基本相同,但定名略有差别,若綜合而言的話,其中許多都冠有“西秦”字樣。例如“西秦日食占”(P.2632)、“日暝西秦”、“西秦占日暈法”(P.3288)、“懸像占西秦日耳法”、“西秦日暈占” (S.2729V)、 “占西秦日闘法”、“占西秦日暈”(S.5614),可見此類占卜書是以“西秦”爲占卜範圍的(32)最近劉子凡從研究胡運觀的角度涉及這一文書,認爲其中關於“外國兵”的占卜,代表了河西當地士人對於外族勢力的認知與預測(劉子凡《唐代胡運觀考》,《唐研究》第二十四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3月,63頁)。。

“西秦”爲何?我們知道,在五胡十六國時期,由乞伏國仁建立過西秦,共四主,建國十七年。其疆域爲“西逾浩疊(今青海省樂都縣東),東極隴坻(隴山),北距河,南略吐谷渾”(《讀史方輿紀要》)(33)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305—306頁。若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四册,西秦的西邊只到金城(今蘭州),中華地圖學社,1975年。,遠在涼州東邊,顯然與此類占卜文書中的“西秦”不符。

此類占卜文書中比較完整的是P.3288號文書。文書在囊括占日食日暈日耳等各種占卜術之前有一個總標題,是“立(玄)像西秦五州占”,可知西秦包括五州。此類文書在占光不明之後,又都畫有一個“五星符”,即: 武威熒惑、張掖太白、酒泉鎮星、晉昌辰星、敦煌歲星(34)武威爲何與“熒惑”相應,乃至其他四州爲何分别與“太白”等星相應,也是值得探討的有趣問題。。可知這裏的五州應當分别是武威、張掖、酒泉、晉昌、敦煌,也就是涼州、甘州、肅州、瓜州、沙州。從占卜内容也可看出,無論占日食日暈還是占日耳、占光不明,都涵蓋這五個州,因此可知此件文書中的“西秦”或“西秦五州”即指涼、甘、肅、瓜、沙五州(35)前引趙貞文認爲此處的“西秦五州”提法借用了漢代的地理區域規劃,只是把漢代的“金城”改爲了“晉昌”。由於河西五郡位於戰國“秦地”邊界的西部,故有“西秦”的稱呼。261頁。。

這就提示我們,在唐朝人的眼中,涼、甘、肅、瓜、沙五州是一個區域、一個整體,或者説是一個共同體,休戚與共,聯繫緊密。前述長安三年的牒文,也是將逃户問題放在這五州的範圍内(36)劉琴麗《隋唐涼州州鎮長官拾補》據開元十五年(727)《唐延州膚施縣令于士恭墓誌》、聖曆元年(698)《于遂古墓誌》《隋書·于宣道傳》、開元二年(714)《唐平州刺史于尚範墓誌》等,考證出于宣道在隋朝大業年間曾任“涼甘肅瓜沙五州諸軍使(事?),涼州刺史”(《“交流與融合: 隋唐河西文化與絲路文明”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123頁),則早在隋朝,涼甘肅瓜沙五州就是一個整體了。不過,查《舊唐書》卷四〇《地理三》,隋朝時並無瓜州,到唐高祖武德五年(622),纔分隋敦煌郡之長樂縣“置瓜州”(中華書局,1975年,1642頁),因此墓誌所謂“涼甘肅瓜沙五州諸軍事”一語恐不可靠,但起碼可知,在聖曆元年(698)和開元十五年(727)時的唐人,已經視此五州爲一個整體了。討論的(37)前引趙貞文認爲“《西秦占》的出現,很可能揭示了西秦五州地區在政治上的獨立與割據特徵,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唐政治的衰敗”。(269—270頁)不過問題在於,我們不能斷定《西秦占》撰寫於中唐時期。一個證據是此處多稱“郡”,顯然是唐天寶年間的産物;此外如前面所説,從其占辭中大量的“二千石”而非“刺史”“郡守”等看,又很像是沿襲了唐代之前的用語,因此其最初編纂成書可能會更早。這樣看來,説這一地區具有獨立和割據特徵恐怕言之過甚,但作爲一個聯繫緊密的共同體區域,則是可以成立的。。

現在我們的一些歷史行政地理著作,往往忽視了這一地區的共同體特點,將這五個州分爲武威郡(涼州)都督府(下轄張掖郡和酒泉郡)與晉昌郡(瓜州)都督府(下轄敦煌郡)兩部分論述(38)郭聲波《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1035—1050頁。。這樣劃分當然有根據,也是不錯的,但如果考慮到當時人的看法或當時人的心理感受,似乎應該將涼甘肅瓜沙五州當作“西秦”這樣一個整體或共同體來論述,换句話説,我們應該重視唐代“西秦”的歷史,應該把唐代的“西秦”地區單獨提出來作爲一個區域,綜合研究這一“西秦”區域具有什麽特點,爲何被當地人視爲一個整體。這樣的研究也許會更加符合歷史的實際吧。

四、 小結

從上舉三件敦煌文書,我們既可以看到涼州在唐代具有的高出他州(如沙州)的政治和法律地位(39)但從另兩件文書即牒文文書和占卜文書,我們卻看不到涼州高於其他各州的跡象。例如《西秦五州占》中的“五星符”,涼州對應的星是火星熒惑,而甘州對應的是太白金星、沙州對應的是歲星(木星),從星象學角度看,太白金星或歲星似乎比火星熒惑要更重要一些。,也可看到在社會經濟習俗方面,它與甘、肅、瓜州相似,卻與沙州不同,城居者多,務農者少。特别是通過牒文文書以及占卜文書,我們知道了在唐朝當時人或當地人的眼中,涼、甘、肅、瓜、沙五州應該是一個可以稱爲“西秦”的整體或共同體(這一共同體不包括伊州和西州等),聯繫緊密。我們在理解涼州乃至其他四州的社會歷史時,應該將它們放到“西秦”這個較大又有所限定的區域中觀察和研究,也許只有這樣,纔能更進一步認識包括涼州在内的“西秦”五州的歷史特點(40)本文由2019年9月提交甘肅省武威市召開的“交流與融合: 隋唐河西文化與絲路文明”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修改而成。。

猜你喜欢

武威日食酒泉
火星日食
重任在肩
月映祁连玉,酒泛夜光杯——酒泉夜光杯雕技艺
莫道武威是边城,文物前贤启后生
永不褪色的武威汉简
“三套车”:武威人的骄傲
一日食,四季过
美国 西雅图自己坐公交的狗
酒泉藏家推介
经济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