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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存在的问题及防控措施

2020-11-26胡杰一

经营者 2020年24期
关键词:税额分包发票

胡杰一

一、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突发因素多、管理不规范以及投资金额大的特点常常导致施工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这些客观情况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风险,包括接受虚开发票、预缴抵扣分包不充分、留抵税额大占用资金以及扣税凭证管理难度大等。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时应该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发票管理以及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二、问题分析

(一)取得虚开发票风险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采用分包或者转包的模式来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经营行为会导致企业频繁出现虚开发票的情形,使其面临法律风险。如分包方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多采用无票方式采购商品以降低成本,而其为了顺利向建筑施工企业获得资金拨付,常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挂账,并索要工程款。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碎石、砂砾等材料多是从一些经营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处购买,但这些供应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去税务机关申报税费并开具发票,而是通过虚构经济业务开具虚假发票,由此滋生了建筑施工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的风险[1]。

(二)预缴税款抵扣分包不充分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可用分包方提供的分包发票抵扣。但抵扣的前提是分包方需要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如果分包方未预缴增值税,则无法抵扣。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雇用的很多临时工以及临时性的带操作手的施工机械常常无法开具正常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收到分包发票,就不能从预缴税款中扣除分包抵税款,进而导致预缴税款抵扣分包款不足。同时,如果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认真梳理分包发票收集情况,也将导致抵扣分包不充分。

(三)留抵税额大占用资金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税率多为13%,且在施工成本中占比很高,而施工企业的销项税额多为9%,税差的存在,加之项目自身税务管理意识淡薄,导致施工项目存在进项留抵税额的情况屡见不鲜。同时,“营改增”后,为保护地方税源,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所在地预缴,预缴税率为2%,固定的增值税预缴义务,在存在进项留抵的情况下,预缴留抵金额只增不减。两项留抵税额大量占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部分资金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利用,对其施工生产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四)扣税凭证管理难度大

建筑施工企业非常规的组织结构特征,增加了其在扣税凭证管理上的难度。具体表现在:第一,工程项目通常散布于不同的省份、城市甚至不同的国家,发票从审核到传递都面临冗长的结构链条,增加了发票合规性审核的难度。第二,不同项目的财税人员的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税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的理解和接收程度不同,增加了企业税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难度。第三,所有的工程项目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都是以项目承建方的法人名称作为统一标准,因此对后续的分开核算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增加了企业税务核算工作的难度[2]。

三、防控措施

(一)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涉及物资部门、设备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设置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第一,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教育和培训制度将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准确地传达给每一个员工,并且通过考试的方式对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进行严格的税务管理制度考核,尤其要加强企业高层管理者和财务管理部门对相关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二,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广泛的宣传来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地掌握税收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法规,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法制法规的宣传等规范企业员工在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行为。第三,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督考核小组对其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相关操作方法的规范性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3]。

(二)强化税务风险控制

第一,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税务管理存在资金量大、不确定因素多以及专业性要求高等一系列特点,因而企业在组织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时应该选派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熟练、前瞻性强的工作人员,通过这些专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来将企业的税务管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第二,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特点、资金运营特点等因素明确税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建立自上而下的税务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来全面提升税务管理的风险控制水平。第三,不同地区在税收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国家的相关政策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发生一定的调整,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时还需要对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的考量。

(三)加强发票管理

在控制税收管理风险、提升税收管理质量的工作中应该强化对增值税发票的管控力度。第一,强化事前审核。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在发生增值税业务时,应建立发票盖章入账制度、发票移交登记制度,如刻制“抵扣联已收”印章,未加盖印章的专用发票不得登记入账;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移交的抵扣联应在移交登记簿中登记,并交由专人管理。第二,建筑施工企业本级应该通过严格的台账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各个项目部开具的发票进行分类管理,在发票收集和传递的过程中要做好区分工作,并防止其出现混淆或者遗漏等情况,当月收集到的发票最好在当月就实现认证和抵扣,并装订归档。第三,为了强化发票管理,还应该通过登记备案的方式对其涉及的税额、税率等进行电子数据备案并造册。

(四)强化法治化管理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产生的税务征收变化导致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类型的发票是为了非法获得税务返还或者增加自身的进项税抵扣,这种违反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来增加自身收益的方式是非常不可取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各种规范做好税务缴纳工作,如尽可能从那些正规的材料供应商处获取水泥、砂石等施工材料,因为正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开或代开发票。

(五)做好预缴税款抵扣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上场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咨询,了解当地增值税预缴分包款抵扣政策及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向分包方发送书面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发票的开具和传递的具体要求,如遇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预缴分包款抵扣政策发生变化,应及时将变化的内容以书面政策变动告知的形式向分包方传达。分包方提供发票不能抵扣分包,导致预缴资金增量流出的,应采取惩罚措施,且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六)做好项目税负测算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新增的建设项目,应根据计划部门的责任预算,编制税负测算分析表。逐项分析企业的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情况,成本构成、进项税额情况,预缴税额情况,最终汇总项目整体应缴税款情况。项目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预缴税,理想的情况是销项税额大于或者等于进项税额和预缴税额之和,这种情况下,不会形成留抵税额。税负测算工作并非静态的管理行为,后续施工生产工作中,还需要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数据,做好应对工作。实施税负测算工作的意义在于,提前筹划项目进项税结构、预计抵扣分包金额以确定预缴金额,规避留抵税额大占用项目资金的风险。

四、结语

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效益、风险控制以及合法管理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施工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虚开发票、预缴税款抵扣不充分、留抵资金过大以及进项税票收集不彻底等问题。通过增强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预警体系、强化资金管理以及加强发票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升税务风险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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