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投書與示法: 唐宋古文家論文書牘的發生語境

2020-12-02

中华文史论丛 2020年1期

葉 曄

提要: 中唐以後,科舉風氣漸盛,社會流動日劇,爲庶族文人通過讀書改變自身命運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作爲文類的投書與答書,成爲舉子表述其文學思想,名家展示其學文、作文路徑的重要載體形式。在行卷風氣下的投書、贄文、答書及其文本間性,不僅搭建了低位者與高位者之間的文本對話,更是探究其文學思想之展開方式的關鍵所在。而北宋文人的投以應“答”,巧妙地依托“投—答”這一文類間的競爭體制,借位韓、柳,在確保文學秩序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維繫了唐代古文思想的傳承,推進了宋代古文思想的内在批評。通過對唐宋古文家論文書牘之寫作機制的研究,可重新認識其在整個古代論文書牘發展史中的意義。

關鍵詞: 論文書牘 投答 古文運動 文本語境 寫作機制

唐宋古文家的論文書牘,一直是古代文學批評中的重要文獻。相關研究成果,無論在唐宋文章學領域,還是在古代文學批評史領域,都不算少。然而,或許是“文學經典”本位的緣故,這些研究成果,大多體現出三個較明顯的思維傾向,即重視作者的精英性,文本的獨立性,思想的原創性。當然也有一些成果,關注到了不同文本之間的關聯,及思想、觀點上的傳承或批評,有利於我們從文本間性的視角,作統攝性的觀照。但即使如此,文本獨立背後的文類依賴,學界仍關注較少。投書與答書,作爲現存唐宋論文書牘的主要載體形式之一,其對文學批評的重視與自覺,遠勝過朋友間的日常書簡。而陌生人之間的投答行爲,涉及科舉制度、社會流動、文學秩序等諸多制度因素,其言説語境,要比日常書簡複雜得多,而這種複雜語境對論文内容的約制,是以前研究唐宋論文書牘較少關注的一面。本篇的目的,在於通過對投書、贄文、答書之文本間性的考察,將創作者的論文展開方式,置於唐宋社會及文學秩序的環境中,更深入地討論唐宋古文家論文書牘的寫作機制,及其在整個古代論文書牘發展史中的意義。

一 誰是副文本: 遊學干謁中的贄文與投書

古代論文書牘的發展史,學界梳理得遠未清晰,特别是明清兩代的情況,尚處在管窺蠡測的狀態。但通過郭紹虞主編《中國歷代文論選》,羊春秋編《歷代治學論文書信選》,人民文學出版社編《中國歷代文論選》,黄霖、蔣凡主編《中國歷代文論選新編》等多種古代文論選本,我們對元以前論文書牘的存世情況,已可以做出基本的判斷。一般認爲,論文書牘起源於漢代,劉歆與揚雄的書信,被認爲是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第一組構成往復關係的論文書牘;(1)參見康達維《劉歆、揚雄有關〈方言〉的往來書信》,《康達維自選集: 漢代宫廷文學與文化之探微》,上海譯文出版社,2013年,頁119—131。三國魏曹丕、曹植、吴質、楊修、繁欽等人的書信往來,已經表現出文學羣落同聲相求的姿態。(2)有關曹丕、曹植兄弟與其周邊文人的書牘往來,參見汪春泓《吴質〈答魏太子箋〉箋説》,《文學評論》2005年第4期;劉躍進《同盟者的文學活動——讀曹丕與吴質的往還書信(上)(下)》《文章之難,難在知音——讀曹植與吴質的往還書信》《詆訶文章,掎摭利病——讀曹植與楊修往還書信》《“文以氣爲主”的展示——讀曹丕與繁欽的往來書信》,《文史知識》2016年第3、4、5、6、8期。南北朝時期的書信論學風氣,從《弘明集》中的情況來看,應相當興盛,但限於文獻的流傳散佚,存世的論文書牘並不算多。從中唐至北宋,是論文書牘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柳冕、韓愈、李翺、柳宗元、皇甫湜、孫樵、司空圖、歐陽修、曾鞏、王安石、蘇軾等人,皆有相當數量的論文書牘存世,不難發現,無論發生時代及相關作家,還是所討論的話題,都與唐宋古文運動有很大的關係。

唐代古文家的論文書牘,與中晚唐的文人行卷風氣有關,程千帆先生在《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中已有論説:“中唐古文家留下了不少發表自己文學見解的書信,這些文學史和文學批評史上極可珍視的材料,在當時卻往往是爲了回答向他們行卷的舉子而寫的。”(3)程千帆《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程千帆全集》第8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頁72—73。程先生將韓、柳等人的論文書牘,解釋爲面向舉子發表自己的文學見解,無疑是很敏鋭的看法。但或許是以韓、柳爲代表的經典古文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太高,也可能是士子行卷中的那些優秀作品吸引了學者們的眼光,以至於我們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一點,即那些行卷的舉子們,當時遞呈的不止有自己滿意的詩文,還有一通應時而作的投書。

從制度文化的角度來説,行卷是贄文在科舉糊名前的一種特殊形態,而贄文是文人拜謁贄禮行爲中的一種特殊方式。在現實世界中,除了文贄之禮外,還有更普遍的物贄之禮,只不過這種形式太過世俗,有傷文人社交禮數。但我們必須承認,無論贄文還是贄物,投書都是必需的一個環節,它是與行卷、贄文同生共長的文類。即使行卷、贄文等風氣不在,投書仍是文人交往中最後堅守的文字堡壘。在中唐至北宋的行卷、贄文風氣大盛的時代,投書被更閃耀的文學文本所掩映,完全可以理解,但反過來,我們不禁要問,當行卷、贄文發揮出表現自我的强大功效的時候,投書是否必然會丢失其文學價值,還是我們在無意識中作出了選擇性失明?而當行卷、贄文逐漸退出文學舞臺的時候,投書及其文學批評的功效,有否可能贏得下一世代文人的關注與垂青?

從審美的角度來説,行卷、贄文有詩有賦,其文學意義遠超投書,這在情理之中。而且,行卷、贄文因諸種逸聞趣事,有更多的機會被史料筆記所記載。但從文人干謁的實際情況來説,首先,得意的詩文作品,可以被反復地遞呈給不同的高位者(如華鎮的《會稽覽古詩》,在三封不同的投書中被提到),(4)分别見於華鎮的《上侍從書二》、《上道守曾大夫書》、《上湖南運使程大卿書二》,《全宋文》(122),上海辭書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頁298、316、317。但投書的内容卻必須量體裁衣,有的放矢,故在文本功效的唯一性上,投書應該被重視;其次,投書是干謁行爲的必須文本,而行卷、贄文是干謁行爲的自選文本(也可以物謁,或只是書謁),有行卷、贄文必有投書,但有投書卻未必有行卷、贄文,故在文本産生的優先順序與普遍性上,投書的意義亦勝過行卷、贄文。現存不同文獻的多寡,只能説明詩文因其功能的多樣性,得以因藝術審美上較持久的保鮮度,被更大概率地保存下來,而投書因其功能的唯一性與時效性,甚至因涉及早年的干謁姿態,在作家身後的編集過程中,時而被遺忘或黜落。

由此,我們可依據投書與文學的關係遠近,將文人的干謁行爲分爲六種情況。一類是投書、贄文一同寄獻的形式,根據贄文體類的不同,分爲獻詩賦并投書、獻情事之文并投書、獻論理之文并投書三種情況。另一類是投書、贄文合二爲一的形式,(5)此節重點討論副文本,故在例證上更關注投書、贄文並獻的情況。但事實上,以投書爲文贄的情況,在當時也很普遍,我們熟悉的宋濂《送東陽馬生序》中,即有“生以鄉人子謁余,撰長書以爲贄,辭甚暢達”一句。“辭甚暢達”的評價,也説明投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取代本來唯贄文方能表現的文學創作能力。根據文學的介入程度,分爲作爲文論的投書(表現文學批評)、作爲文章的投書(表現文學寫作)、作爲文體的投書(唯干謁工具,不表現任何文學寫作或批評能力)三種情況。如果我們從投書、贄文同生共長的視角,來觀察文學干謁的總體變化,就會發現,大致呈現一個文學批評不斷强化的過程。

現存唐宋文人别集中的投書並不算少,考慮到投書與贄文的複雜關係,我們尤需注意兩個環節: 一、 對投書中提及行卷、贄文篇目的案例,應作更細緻的考察,因爲這爲我們對投書、贄文進行批評與創作層面的互文性研究,提供了某種可能;二、 唐代進士行卷的社會風氣,在北宋漸趨消亡,但以文爲贄的文人禮數依然存在,帶有投謁性質的論文書,因考試制度變遷而造成的唐、宋有别,亦需留意。

單就文本而言,韓、柳、歐、蘇等人的論文書牘,有針對性地表達了古文家們的文學思想,體現出鮮明的詩文革新意識,擴大了古文創作及批評在文壇的影響力,這是現在學界的普遍看法。但如果我們考慮書信的發生語境,這些論文書牘,或遞呈高位之作,或示範後學之作,或互通聲氣之作,即使是相同的觀點,也有可能意味着不同的寫作動機與訴求。從這個角度來説,文人的投書論文,是一個起關鍵作用的中介文本,它既與同一作家的行卷、贄文形成批評與創作的互文性關係,又與被投獻的高位作家的答書,構成批評與再批評的互文性關係。甚至,如果這位作家日後成長爲新的高位者,其早年投書與其身分轉變後創作的答書,亦形成文學思想的演變關聯。但無論哪一種情況,我們須認識到,投書論文都是偏弱勢而少被關注的一方。

如果我們將視角從制度文化轉至文學體類,把論文書牘視爲一種獨立的文類,則投書的意義將被重新審視,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論文書牘的發展軌迹。以前更被重視的名家答書,固然體現了高位者的“獎士”自覺,但也是與投書相關聯的諸多文本中的一環。避開投書而單論答書,有孤立闡釋、不論語境的危險。事實上,投書論文及其聯動效應下的答書論文,在八至十二世紀相當長的時間内,成爲論文書牘的主要載體形式,也是“書論宜理”説最對應的創作文類之一。

初唐文人的書信,頗多駢體,此後書信中雖仍有不少駢儷的句式,但整體來説,已屬於散體文寫作。這一書信寫作樣式從駢體到散體的變化,對應了中唐以後數代文學家對古文創作的宣導與實踐。故從文本内生的角度來説,文體形式的開放與自由,確實在某種程度上,有利於更多作家(特别是未第士子)的介入,並推進理論表述的自覺與深入。(6)也有學者認爲,古代議論文中,論理之文與議事之文對駢儷的吸收方式不同。理論性的論理之文,其體制受《荀子》影響較大,對駢儷的吸收頗爲充分與成熟。見劉寧《駢文與説理——以中古議論文爲中心的考察》,《長江學術》2014年第1期。

與文體的自由相呼應的,是作家個體的自覺。作爲文類的投書,其寫作需要一定的頌美技巧,如何得體地讚譽高位者的德行功業,很能見出作家的寫作能力。這一類寫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官僚體制的無形約束,士人的身分、階層、官職品階等,都内化爲文本中的規矩與法則,稍有不妥,投書人希望達成的目的就有可能落空,甚至帶來連鎖的不良反應。只要作者的投書訴求不變,就必須遵守這一套潛在的文本規則。也就是説,個體層面的表達自我的需求,必須適度讓步於社會層面的迎合高位的需求。從這個角度來説,作者已然讓位於讀者,這也是投書不如行卷、贄文受到學界重視的原因之一。所幸中唐以後的投書,在表達自我上,有相當程度的突破,其中論文色彩較强的作品,以張籍的《上韓昌黎書》和李商隱的《上崔華州書》最有名。從李商隱的文字,很能看出他表現自我的意願,而不是克制自己去謹守相關的文類規範:

中丞閣下,愚生二十五年矣。五年讀經書,七年弄筆硯。始聞長老言,學道必求古,爲文必有師法。常悒悒不快,退自思曰: 夫所謂道,豈古所謂周公、孔子者獨能邪?蓋愚與周、孔俱身之耳。以是有行道不繫今古,直揮筆爲文,不愛攘取經史,諱忌時世。百經萬書,異品殊流,又豈能意分出其下哉?凡爲進士者五年。始爲故賈相國所憎,明年,病不試,又明年,復爲今崔宣州所不取。居五年間,未曾衣袖文章,謁人求知。必待其恐不得識其面,恐不得讀其書,然後乃出。嗚呼!愚之道可謂强矣,可謂窮矣。寧濟其魂魄,安養其氣志,成其强,拂其窮,惟閣下可望。輒盡以舊所爲發露左右,恐其意猶未宣洩,故復有是説。某再拜。(7)李商隱《上崔華州書》,劉學鍇、余恕誠《李商隱文編年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108。

劉學鍇、余恕誠先生繫此文於開成二年(837)正月,即李商隱進士放榜的前夕,投獻華州刺史崔龜之作。從文中可見,首先,李商隱對中唐以來的古文風氣,有明顯的不滿。他不滿於“學道必求古,爲文必有師法”,而是追求“行道不繫今古,直揮筆爲文,不愛攘取經史,諱忌時世”。在這裏,投書的目的不是簡單或迂回地投人所好,而是姿態鮮明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其次,李商隱雖遞呈了行卷,“盡以舊所爲發露左右”,但他已意識到,創作層面的呈現,無法暢快淋漓地展現自己的文學思想,需要論理文字來作補充闡釋,“恐其意猶未宣洩,故復有是説”。“意未宣洩”,或有兩層意思,一是創作無法表現作家的理論思考,二是創作無法讓讀者接收到作家的理論思考,無論哪一種情況,在投書中論文(即“復有是説”)都是有必要的,並被作者充分認識。

由上可見,書牘體式從駢體到散體的變化(形式的自由),書牘指向從頌揚高位到表達自我的變化(個體的自覺),都爲中唐以後投書的論文化趨向,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並最終促成宋代的投書文字從功能位到中心位的轉變(理論的自覺)。唐代詩賦取士,重文學表現,投書主要是對行卷文字的一種輔助,起到問候賢達、對詩文進行補充闡釋的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説,詩文是干謁的核心文本,投書是其副文本。北宋以後,古文運動的理論深度,較之中唐又推進了一步,使得投書的自足發展,顯露出更充分的闡發個人文學思想及見解的空間;而且,宋代的科舉從重視詩賦轉爲重視經義策論,重理性思辨,加之糊名制度的落實,贄文的文體選擇及其性質,亦有所變化。所有這些因素,都導致北宋的文人,更自覺地將投書視爲表達並承擔文學思想的重要文本,不再只是問候賢達、拉攏感情的功能性文本。如蘇洵、曾鞏、蘇軾、蘇轍等人早年的投書,都以論文的形式干謁,同時附獻論理之文(論、説、序諸體),足見時風之變。也就是説,投書的論理程度越高,意味着其在干謁行爲中的核心作用越突出。這個時候,雖然是相同的模式,但贄文已不像唐人行卷那樣成爲干謁的主角,而在一定程度上轉爲投書論文的副文本,用具體的文學創作,爲形而上的文學理論作注脚。之所以會發生副文本的换位,一方面,與糊名制度導致行卷、贄文的社會效用弱化有關;另一方面,古文運動的理論化進程,也讓更具論理優勢的書牘,在這種創作與理論共同發聲的場合,逐漸占據作家展示自我的主導位置。我們不妨認爲,投獻型論文書牘的成長,得益於宋代科舉制度的變革及古文運動的再發展。

我們來看宋人的具體情況。華鎮是北宋文人中現存投書較多的,有近七十篇。其中有三十篇投書,明言獻詩文以修贄見之禮,可見他勤於此道,也積累了一些思考。在《上侍從書》中,他對贄文的普遍效用,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物贄之禮不行於時久矣。人或爲之,則矯激而近名。近世進見於公卿大夫者,往往以文爲贄。或搜摭經傳,援古驗今,以示其識習;或論次德猷,紀載事業,以極其稱頌;或摛英吐奇以求售,或含淒茹恨而自憐。人情萬狀,難遍以一二舉也。要之動有攸趣,無或妄作,則善矣。若某之所宜執於門下者,摛英吐奇則未敢,含淒茹恨則無之,惟當搜摭經傳,援古驗今,論次德猷,紀載事業而已。然念經傳之微言,今昔之事變,則閣下飽聞飫見者也,其復言之,得無熟爛而不足采乎?是猶鼓韶樂於禹、稷、皋陶之前,雖美而不在所述。斯既不可以爲已,若德猷之高明,事業之宏大,又非單見淺聞之士所能窺測而形容者也,某則言之,得無識其近不見其遠,知其一不知其二,疏闊崖略而不能備悉乎?是猶論弦聲於昭文、靖節之前,雖樂而不如兩忘也,故又不敢。謹録所爲雜文一十八篇,賦一首,古詩一十五首,爲一帙,以備贄見之禮,并序其説以進。伏惟少加矜察,如賜觀焉,幸甚幸甚。(8)華鎮《雲溪居士集》卷二二《上侍從書三》,《宋集珍本叢刊》(28),北京,線裝書局,2004年,頁268上、下。

雖然其投書對象尚難考證,但華鎮對物贄與文贄的區别,以及文贄在文辭表現上的三個層次,有相當清晰的界説。較之文贄的風雅,物贄“矯激而近名”,爲文人所不屑,故不在其討論範圍内。而在文贄當中,最下者“摛英吐奇以求售,或含淒茹恨而自憐”,或賣弄辭藻,或訴説身世,背離了良性的文、道關係;其上者“搜摭經傳,援古驗今”,然易流於“美而不在所述”;其中者“論次德猷,紀載事業”,又易流於“樂而不如兩忘”。雖然華鎮自謙説這三種寫作方式,他或未敢,或未可,但至少他明白優秀作品如何成長的層級關係。他固然難以免俗,一而再、再而三地投獻自己的詩文作品,但已自覺認識到,“序其説”是讓高位者領會其精神的一條便捷路徑。與李商隱直白地表達其文學主張不同,華鎮並没有系統地表述其創作趨向,而是對怎樣的贄文才是佳作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説李商隱是站在自己的視角上,那麽,華鎮則站到了評論者的視角。這固然與李商隱作爲變革者的姿態有關,但華鎮在理論思考上的層次感,比李商隱更豐富,也是一個確然的事實。他甚至有代替高位者預設評價標準的嫌疑。投書的論文效用及其闡釋深度,在這裏被進一步放大了。

由上不難看出,投書的論文意識趨於自覺後,它與贄文的關係便開始發生變化。這一現象指向的終極之問,是作者對文學創作與批評之關係的認識。贄文與投書,到底誰在爲誰提供闡釋的注脚?不同的答案,反映了不同的作者理念。這固然與制度文化的變遷、論文書牘的崇理趨向等密切相關,但唐宋古文運動背後的“宗經明道”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投書論文的發展方向,必然會在文、道關係上交纏與深化。我們以王安石的名篇爲例:

嘗謂文者,禮教治政云爾。其書諸策而傳之人,大體歸然而已。而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云者,徒謂辭之不可以已也,非聖人作文之本意也。

自孔子之死久,韓子作,望聖人於百千年中,卓然也。獨子厚名與韓並,子厚非韓比也,然其文卒配韓以傳,亦豪傑可畏者也。韓子嘗語人以文矣,曰云云,子厚亦曰云云。疑二子者,徒語人以其辭耳,作文之本意,不如是其已也。

孟子曰:“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諸左右逢其原。”孟子之云爾,非直施於文而已,然亦可托以爲作文之本意。且所謂文者,務爲有補於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爲本,以刻鏤繪畫爲之容而已。不適用,非所以爲器也。不爲之容,其亦若是乎否也。然容亦未可已也,勿先之,其可也。

某學文久,數挾此説以自治。始欲書之策而傳之人,其試於事者,則有待矣。其爲是非耶?未能自定也。執事正人也,不阿其所好者,書雜文十篇獻左右,願賜之教,使之是非有定焉。(9)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七《上人書》,《王安石全集》(7),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頁1369—1370。

這篇《上人書》,可與王安石《與祖擇之書》對觀。劉成國將兩封書信一同繫於慶曆六年(1046),(10)劉成國《王安石年譜長編》,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頁158。可從。《上人書》開篇“嘗謂”諸句,其中觀點及具體的文辭表述,皆可在《與祖擇之書》中找到對應。王安石與祖無擇的通信策略,是在先有接洽的情況下進呈贄文,故有“乃者執事欲收而教之,使獻焉”之語,在得知對方的閲讀需求後,才“謹書所爲書、序、原、説若干篇,因敍所聞與所志獻左右”。(11)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七《與祖擇之書》,《王安石全集》(7),頁1371。在這裏,作爲贄文的“書、序、原、説若干篇”,與作爲投書的“敍所聞與所志”,起到了創作與批評相互闡釋的作用。再考慮到《與祖擇之書》中説“執事欲收而教之,使獻焉”,則在某種程度上,這組贄文也爲二人在前一次交流中的討論話題,提供了可資驗證的創作文本。

考慮到《上人書》與《與祖擇之書》在觀點及文字表述上的因襲痕迹,筆者認爲,王安石在慶曆六年赴吏部候選之前,通過與祖無擇的書信往來,權衡贄文與投書的分寸關係,爲向更尊貴的高位者投書作準備。這位賢達雖難以考證,但當時王安石身居京師,則此人很可能直接關係其政治命運。將贄文與投書一起遞呈,也符合後學文士向未曾相識的前輩行文贄之禮的基本規範。在這封信中,王安石明言贄文十篇是爲了讓高位者賜教,“使之是非有定”,而這個“是非”的具體内容,就是王安石在投書中一再强調的“文者,禮教治政”,“文者,務爲有補於世”的觀點。可見在同時遞呈的贄文、投書兩類文本中,已呈現出創作爲批評服務的傾向。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當時的文學干謁行爲,表述文學思想及觀點,比表現文學創作成就,更能吸引高位者的關注。另外,我們也要認識到,當贄文的文體形式不再是詩、賦、記等抒情之體,而是書、序、原、説等論説之體的時候,投書論文的意義,將在很大程度上變成對觀點學説的總括性提煉,而非對創作經驗的轉换性總結。王安石固然是一個極端的個案,但宋代士大夫之官僚、學者、作家三位一體的身分結構,使得多數人很難擺脱政治、學術的思維模式,對文學的批評,無論存在於贄文還是投書之中,都是他們相當重視且大力宣揚的一種維度。

二 “語人以文”: 獎士之禮與名家學説的展開方式

文人投獻之行爲,説到底是士大夫“獎士”文化的一個側影。士子投獻需有請益的姿態,前輩受贄也應有獎士的風度。所謂“獎士之禮”,既包括高位者公開地提攜、推薦與表揚後學,也包括私人通信中的指導、批評與商榷。前一種途徑,因受益直接,較受史家們的關注,但在嚴格意義上,這是政治史、社會史的視角,是有關文學制度、文學秩序的外部研究;而後一種途徑,看似高位者給予的支援不夠,但至少擺脱了利益的糾葛,以文字交的形式來傳道解惑,屬於立足於文學本位的獎士之法,自有其可敬、可取之處。

較之投書的被冷落,由於名家資歷、聲望及理論成熟度的加持,高位者的答書,相對來説更被學界關注。如前所言,將韓、柳等古文家的論文書牘,視爲他們面向行卷士子的答疑文字,而這種作書答覆的行爲,又在很大程度上擴大了古文學説在士子中的影響力,程千帆先生早已指出。但僅僅明白這些書牘是名家“回答向他們行卷的舉子而寫的”,顯然是不夠的。我們還要追問,這些指導型論文書,他們所回應的,是舉子的投書論文,還是投獻的詩文作品?他們所指導的,重在具體的作文之法,還是形而上的“文以明道”思想?

所謂的“語人以文”,語見王安石的《上人書》,指的是韓愈、柳宗元的論文姿態。王安石在這封投書中,對古文運動的先驅韓愈、柳宗元發起了挑戰。至少體現在兩個層面: 一是用投書的形式,論説韓、柳在給舉子答書中“語人以文”的内涵及其局限,在體制上表現出一種不懼權威的膽識。二是將韓、柳的“語人以文”,解釋爲“語人以其辭”,認爲他們未言及“作文之本意”。雖然王安石的書信不可能起韓、柳於九泉,但被投獻的高位者,收到這樣的書信,無疑是有壓力的。他是否認同韓、柳通過答書來指示作文之法,又如何理解“語人以文”四字的論文内涵,由於文獻的缺失,我們無從細究。但王安石的批評式投書,爲我們考察名家學説如何在給舉子的答書中展開,提供了一些可取的思路。

名家答書中的理論總結,是對行卷所遞呈的文學文本的總結式評價(以批評回應創作),還是對投書所表述的文學觀點的回應(以批評回應批評),由於舉子行卷及投書的缺失,多數情況,我們已難作出判斷。只能説這兩種可能,都有具體的案例可證其實。曾鞏的《答李沿書》,開篇云“辱示書及所爲文”,可知贄文、投書都有收到,信中提問“夫足下之書,始所云者欲至乎道也,而所質者則辭也,無乃務其淺,忘其深,當急者反徐之歟”,(12)曾鞏《曾鞏集》卷一六《答李沿書》,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258。則答書主要針對投書而發;蘇軾的《與謝民師推官書》,云“所示書教及詩賦雜文,觀之熟矣。大略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横生”,(13)蘇軾《蘇軾文集》卷四九《與謝民師推官書》,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1418。可知其中品評,實就贄文而論。總的來説,同爲“語人以文”,若介紹作文之法,多針對贄文有感而發;若闡發爲文之道,多有與投書針鋒相對的意見。但考慮到年輕的投書人常有“淺俗而不明”之類的困惑,則無論投書人希望收穫的,還是答書人有意示範的,大多會指向具體的文法,而非抽象的文道。王安石之所以對名家答書“語人以文辭”大爲不滿,與這一現象在北宋文壇的普遍化不無關係,其論雖在唐代之韓、柳,實際指向的或是更普遍的當代風氣。

王安石没有明説韓、柳“語人以其辭”的是哪些書信,從現在學界普遍認可的十餘篇韓、柳論文書牘來看,二人的論文姿態,未必像王安石所説的那樣,汲汲於文辭、文法而已。

韓、柳的論文書牘中,對具體文本的批評並不多。韓愈在《與馮宿論文書》中,有“辱示《初筮賦》,實有意思。但力爲之,古人不難到。但不知直似古人,亦何得於今人也”之句,(14)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與馮宿論文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頁196。算是提到了馮宿行卷的篇目,但其目的在以此爲引,感慨古文不合時俗、從學須安於寂寞諸事;柳宗元在《復杜温夫書》中,花了一些篇幅,以虚詞的使用爲例,討論文章如何雕字煉句的問題,但考慮到此書極其嚴厲的批評姿態,柳宗元自己又“引筆行墨,快意累累,意盡便止,亦何所師法?立言狀物,未嘗求過人”,(15)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四《復杜温夫書》,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頁890。則他在寫作技巧上的這些建議,並非其爲文所長,亦非答書的重點所在。由此來看,更合理的解釋是,王安石對“文辭”及其另一端的理解,與韓、柳及北宋其他古文家有所不同。

王安石對“文”的理解,在“禮教治政”“有補於世”,在宋代文人中,屬於較極端的觀點。他眼中的“文辭”,包括文學的一切形式及其技巧。且不論韓愈主張的“用文必尚其能”,必爲王安石所輕視;即使韓愈對“師文”“用文”之層次的拆解式示法,恐怕在王安石看來,也是“語人以文辭”在教學層面的一種變通。如《答劉正夫書》曰:

有來問者,不敢不以誠答。或問:“爲文宜何師?”必謹對曰:“宜師古聖賢人。”曰:“古聖賢人所爲書具存,辭皆不同,宜何師?”必謹對曰:“師其意,不師其辭。”又問曰:“文宜易宜難?”必謹對曰:“無難易,惟其是爾。”……若聖人之道,不用文則已,用則必尚其能者。能者非他,能自樹立,不因循者是也。有文字來,誰不爲文?然其有於今者,必其能者也。顧常以此爲説耳。(16)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答劉正夫書》,頁207。

韓愈在信中將“師文”與“用文”區别對待。“師文”對應學文之法,“用文”對應作文之法,也就是説,如何向古人學習,與如何付諸創作實踐,是兩個層面的事。所謂的“師古聖賢人”,固然有李商隱那樣“行道不繫今古,直揮筆爲文”的未予認同者,但總的來説,仍是唐宋古文家及相當多的儒家文人可達成共識的觀點。但在“學道必求古,爲文必有師法”的内部,到底是學古人文意,還是文辭,不同作家有不同的看法,韓愈給出了師其文意的方向。他多次在答書中提到“師其意,不師其辭”,“愈之所志於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爾”。(17)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答李秀才書》,頁176。但正如前所説,在韓愈眼中,“師文”與“用文”是有區别的,在“用文”上,他主張“不用文則已,用則必尚其能”,“能自樹立,不因循者”。也就是説,他雖主張師法古人,卻也承認古人留存至今的唯文字而已,在其他答書中,也表達過“著書者,義止於辭”,(18)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二《答張籍書》,頁132。“古人得其時,行其道,則無所爲書。書者,皆所爲不行乎今,而行乎後世者”的觀點。(19)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二《重答張籍書》,頁136。既然文字不能完整地表達作者思想,那麽,作爲讀者,在學文一事上,抓住古人文章之意髓即可;但在作文一事上,考慮到文字又是延續作者思想的唯一路徑,作爲作者,理應“用文而尚其能”,將文字的功效發揮到極致。並且要做到“自樹立,不因循”,保持一種“造端置辭”的創新姿態。一言概之,基於學習者和創作者的不同,韓愈爲後學指示的學文、作文之法,在對文、道關係的認識上,是有所不同的。

柳宗元的態度亦相近。對待古人文字,他主張“聖人之言,期以明道,學者務求諸道而遺其辭”。但他接着説,“辭之傳於世者,必由於書。道假辭而明,辭假書而傳,要之,之道而已耳”。(20)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四《報崔黯秀才論爲文書》,頁886。很坦然地面對了文字作爲思想傳承之必須載體的事實。故他在不同書信中,一再强調“言而不文則泥,然則文者固不可少耶”(21)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一《答吴武陵論非國語書》,頁824。,“文章,士之末也。然立言存乎其中,即末而操其本,可十七八,未易忽也”,(22)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與楊京兆憑書》,頁789。認爲通過對文辭的運用,可以盡己所能地將“道”表達出來。雖然韓、柳對“道”的理解未必一致,但他們都承認文字在載道一事上的功能唯一性,以及在二者轉换中的功效有限性。其不同在於,韓愈對文辭的追求在“自樹立,不因循”,而柳宗元則主張“以神志爲主”,以“不泥”“不溺”“勿怪”“勿雜”爲規矩。

與王安石同時代的古文家,如稍長的歐陽修,或同輩的蘇軾,雖然他們在總體上表現出尊韓抑柳的傾向,甚至認爲柳宗元是“韓門之罪人”,但他們在給後生的答書中,其“語人以文”的方式,依然近於韓、柳。也就是説,古文家之間的觀念差異,主要還是在對“道”的理解及其與“文”的關係上,至於怎麽去學文,怎麽去作文,王安石並不關心,甚至認爲這是誤人子弟;而歐陽修、蘇軾等人,並没有擺出“道”不同不相爲謀的先入立場,願意平和地發表自己的見解:

聞古人之於學也,講之深而信之篤,其充於中者足,而後發乎外者大以光……其爲道雖同,言語文章未嘗相似……今之學者或不然,不務深講而篤信之,徒巧其詞以爲華,張其言以爲大。夫强爲則用力艱,用力艱則有限,有限則易竭。又其爲辭不規模於前人,則必屈曲變態以隨時俗之所好,鮮克自立。此其充於中者不足,而莫自知其所守也……夫欲充其中,由講之深,至其深然後知自守。能如是矣,言出其口而皆文。(23)歐陽修《歐陽修全集》卷七《與樂秀才第一書》,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1024。

歐陽修的這篇答書,是典型的“語人以文”的書信。他對作文之法的認識,基本上屬於一種自然論,“充於中者足,而後發乎外者大以光”,“知自守,言出其口而皆文”。這與韓愈“用則必尚其能”的能動論,有不小的差别。雖然他們都强調文須“自立”,但歐陽修認爲“爲辭不規模於前人,則必屈曲變態以隨時俗之所好,鮮克自立”,而韓愈説的卻是“自樹立,不因循”。也就是説,他們認識中的讓文自立的方式截然不同,歐陽修反對“不規模於前人”的附世變態,認爲這樣的文章難以自立,而韓愈的“奇詭”文風,正是在“不因循”的基礎之上自立起來的,並成爲後學的宗法對象。較之韓愈對文作爲載道唯一工具的被動重視與刻意經營,歐陽修對文的態度,及對文、道關係的理解,無疑更通達而圓融。考慮到歐陽修《歸田録》中自言以《國史補》爲法,而著名的“元和以後,爲文筆則學奇詭於韓愈”一句,(24)李肇《唐國史補》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頁57。正出自李肇的《國史補》,則無論歐陽修自己如何看待韓愈文風,至少他瞭解世人對韓愈文風的整體認識。雖然歐陽修的本意,有可能旨在扭轉作文以新奇相尚、險怪艱澀的時代文風,但考慮到慶曆及稍前的士子文風,同樣以韓愈相號召,(25)有關“太學體”的研究,曾棗莊、葛曉音、東英壽、祝尚書、吕肖奂、朱剛等學者有不同見解。但將之理解爲北宋慶曆年間及稍前的一種險怪文風,且受韓愈文風的一定影響,這一大致判斷,應可成立。那麽,我們不妨將歐陽修在答書中的示法,視爲北宋中葉古文家對唐代古文運動及其流變調整的縮影。

如果説歐陽修希望改變的,是作爲前朝人的韓愈對當代文壇的影響,那麽,蘇軾在《答張文潛縣丞書》中希望改變的,則是作爲當代人的王安石對文壇的影響。他們都反映了名家答書在主動回應、引導當代主流文學思潮中的責任感,但若仔細比較歐、蘇二例,亦可見外在環境所造成的名家學説之展開方式,頗有不同。蘇軾在信中對王安石的批評相當直接:

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實出於王氏。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於好使人同己。自孔子不能使人同,顔淵之仁,子路之勇,不能以相移。而王氏欲以其學同天下。地之美者,同於生物,不同於所生。惟荒瘠斥鹵之地,彌望皆黄茅白葦,此則王氏之同也。(26)蘇軾《蘇軾文集》卷四九《答張文潛縣丞書》,頁1427。

這篇答書作於元豐八年(1085),正值“元祐更化”的前夜。蘇軾並没有全盤否定王安石,認爲“王氏之文,未必不善”,在創作層面還是予以認可的。但他毫不忌諱地批評了王安石的文學觀,“患在於好使人同己”。而他寄予厚望的,正是以黄庭堅爲首的“蘇門四學士”,有此諸人在,“使後生猶得見古人之大全”。蘇軾在信中强調的,依然是學文之法,應當“見古人之大全”,而不是王安石所指示的“學同天下”。

不難發現,在對時代文風有所不滿的時候,名家答書傾向於將論文重點放在學文之法上,其所指示的文章宗法對象,正反映了他們的文學思想及價值觀。無論是歐陽修“聞古人之於學”,還是蘇軾“見古人之大全”,皆有此意。他們的不同,在於同爲“正-反-正”的展開方式,歐陽修通過對“今之學者”的泛指批評,給出了“古人之於學”的具體路徑,即“欲充其中,由講之深,至其深,然後知自守……言出其口而皆文”,或“學者當師經,師經必先求其意,意得則心定,心定則道純,道純則充於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爲文者輝光,施於事者果毅”;(27)歐陽修《歐陽修全集》卷六九《答祖擇之書》,頁1010。而蘇軾通過對“王氏”的確指批評,給出了一個相當抽象的答案,“古人之大全”到底是什麽,仍需要學生在開放式學習中領會。以上展開方式的不同,既與批評雙方的時間距離、觀念距離以及書信雙方的親疏程度有關,也取決於作者對文壇走向之迫切性、政治氣氛之緊張感的認識。

同樣是示法,韓、柳對學文之法和作文之法都給出了建議,歐、蘇卻只在學文之法。之所以會這樣,或與唐人對文、道關係的理解,與宋人不同有關。歐、蘇皆强調爲文的自然,歐主張内生的自然,蘇主張隨物的自然,在此邏輯關係下,作文之法隨從於學文之法,學文成自然作文順。而韓、柳對文、道的理解,是“文以明道”的關係,這決定了他們對作爲傳世載體的文之形式,持一種戰略輕視而策略重視的態度,反而在論文書牘中留給作文之法相當的篇幅。王安石批評他們“語人以文辭”,應當從廣義的文之形式而非狹義的文之修辭來理解。當然,同爲批評韓、柳,王安石的針對點和指示方向,與歐、蘇大相徑庭,由此構成兩兩批評的關係,也反映了北宋古文運動内部的不同文學理念。

無論“學文”還是“作文”,都只是“語人以文”的一個方面,於情理而言,示法内容越具體、精細,越能凸顯“文”較之“道”的相對獨立性。單就對文學形式的探索來説,韓愈的實驗精神勝過歐陽修,但歐、蘇等人,因主張文與道之和諧,爲文學在精神層面的獨立與發展,爭取了更大的空間。既避免了“文以載道”有可能導向的唯工具論思維,在一定程度上,也彌合了作爲形式的文與作爲工具的文之間的裂縫,緩解了韓愈文風之奇詭形式與崇道主旨所造成的某種張力。從這個角度來説,歐、蘇的自然,不僅是句法結構及文辭表意上的自然,同樣指向文、道關係的自然。所有這些,都爲文的生存空間及其獨立性的延展,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其實,論文書牘的發生語境與展開方式,除了身分差别、文學思潮、政治生態等原因外,基於物質媒介的傳播方式,也是重要一環。從印刷文化的角度來説,中唐至北宋時期,無論從客觀條件,還是主觀意願來説,文人生前都難以刊刻文集,我們不禁要問,在投書、答書中闡述自己的文學思想,除了近在眼前的嶄露頭角與示法後學外,是否還有進一步的傳播效力?在一些論文書牘中,作者會提及自己的其他書信,這到底是某些論文書已成爲公共文本,還是隨信附上以前作品作爲文贄之禮而已?如柳宗元的《與楊京兆憑書》中,有“中心之悃愊鬱結,具載所獻《許京兆丈人書》”一句,(28)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與楊京兆憑書》,頁790。應是他將自己以前的投書,作爲滿意的文學文本,獻贄給新的高位者;而其《報袁君陳秀才避師名書》中,有“其大説具《答韋中立書》,今以往可觀之”一句,(29)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四《報袁君陳秀才避師名書》,頁880。則是在示法後學的答書中,指示自己的觀點在某篇舊文中已經闡釋,建議參考。如果説作爲年輕人,在投書中附呈滿意的文字,是情理之舉;那麽,作爲文壇前輩,在答書中有否可能附上自己曾經示法他人的另一篇書信,恐未必然,他也完全可以在新的答書中擇要闡釋。(30)如蘇軾的“文章金玉”説,在其論文書牘中被多次提及。《答劉沔都曹書》中有“文章如金玉珠貝,未易鄙棄也”一句(《蘇軾文集》,頁1430);《與謝民師推官書》中有“文章如精金美玉,市有定價,非人所能以口舌定貴賤也”一句(頁1419);《答毛澤民》中有“文章如金玉,各有定價,先後進相汲引,因其言以信於世,則有之矣。至其品目高下,蓋付之衆口,決非一夫所能抑揚”諸句(頁1571)。若果真如此,不排除名家的某些論文書牘,在其生前已經成爲公衆文本,以抄本的形式進入傳播渠道,成爲後學求法的門徑之作,故作家才會直率地給出“具見往觀”的示意。

如前所言,一方面,投書、贄文、答書,隨着言説語境的不同,都有可能變成另一作品的副文本;另一方面,一旦作者明確地將投書或答書視爲自覺的論文書牘,這些書信便有可能化身爲新的經典文本,通過副本的傳抄進入公共領域,開啓在私域之外的早期傳播歷程。投答行爲中的副本與副文本之關係,固然反映在作者與讀者的即時互動中,但我們也須承認,文學思想的發展演變,未必可以確保嚴絲合縫的代有傳承,昔日的舉子並没有義務在成名後承擔起答書示法的責任,讓前賢學説無休止地發揚下去。這個時候,借助投、答這一穩定的文體競爭關係,形成超越時空的文本對話,是讓學説傳承、變化並在批評中激發出新生命力的重要方式。唐、宋古文運動之關聯,雖然已是老生常談,借此角度,亦可作一别樣的觀察。

三 應“答”: 北宋舉子對韓、柳書牘的借位與超越

這裏的“應答”一詞,不是並列結構,而是動賓結構,並非回答之義,而是回應答書之義。當然,筆者真正想討論的,亦非舉子收到名家答書後的二次投獻,而是指北宋舉子的不少投書,不只是面向高位者的闡論式投書,同樣還有針對前代名家的批評式投書的情況。换言之,他們采用與前代名家商榷的寫作形式,闡論自己的學説觀點,給高位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由此形成的投書、應答、投以應“答”的遞進關係,就不再是具體的投書者與高位者之間的書信往復,而是不同代際的投書者與高位者之間的文本對話。後來的舉子們,通過投以應“答”的獨特方式,既維繫了獎士、贄文在禮制上的穩定,又促成了投獻型論文書牘在文本生成上的永久循環。

北宋的年輕舉子們,面對韓、柳的示法遺産,需要有一個態度。他們可以全面接受,也可以在批判性接受中有所創新。但初露頭角的古文新鋭們,能夠表達意見的有效途徑,其實没有那麽多。考慮到論文書牘是前代先賢示法後學的一種重要方式,那麽,出於文體形式上的呼應考慮,以及批評前代名家學説可能造成的心理衝擊與輿論影響,年輕文人在投書中與前人觀點商榷,不失爲發表自己獨有觀點的一種方式。

韓、柳對北宋古文運動的影響深遠,北宋舉子在投書中論及韓、柳,是很普遍的現象。但論及韓、柳,未必是與韓、柳作文本對話,即使發生文本對話,所對話的韓、柳作品也未必是論文書牘,(31)在投書中引述韓、柳具體文論作品的情況,在宋人中不少見。如宋初穆修《答喬適書》云:“其書之問則曰:‘將學於今,則慮或淺陋;將學於古,則懼不取名於世,學宜何旨?’引韓先生《師説》之説,以求解惑。”《宋集珍本叢刊》(2),頁409上。但在嚴格意義上,這只構成文本對話,並未構成投以應“答”的文體對話。在嚴格意義上,只有投以應“答”,才算建立起超越時空的兩種文類的聯動。北宋早期的王禹偁,在其論文名篇《再答張扶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子又謂:“六經之文,語艱而義奧者十二三易道而易曉者十七八。”其艱奧者,非故爲之,語當然矣。今子之文則不然。凡三十篇,語皆迂而艱也,義皆昧而奧也,豈子之文也過於六籍邪?若猶未也,子其擇焉。子謂韓吏部曰:“僕之爲文,意中以爲好者,人必以爲惡焉。或時應事作俗,下筆令人慚,及示人,人即以爲好者。”此蓋唐初之文,有六朝淫風,有四子艷格,至貞元、元和間,吏部首唱古道,人未之從,故吏部意中自是,而人能是之者,百不一二;下筆自慚,而人是之者,十有八九。故吏部有是嘆也。今吏部自是者著之於集矣,自慚者棄之無遺矣。(32)王禹偁《小畜集》卷一八《再答張扶書》,《宋集珍本叢刊》(1),頁653上。

王禹偁的“句之易道,義之易曉”,被認爲宋文尚簡的源頭,開後來歐陽修等人詩文革新運動的先河。雖然張扶投書早已不存,但我們從王禹偁的答書中,可知這是一位作文“語迂而艱,義昧而奧”的年輕舉子。而且,他對自己的文章風格有着莫名的自信與堅持,徵引韓愈《與馮宿論文書》中的文字,爲自己在文壇屢屢碰壁的遭遇進行辯解。很顯然,這是一位熟讀韓文的後生,不僅對他人批評的藐視來源於韓愈學説的撑腰,很可能他“語艱而義奧”文章風格,也是從韓愈的爲文主張中曲解而來。王禹偁的這篇答書得以被編入文集之中,一方面,固然是作者對得意之作的自我認可;另一方面,恐怕也暗示着當時舉子“宗韓不正”絶非個案,具有相當的典型性與普遍性。雖然對韓愈的盲從和歪曲絶非學文正途,但名家答書在成爲公共文本後,對後世學子在初學階段的示法作用,已經開始呈現出來,並得到投書形式的異代回應。

如果説從王禹偁答書中管窺張扶投書,很難瞭解張扶對韓愈論文的完整態度,更不用説張扶對韓愈學説的理解,相當膚淺,甚至有些誤讀。那麽,蘇洵在《上歐陽内翰書》中對韓愈學説的發揮,作爲唐、宋兩大古文家的對話,就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方其始也,入其中而惶然,博觀於其外,而駭然以驚。及其久也,讀之益精,而其胸中豁然以明,若人之言固當然者,然猶未敢自出其言也。時既久,胸中之言日益多,不能自制,試出而書之,已而再三讀之,渾渾乎覺其來之易矣,然猶未敢以爲是也。(33)蘇洵撰,曾棗莊、金成禮箋注《嘉祐集箋注》卷一二《上歐陽内翰第一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頁329。

從表面上看,蘇洵言及韓愈之處,主要在讚譽孟子、韓愈、歐陽修三人“自爲一家之文”。但更深層的關聯,則在蘇洵信中的“爲文養心”説,其思想養料,來源於孟子的“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及韓愈《答李翊書》中的“爲文養氣”説:

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處若忘,行若遺,儼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其觀於人,不知其非笑之爲非笑也。如是者亦有年,猶不改。然後識古書之正僞,與雖正而不至焉者,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務去之,乃徐有得也。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汩汩然來矣。其觀於人也,笑之則以爲喜,譽之則以爲憂,以其猶有人之説者存也。如是者亦有年,然後浩乎其沛然矣。吾又懼其雜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後肆焉。雖然,不可以不養也。行之乎仁義之途,遊之乎詩書之源,無迷其途,無絶其源,終吾身而已矣。(34)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答李翊書》,頁170。

蘇洵此信,可視爲北宋嘉祐年間的低位士子,對當時知識界之公共話題的一種參與。但他自言“取《論語》、《孟子》、韓子及其他聖人賢人之文”終日讀之七八年,則他熟知《答李翊書》,亦可想見。韓文爲答書,蘇文爲投書,在體制上構成了巧妙的行爲關聯。我們不禁要問,蘇洵此信,希望與韓愈形成怎樣的文本對話?又想借此隱性的對話行爲,給歐陽修留下怎樣的印象?其實,這兩封書信的相似,南宋陳鵠早有指出:“韓退之《答李(翺)書》,老蘇《上歐陽公書》,最見爲文養氣妙處。”(35)陳鵠《西塘集耆舊續聞》卷二,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304。原刻作“答李翺書”,查韓愈集中有《與李翺書》一篇,其内容與“爲文養氣”毫無關係,此“李翺”當爲“李翊”之誤。故理論上的異同,不再是筆者的重點,接下來的比較,將偏重二書對學文、作文之觀感經驗的表述方式,以更深入地討論“投以應答”和“展開方式”這兩個本文尤爲關注的話題。

總的來説,身居高位的韓愈,因示法之姿態,對“爲文養氣”的闡述更加全面。他將之分爲四個階段,且對學文、作文的感受有明確的區分。第一階段學文“茫乎其迷”,作文“戛乎其難”;第二階段,學文“昭昭然分”,作文“汩汩然來”;此後學文開始淡出,作文上的自我充實與省察,變得重要起來,故先“浩乎其沛然”,最後則“醇然後肆焉”。而蘇洵的總結,則比較簡潔,只有“駭然以驚”、“豁然以明”、“渾渾乎覺其來之易”三個階段,這與其干謁的身分有關,無論是否體察到更高的境界,在投獻文字中表現出來,都有矜耀之嫌。而且信中只表達了學文之感受,未言及作文之心得,也符合未第舉子理應的謙卑問學之姿態(作文可通過贄文來表現)。但蘇洵所經歷的“及其久”、“時既久”,正對應了韓愈筆下的兩次“如是者亦有年”,可見二人對養氣的長久性皆有足夠的認識。

即使如此,蘇洵亦非無新見。他也根據自己的爲文經驗,提出了一些精細的看法。如他總結的“胸中豁然以明”、“自出其言”、“試出而書”、“敢以爲是”,正代表了古人讀書立説的四個階段,即認知、語言、文字、學説。其説較之前人實有進步,韓愈並没有對語言、文字的差異性給予充分的關注,他所謂的“取於心而注於手”,“心”對應認知,“手”統括了語言、文字兩個環節,蘇洵對此作了“出言”“出書”的區分。雖然他多次表示“然猶未敢”,但“胸明而出言、言多而出書、書易而立説”的一個成長過程,已經呼之欲出。歐陽修對蘇洵的賞識,固然建立在“爲文養心”等古文家的觀念共識之上,但後進者較之前人有否針對性的進步,恐怕也是高位者考察的一個重要維度。

如果説蘇洵的投書寫法,是對韓愈的一種致敬,那麽,前及王安石的《上人書》,則是很明確地對韓、柳的批評。同爲投以應“答”的創作方式,卻表現出不同的回應姿態,共同構成了北宋古文家對唐代前賢的借位與超越。而他們借位與超越的不同方向,如張扶對韓愈的盲信與誤讀,王安石對韓、柳的反對式批評,蘇洵對韓愈的推進式討論,讓北宋古文運動的發展,呈現出豐富的面相。從後見的眼光來看,其中固然有不少彎路和歧途,但文學活力的湧動,本就不是一帆風順的事業,批評與超越才是年輕舉子更應具備的問學品質。一方面,投書作爲一種表達下意的文體,有它特定的寫作體制,低位者必須遵守;另一方面,投書作爲一種與答書形成對話、競爭的文類,有它先天的體制優勢,低位者亦可倚賴,製造出一種基於經典答書的先發制人。其一端指向同時代的高位者,另一端指向前代的名家,當下空間中的内在約制,與超越時空的向外批評,在舉子投書中達成一種奇妙的和諧,可謂“優雅的批評”。這個時候,高位者考察投書的維度,將變成三個層次,不止於投書的自足觀點、投書有别於前人的創新内容,還有投書之文體約制與文學批評的平衡方式。我們不妨視爲歷經“表同”“求異”,最後形成“同異和諧”的三個寫作階段。蘇洵、王安石的投書,雖然觀點有别,其實都在嘗試三個層次的共生,這不僅是對批評内容的追求,同樣還是對文本結構的一種追求。

投書與答書,問學與示法,論文書牘能以這樣的方式,在唐宋時代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在制度層面,得益於科舉階梯所促成的社會流動及文化轉型;在文學層面,得益於唐宋古文運動的推廣與深化。雖然它由於投書、答書的制度外殼,使得很多文學觀點的表達,受到文體形式的約制;投答雙方身分及知識結構的距離,也讓論文的話題無法進入更深刻的領域中。但不管怎麽説,經過中唐至北宋作家的努力,論文書牘在文學世界中爭取到了一個足夠重要的位置,作家們也對論文書牘的意義及其可能發揮出的效能,有了新的認識。以上這些,都爲元明以後的論文書牘更徹底地擺脱體制約束,更自覺地推動文學羣落的内部驅動與對話,起到了清除觀念障礙、激發批評活力的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説,制度曾經是論文書牘發展的跳板,而擺脱這塊跳板,是中國文學批評的自覺化道路上終究需要解決的問題。兩宋興起的筆記、詩話、詞話等較自由的文學批評形式,可作是觀;努力擺脱身分制約、展開純粹文學辯難的明清論文書牘,亦可作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