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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成效显著

2020-11-28本刊编辑部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9期
关键词:犯罪案件集资公安部

本刊编辑部

2020

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余起

从公安部获悉,自2019年至今年5月,開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余起,涉案金额3400余亿元。其中,稳妥侦办了一批民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维护了国家金融秩序,保护了民众的财产安全。

公安部猎狐工作组将“钱宝网”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6月28日,在希腊警方和中国驻希腊使馆的大力支持下,公安部猎狐工作组将希腊批准引渡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熊某押解回国。

2012年至2017年间,犯罪嫌疑人熊某伙同张小雷(“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等人,通过“钱宝网”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涉案金额特别巨大。2017年6月,熊某潜逃境外。

熊某外逃后,在公安部的指导下,江苏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全方位梳理线索、完善证据,综合采取各项措施,为缉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3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熊某批准逮捕。同年6月,国际刑警组织对熊某发布红色通报,后希腊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熊某抓获。中国警方随即通过外交渠道向希司法部门提出引渡请求。今年5月,希腊同意引渡熊某。6月28日,公安部猎狐工作组克服困难,赴欧洲疫区将熊某押解回国。

江苏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熊某在疫情期间被成功引渡回国,是江苏警方“猎狐2020”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了公安机关“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江苏警方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合作,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坚决将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云剑- 2020”行动打掉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290余个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已成为一种集返利、传销、诈骗为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近年来,公安部及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行动中取得耀眼成绩。

今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云剑-2020”行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截至目前,累计打掉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团伙290余个,抓获嫌疑人3600余名,“云剑- 2020”行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

针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参与人员众多、组织化特征明显、幕后操纵者流窜作案等特点,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整体作战,进一步强化破案攻坚和源头整治,在重点地区开展“地毯式”集中摸排清理,共打掉诈骗团伙290余个,抓获嫌疑人3600余名。其中,陕西、浙江、吉林、山西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健康中国2030”“国家863项目”“大狮集团”“五祥慈善基金会”等重大诈骗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源头整治,不断将“云剑- 2020”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19

公安部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8年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查处了“善林金融”“云联惠”“联壁金融”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综合影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8年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达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而且,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后,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力出击,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有力维护了投资群众切身利益。

2019年5月15日是第10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公安部专门策划制作了特别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围绕群众关切和疑问,通过情景短片、专家点评和案例剖析,生动揭露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犯罪手法,详细介绍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坚定立场和显著成效。

2018

公安机关对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集中网上登记

为进一步做好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保护相关案件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投资人的关切,根据公安部部署,2018年9月10日,公安机关开始对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开展集中网上登记。首批上线登记的网贷平台案件有50起。

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入推进“阳光办案”,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全力追赃挽损,督促有关投资人及时进行网上登记。

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

2018年6月21日,在北京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会议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努力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公安部、工商总局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打击四类网络传销

在全國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部署会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以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切实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大局,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传销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连续侦破“善心汇”“五行币”等一大批全国性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初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猖獗蔓延势头。但是,传销犯罪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蔓延,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全国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持续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摧毁传销组织体系,严厉惩处传销骨干成员,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歼灭式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

全国公安机关采取强力措施 持续严打传销犯罪

2017年1至9月,针对突出的传销犯罪问题,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加大力量投入,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打击以“虚拟货币”等为包装的网络传销和传统的聚集型传销,坚决遏制传销犯罪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7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传销犯罪案件名目繁杂、持续多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对此,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工商、教育、人社、住建、工信、商务、银监等部门及检法机关、金融机构的协作,综合采取预警监测、社会面防控、专项打击、重点案件查处、警示宣传、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措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2010年至2017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逾3万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数万名。

2017年8月至9月,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专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等聚集型传销犯罪,紧盯传销犯罪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坚决惩处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以及威胁、引诱学生、未成年人等参与传销活动的重点人员。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重大案件,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查获、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800余名,解救一批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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