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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浙东学者关于“冬青义士”史事考辨探析

2020-11-24

历史教学问题 2020年5期
关键词:冬青树黄宗羲冬青

陆 冰

引 言

至元十四年(1278)元世祖以僧亢吉祥、杨琏真加、①杨琏真加为元代河西(西夏)僧人,又作杨辇真加、杨琏真伽、怜真加、怜真加瓦,文献中亦写作“杨髡”,高文德主编《中国少数民族史大辞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 年,第979 页;本文所引文献按照原文保留称呼,行文中则用“杨琏真加”统一称呼。加瓦并为江南总摄,掌释教,除僧租赋,禁扰寺宇者。②《元史》卷九《世祖本纪六》,中华书局,1976 年,第188 页。不几年,南宋六陵就遭遇盗发。至元二十一年,元世祖以江南总摄杨琏真加所发宋陵冢所收金银宝器修天衣寺。③《元史》卷一三《世祖本纪十三》,中华书局,1976 年,第269 页。僧杨琏真加盗发南宋六陵,使诸帝遗骨抛弃荒野,当时有南宋遗民暗为收埋,葬于会稽兰亭山后,并种植冬青树作为标记,史籍称这些遗民为冬青义士。正史不载冬青义士事迹,但是元初以降,不少笔记史料、文学作品对此却多所记载。

冬青义士最早见载于周密撰写的《癸辛杂识》,周密于“杨髡发陵”条详细记叙了杨琏真加盗发宋陵的始末,并认为收埋遗骸应该有当时的守陵人罗铣;④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杨髡发陵”条,中华书局,1988 年,第152 页。元人郑元祐撰《遂昌杂录》记录另一位收埋遗骨义士林景曦;⑤郑元祐:《遂昌杂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040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386 页。元明之际人士陶宗仪的笔记《南村辍耕录》中有“发宋陵寝”条抄录元人罗有开撰写的《唐义士传》,记叙冬青义士唐珏埋骨事迹,⑥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四,“发宋陵寝”条,中华书局,2004 年,第43—48 页。以上文献对冬青义士俱有所着墨。另有一位宋元之际的遗民诗人谢翱(1249—1295,字皋羽),有诗《冬青树引别玉潜》一首直指埋骨义举,⑦谢翱:《晞发集》卷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188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297 页。因其诗文“语甚惨苦,读者莫不洒泣”,⑧张孟兼:《唐珏传》,《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三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40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37页。万历《福宁州新志》有“宋遗民会稽唐珏瘞诸陵骨于兰亭山,种冬青树为记,翱实与其事,尝为作《冬青树引》”之语,⑨万历《福宁州志》卷一一,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253页。直接将谢翱当作冬青义士。

洪武三年,明太祖曾遣使寻找宋理宗顶骨并葬之于绍兴永穆陵,同时遣使访历代帝王陵寝。①《明太祖实录》五三卷,“洪武三年六月庚辰”条,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 年,第1050—1051 页。明初国家对南宋六陵遗事的重视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实用角度考量,为明孝陵的建造做前期准备,另一方面则是要隐晦表达“明承宋统”的内涵,当时绍兴知府张士敏撰《瘞穆陵遗骼碑》曰“穆陵之发距今八十有六年,遗骸余蜕始克复归于土,岂非天耶”,②康熙《会稽县志》卷一五《祠祀志》度宗永绍陵条,张士敏《瘞穆陵遗骼碑》,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第336—337页。重新找回遗失的理宗头颅被赋予了“德迈前王,泽被幽壤”这样的天命内涵。及至明中后期,冬青义士的史鉴意义仍旧不断被提起,程敏政在《宋遗民录》序中感叹王鼎翁、谢翱、唐玉潜三人名不载于史籍,他以“有天下国家者,可不鉴于此哉”的理由将有关宋代遗民的事迹、③程敏政:《宋遗民录》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88 册,齐鲁书社影印本,1994 年,第437 页。文章汇聚成集,以为史鉴。

南宋六陵被盗及冬青义士埋骨事迹在元明两代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关注。不过,从存世文献来看,清人对南宋六陵、冬青义士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前朝。自清初延续至清末,未有间断,从内容上看:大致可分为怀古诗创作和史事考辨两个方面进行。有清一代,钱谦益、张岱、顾炎武、屈大均、陆嵩、钱泰吉等皆以冬青义士为主题作过怀古诗词;黄宗羲、徐乾学、万斯同、潘永因、全祖望、陶元藻、毕沅、孙诒让等更是以冬青义士为主题进行过专门的考据研究。此外尚有以“冬青树”为主题的戏曲作品出现。④蒋士铨:《冬青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清代学者对“冬青义士”史事的考辨由明清之际浙东学派揭橥,浙东学派主要从考据出发,对“冬青义士”进行史学考辨梳理,并最终将冬青义士推向国家祭祀体系之内。

今天的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讨论过南宋六陵被盗发和冬青义士的一些情况,⑤关于南宋六陵被盗发及冬青义士事迹相关的现代研究有:詹安泰《杨髡发陵考辨》以为发陵不是一次,冬青义士收骨也不在一时,唐、林收殓与罗铣并不矛盾,收录于《詹安泰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年;何仲礼、俞观涛《南宋六陵考略》认为唐林以后,冬青义士陆续增加到6 人之多,是不可信的,《杭州大学学报》第15 卷第2 期,1985 年;刘荣平《宋遗民词人群体研究》就六陵被盗发和冬青义士人选有考辨,华东师范大学2000 年博士论文;王海雷《南宋六陵的兴废》第三章《宋六陵的盗发》述及“义士收骨”一事,浙江大学2006 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以上研究者视角都站在考证南宋六陵遗事事件本身,目前尚未有站在学术史和文献史角度对南宋六陵遗事和冬青义士作出相关考察的论文。大多仍旧专注于厘清南宋六陵被盗的一些具体考证,缺乏从元明清三代一个较长的历史时间去考察这一问题。冬青义士问题被不断提出和讨论实际上被赋予了复杂的内涵,其中清人大量投注在冬青义士身上的目光尤其值得我们去关注。明清易代对地方知识阶层精神上的冲击是巨大的,旧王朝的终结至新王朝统治秩序的稳固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⑥冯贤亮:《河山有誓: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的生活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 年,第15 页。冬青义士在清初百年间被知识阶层赋予的内涵是不断变化的。本文将着力考察清代浙东学者如何讨论冬青义士这一论题,并且通过分析黄宗羲、黄百家、万斯同、全祖望等人对冬青义士问题的关注和史事的讨论,窥探清初浙东学派学术风气的继承与发展,呈现冬青义士从一个暗含着遗民情怀的学术考证问题到逐渐被纳入国家地方祠祭实践这一转变过程。

一、遗民情结:黄宗羲父子关于冬青义士的讨论

清初浙东学派领袖黄宗羲、黄百家父子先后关注冬青义士相关事迹。黄宗羲纂辑《明文海》,收录明人赵东山《跋谢翱冬青树引后》、⑦黄宗羲:《明文海》卷一二〇,中华书局,1987 年,第2096 页。刘崧《跋西台恸哭记后》等感怀冬青义士事迹的篇章,⑧黄宗羲:《明文海》卷二九七,第3083 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在为徐沁梓刻谢翱《晞发集》所撰写的《谢皋羽年谱游录注序》中对冬青义士史事做出进一步考据:

故文章之盛,莫盛于亡宋之日,而皋羽其尤也。然而世之知之者鲜矣……其间尚有疑义欲与野公讨论者,发陵之事罗云溪以为戊寅,周公谨以为乙酉,陶南邨已不能辩其孰是……年谱之学别为一家,李文简著范、韩、富、欧阳、司马、三苏六君子年谱,后世嗟叹其博洽。然文简所著皆名位之赫然者,今野公所著捃拾沟渠墙壁之间,欲起酸魂落魄支撑天下,又非文简之所及矣。⑨黄宗羲:《黄梨洲文集》序类《谢皋羽年谱·游录注序》,中华书局,2009 年,第320 页。

黄宗羲这篇序文主要阐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其一揭示出谢翱文章的历史地位;其二通过史料排比讨论南宋六陵被盗时间;其三指出徐沁为谢翱作年谱的历史意义。

黄宗羲认为徐沁印刻谢翱文集有独特的眼光,谢翱文章包含元气,是罕见的好文章。黄氏自述戊寅岁曾为谢翱注《西台恸哭记》《冬青引》,当时不过是喜欢文词,并不知道今日还会有身世之识的感悟,说明他对谢翱文章的认识已经发生变化。他提出宋亡之际实际上是天下文章最盛的时候,谢翱的文章最富元气精神。这样的好文章却流传不广,因为谢翱死后80 余年才有张丁为他的《西台恸哭记》作注,①张丁:《白石山房逸稿》卷下《释登西台恸哭记跋》,《丛书集成续编》第138 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 年,第12 页。再过300 余年才有徐沁为他作《年谱》,数百年间,知道谢翱的人寥寥无几,后世则就更加难料。

在这篇序文中黄宗羲就“发陵”的时间和徐野公商讨,黄宗羲在一开始就认为“发陵”的时间难以断定,因为最直接的两份文献表述有异:撰写《唐义士传》的罗有开(字云溪)认为是戊寅年,撰写《癸辛杂识》的周密(字公谨)认为是乙酉年,因此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就没有定论。明人宋濂撰写《书穆陵遗骼》的时候认为发陵的时间是“乙酉正月”,②宋濂:《宋濂全集》卷八〇《书穆陵遗骼》,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 年,第1918 页。与周密相同,宋濂是《元史》的总裁,《元史·世祖本纪》记载以江南总摄杨琏真加发宋陵冢所收金银宝器修天衣寺的时间是至元二十一年,黄宗羲判断认为这是盗发之后所为。明人彭玮在《南村辍耕录跋》中选择一个折衷的方法,认为是乙酉年,戊寅月。③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华书局,1959 年,第385 页。黄宗羲对彭玮的看法表示异议,他的证据是周密也说是乙酉年,但是八月发宁、理、度三陵,十一月发徽、钦、高、孝、光五陵,都不在正月,《元史·世宗本纪》:至正二十二年正月初,桑哥言杨琏真加云会稽有泰宁寺,奏毁之,以建宁宗等攒宫穴复为寺,以为皇上东宫祈寿。可知当时,宁宗等攒宫已经建寺,也不是正月。通过考辨,黄宗羲批评彭玮的折衷做法是一种武断的做法,可以选择说是乙酉,但是要说戊寅月则是不可能的。

黄宗羲从编纂年谱的角度来探讨,什么样的人物值得为之作年谱。为此,黄宗羲将徐沁为谢翱撰写年谱和李文简为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司马光、三苏六君子撰写年谱作对比,认为“后世嗟叹其博洽,然文简所著皆名位之赫然者,今野公所著捃拾沟渠墙壁之间,欲起酸魂落魄支撑天下,又非文简之所及矣”。④黄宗羲:《黄梨洲文集》序类《谢皋羽年谱·游录注序》,第320 页。徐沁为谢翱这样一个不见于正史,仅见于稗官野史的遗民诗人撰写年谱是有君臣伦理价值的。身处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有此议论,正是他对个人际遇、家国命运思考之后的一种伦常观念的具体体现。江藩在《国朝汉学师承记》中称黄宗羲“晚年,爱谢皋羽《晞发集》,注《冬青树引》《西台恸哭记》。盖悲皋羽之身世苍凉,亦以自伤欤”。⑤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八,中华书局,2008 年,第129 页。既搞错了黄宗羲注谢翱诗文在前,爱《晞发集》在后,又误解他为“自伤身世”,将黄宗羲晚年志趣的深刻内涵简单化处理,没有能够理解黄宗羲重视冬青义士问题背后所隐含的伦常价值取向。

黄宗羲之子黄百家将冬青义士从纯粹的史实考辨问题同现实联系起来。康熙三十六年(1697),黄百家与其子黄千子、其甥朱大成一同到绍兴天章寺寻访义士所植冬青树的位置,并撰写行纪文章《至兰亭寻冬青树记》一篇。

黄百家隐晦地将当时修葺一新的兰亭与鲜有人知的古冬青作对比,以讽刺当政不作为。《记》曰:“时兰亭奉旨构造初落成,朱碧辉煌,游观稠杂……历右数百武(笔者按:应作步)至天章寺,寻古冬青所。”⑥黄百家:《至兰亭寻冬青树记》,引录自周广业《周广业笔记四种》,《循陔纂闻》卷三,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 年,第87 页。寥寥数笔间,将金碧辉煌的兰亭与遍寻不得的冬青作出鲜明对比。黄百家也和普通的游人一样拜瞻康熙御书、禊帖、穹碑并且拜谒王右军像,然而他们三人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找寻“古冬青”,可惜这样一个在黄百家心中承载着“家国天下”大意的“圣地”连位置都找不到。

应该注意到,在黄百家以前,虽有人零星考辨南宋六陵遗事、撰写一些怀古诗歌,如前所述,但真正想要寻找冬青义士埋骨具体位置的人还是十分罕见的。因此,黄百家的这次寻访有着“考古”求真的意义。黄百家从冬青树入手,按照黄宗羲为谢翱《冬青引》所作的注文来判断,认为冬青树应该在天章寺左侧附近的位置,因此他在天章寺左侧附近仔细搜寻,然而并没有看到冬青树。为此,黄百家向章天寺中的僧人瑞华询问冬青树的下落,不料瑞华“漫言答云:‘五六百年之事复何询耶’”,这让黄百家感愤异常:

试思六帝之在当时,一言一动,载笔书之以为史,臣下奉之以为制,即今所传六帝之《宋史》群籍,学士大夫有可不观焉者乎?则此一之遗殖所关不小,而乃竟使灵禽不飞,白衣之人无树起拜耶?且草莽不孝,尝谒有明孝陵以及天寿诸陵矣。孝、长二陵,当今天子至,自行三拜九叩之礼。各陵俱为置陵户、祀田,(惟定陵缺置,裬恩殿亦为盗木者所毁。)即此攒宫故陵处未尝不有春秋祭典,特未有六陵真骸之所上达九重耳。敬告当事大人,或上闻,或自清理封植,愿咸加意,毋使杜宇声中,徒闻寒士之叹也。①黄百家:《至兰亭寻冬青树记》,引录自周广业《周广业笔记四种》,《循陔纂闻》卷三,第90 页。

这段文情并茂的记文充分表达了黄百家对埋藏六陵真骸位置所在的重视,认为就算是攒宫故陵也有春秋祭典,那么有真龙天子骸骨的古冬青怎么能够找不到位置,因此他希望当事者能够有所作为,要么将此事上奏朝廷,要么主动清理封植,不能使冬青义士埋骨的事迹湮没,更不能让南宋六陵真骸不知所踪,使人无处祭拜。

黄宗羲的考证本身虽并没有解决六陵遗骨收埋时间这一具体问题,但他指出了谢翱文章的价值和历史地位,揭示出徐沁为谢翱做年谱的史学意义。这两点本身反映出明清之际士人心中对忠义之士的感佩之情,同时也折射出当时士人心中对纲纪的绝对重视。君为臣纲,②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八“三纲六纪”,中华书局,1994 年,第373 页。君臣关系居三纲六纪之首,为人臣子为君收埋遗骨正是践行纲常伦理的典范行为。黄百家通过实地考察冬青义士埋骨的具体位置来表达两个层面的伦理诉求:一是对冬青义士事迹的肯定,二是对南宋六陵真骸所在的追寻。虽然,冬青义士埋骨具体的位置并未寻得,其后,全祖望更是通过判断宋代的天章寺与明代重修的天章寺并不在同一位置,指出黄百家在清代的天章寺寻找古冬青不过刻舟求剑。但黄百家此行的意义在于,把冬青义士从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提升到一个现实的伦理问题,即作为清朝的“时人”应当如何处理南宋六陵真骸所在的天章寺及如何祭祀冬青义士。这些问题后来由全祖望给出了部分的解决方法。

在史学实践上具有巨大贡献的万斯同,同样继承前辈学者的心血,对冬青义士的相关事迹尤为关注。万斯同专门编辑《南宋六陵遗事》一卷,将南宋六陵盗发始末、诸义士相关事迹记载、历代考辨文字编纂成卷,目次如下(表1):

表1 万斯同《南宋六陵遗事》目录

二、史实与史识:万斯同辑《南宋六陵遗事》

据目录所示,万氏《南宋六陵遗事》除去序跋,及万斯同所作3 篇考证文章外,余下31 篇文献,按照严密的史料编纂逻辑精心编排。《南宋六陵遗事序》云:“记事者,必其事,核其辩晰,使传者信而不疑,而后人之读之者,歌泣并至流连,感慕忠孝节烈之心油然以生。否则,其事犹在疑信间,或一事而姓名错出,彼此互异,令观者惝恍眩惑,而慕悦之心以怠,则载笔者之过也。”①万斯同:《南宋六陵遗事》卷首《南宋六陵遗事序》,《昭代丛书》已集卷第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737 页。温睿临在序文中阐明万斯同编纂此书的用意和主旨是要书写可信的、考辨分明的历史,只有这样,才能传递历史写作背后更加深远的精神,也就是忠孝节烈的内涵。万斯同的《南宋六陵遗事》与此前诸家就时间、人物、事件过程某几个具体的史实进行辩论极为不同,《南宋六陵遗事》按照信史、义理和现实伦理意义三个原则进行编纂:

(1)以文献的可信度作为编撰史料的第一标准。首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史料。从宋元之际人士的记载、由元及明,再入清,文献编目有序,先总以《续通鉴纲目》,因其体例记事最为简要明了;后以正史相关记载为继,因正史所记史事最具权威性,故以《元史世祖本纪》置于《唐义士传》《书林义士事迹》《志罗陵使遗事》《冬青树引》这5 篇之先;再以各家传记、诗词以及后代正史文献、碑记、方志传记、文集序跋殿后。整体上呈现出一个清晰的史料编纂逻辑,使人一目了然。

(2)以义理为中心开展考证工作。万斯同此卷看似是一个史事考辨问题的资料汇辑,却并非是纯粹中立的史料排列,而是有节制的历史书写,《南宋六陵遗事》一卷,重在“遗事”,温睿临作为万斯同的好友,于开篇即表达了纂史者对“忠孝节烈”的感佩之意,便可知万斯同对义理的重视。正是围绕“忠孝节烈”这一核心伦理观,万斯同要为冬青义士写就可信的历史,使其事迹不为阅读之人质疑。万氏以“冬青义士是谁,有哪几人?”这一主要线索,编排史料,根据存世传记文献排比,先列罗有开《唐义士传》、后置郑元祐《书林义士事迹》,虽然周密《癸辛杂识》是最早记录南宋六陵遗事的文献,然而万斯同特地将其笔记中有关陵使罗铣的记载辑出,编成《志罗陵使遗事》放诸唐林之后。谢翱作《冬青树引》实为南宋六陵遗事再次出现在明清两代文人视野中的重要诗作,万斯同将谢翱的诗作,以及后世对谢翱诗作的解读列在唐、林、罗三义士之后,正是此意。可以看到他在编纂中,最后放入清人编修《浙江通志》内的《王英孙传》《唐珏传》《林景熙传》《郑朴翁传》,然而谢翱并未在列,故附上恩师黄宗羲所作《冬青树引诗注》,黄宗羲在诗注中考证谢翱亦同为义士。万斯同将历史人物在今日地方志中被书写的情况一并呈现,与元明之际所传传略首尾呼应,古今同列,完整地回答了冬青义士是谁这个问题。

(3)重视历史书写在伦理实践中延展。在各家文献之中,万斯同尤其重视黄百家的《至兰亭寻冬青树记》。黄百家生于崇祯十六年(1643),小万斯同五岁。这篇《记》文,感情真挚,用词恳切,文末对当事者的呼号有着积极地现实关怀,万斯同收录黄百家此《记》用意亦在于此。历史从来是在追寻一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对话,这本是史学写作应有之意,既要记录下历史发生到消亡的过程,更要使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之精神传递下去。因此黄百家(字耒史)这篇《记》文,不能当作是一篇普通的访古游记,而应被看作是对500 多年历史中要记取何种精神的拷问。

《南宋六陵遗事》一卷,可见万斯同于史料编排上别出心裁。更为重要的是,万斯同为冬青义士专门撰写考证文章:《书林唐二义士传后》《书林唐二义士诗后》及《书〈癸辛杂识〉后》,集中体现出他个人的史学功力,根据史料,开拓视角,提出新的历史解读,并且坚持修史应当审慎,不能随意删改抹煞历史人物的事迹,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历史书写要重视人物的精神而非其身份和地位。

万斯同的第一个重要论断是收埋六陵遗骨乃是多人协作,故冬青义士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书林唐二义士传后》和《书林唐二义士诗后》两文中分别就冬青义士是谁,以及南宋六陵盗发时间作出了有创见的阐发。首先,万氏从林景熙的个人别集《霁山文集》中找到线索,得知林景熙馆于王修竹家中20年,并且其文集中多有与唐玉潜往来酬答之诗,可知林景熙与唐玉潜关系本来匪浅,两人有合作的可能。其次,万斯同从前人所忽视的地理空间角度进一步论证埋骨义举由多人协作完成。万斯同通过对《绍兴府志》陵寝地理位置的考察,认为宋孝宗永阜陵在高宗永思陵的西面,两位陵寝尚近。但光宗永崇陵则位置较远。宁宗永茂陵需要迁到天章寺,说明高、孝二陵旁已经无地可葬,所以毁寺建陵。理宗的永穆陵和度宗的永绍陵就更远,至于徽宗的永祐陵和孟、邢、郭、夏、李、韩六后的陵寝,都没有附迁。结论是:南宋六陵本是一个相当辽阔的地理空间,只有多人协作才有可能完成收埋遗骨的义举。

万斯同以林景熙与唐玉潜诗的主题和韵脚来做论证的补充。认为唐玉潜诗中有“遥遥翠盖万年枝,上有凤巢下龙穴”的句子,林景熙诗中则有“移来此种非人间,曾识万年觞底月”的句子,皆是歌咏冬青。而且万斯同发现林景熙的《冬青行》正合唐玉潜诗的韵,从韵脚来论证二人关系,似乎有些隐晦,然而亦可备一说。

关于南宋六陵盗发的时间,万斯同认为罗有开在《唐义士传》中所说的戊寅(至元十五年)是正确的。林景熙诗中的癸未说、孔希普的丙子说都无法和元史相关记载对接,不足为据。然而,唐珏(玉潜)诗“犬之年羊之月”(甲戌六月)、林景熙诗“羊之年马之月”(癸未五月),两位冬青义士关于收买遗骨义举诗句中的时间都和戊寅不同。万斯同是这样解释的,“二公身为之事,而所志有失实者,或时有所忌,故紊其词,使人疑其伪尔。阅者但取其事而不拘岁月,即词有同异,何伤哉!”①万斯同:《南宋六陵遗事》《书林唐二义士诗后》,《昭代丛书》已集卷第七,第759—760 页,第759 页。万斯同大胆假设林、唐二义士可能是故意乱说,让别人以为这个事是假的,从而保护诸陵遗骼。阅者只要取其事,不要管真正的时间,就算有些说辞上的不同,也无伤大雅。这与温睿临在序言中所说的“记事者,必其事,核其辩晰,使传者信而不疑”的说法好像自相矛盾。这一点,只能用历史书写可能无法做到绝对的客观和正确来解释,在最大限度范围内呈现史实,如若还有无法考辨清晰的部分,那就只能取数种可以互证的史料并呈,互相矛盾的材料也只能让他放在那里。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这点看出万斯同实际上遵循了其为义理而考证的坚持。

最后,万斯同在《书林唐二义士传后》表达了自己对修史的基本态度:

乃季彭山之辨,耑归其事于玉潜。而择《温州府志》者,谓霁山与郑朴翁为之,史称玉潜者误。要皆私其乡人之词,非公论也。况埋骨之事原不载于史乎?②万斯同:《南宋六陵遗事》《书林唐二义士诗后》,《昭代丛书》已集卷第七,第759—760 页,第759 页。

可知,万斯同十分不认同后来地方在撰修方志的时候,按照个人心意,不顾事实,随意将冬青义士定为某一位,而将另一位抹杀的行为,在他看来其实都是“私其乡人”,并非公论,更谈不上修撰方志应有的严谨。他进一步指出假如冬青义士能够见载于正史,个人著述就算有所偏颇,犹可原谅;但是收埋六陵遗骨、冬青义士事迹在正史中并没有直接记载,仅有的文献也不足以当做定谳,作为后人修史就该更加审慎,以免事迹面目变得更加混乱,以至于真相被淹没。

万斯同收录于《南宋六陵遗事》中的最后一篇考证文章是《书〈癸辛杂识〉后》,他单独将周密记录罗铣的史事钩沉出来,缘何?万斯同云:

攒宫掩骸之事,人皆归之林唐二义士矣。乃周公谨《癸辛杂志》独归之罗陵使铣,此又何说?今林唐二公已庙祀千秋,争光日月,而陵使独无一人言及者,岂以其奄人而轻之乎……然遗骸既为二公掩埋,何以又有罗陵使事?意陵使为妖僧所逐,匿迹他方,既返,而二公掩埋已讫。陵使不知其所收殓者特二公所易之伪骨乎?其真伪未可知。祗此精诚可以下见诸帝无惭矣。正史即不载,野史安得尽没之哉?③万斯同:《南宋六陵遗事》《书〈癸辛杂识〉后》,《昭代丛书》已集卷第七,第760 页。

由此可知,万斯同治史的另一种精神是:生而为人即使微末如尘埃(身份低微),如有“忠孝节烈”之举,就应被牢牢记取。这样一种史观下,万斯同才提出唐林二义士有祠堂供奉,能够与日月争辉,而罗铣却没有人提到,只在周密的笔记中留下这些只言片语,罗铣的忠诚应该被大家推崇尊重,他诘问诸公何以遗之。万斯同大胆推测南宋六陵诸帝遗骨既然已经被唐林两位义士掩埋,罗铣回去掩埋的也许是林唐二公替换的那些假尸骨。作为一种历史解释的假说,虽然过于大胆,但是也能说通,万斯同想要强调的是罗铣这种精诚精神无愧于九泉之下的六陵诸帝。故而,万斯同以为罗铣是当之无愧的冬青义士。

盛矣,从黄宗羲作《谢皋羽年谱游录注序》赞扬徐沁“捃拾沟渠墙壁之间,欲起酸魂落魄支撑天下”到万斯同钩沉罗铣义士史事,不以奄人而轻视之,以为精诚之心难得,“正史即不载,野史安得尽没之哉”。

三、走向祠祭:全祖望冬青义士祠祭议凡与知府杜甲三复

全祖望(1705—1755)是清代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并在治学上深受乡贤、浙东学派老一辈的代表人物黄宗羲、万斯同等的影响,在清代学术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全祖望为“祠祭冬青义士”一事曾于乾隆十三年(1748)接连撰写过三份书信给当时的绍兴知府杜甲。①全祖望:《鮚埼亭集内编》卷首《全谢山年谱》,《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第22 页。其中第一封信所及内容最为详细,围绕着为冬青义士修建祠堂祭祀这一核心事件,分析究竟应该祭祀几人。全祖望认为,明嘉靖年间立有双义祠,祠祭宋义士唐珏与林景熙,文徵明于嘉靖二十六年作《双义祠记》记录始末。②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二一,祠祀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525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94 页。全祖望在《冬青义士祠祭议与绍守杜君》第一封信开头就说:“盖唐林故祠在攒宫旁,季彭山以为尚应有王修竹,乃本之张孟兼,则多其一。黄梨洲以为尚应有郑朴翁、谢皋羽,则又多其二。万季野续考之,以为尚应有《癸辛杂识》之陵使罗铣,则又多其一。……故当合而称之曰‘六义士祠’”。③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三《冬青义士祠祭议与绍守杜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619 页,第619 页,第619 页,第620—621 页。这一场讨论意味着冬青义士已经从学术层面推进到现世伦理规范和地方教化层面上来。

全祖望继承前辈学者的观点认为冬青义士应当有6 位。同时,他严厉批评章祖程的看法,通过个人考辨得知“余则亮者,政和人余应也。明洪武中曾官留守司知事,即赋皇宋第十六飞龙以志庚申君遗事者也。其人在政和中,盖称宿儒,图经中有传可考,而相去八十余年,隔绝三朝,其时不与唐林接,则于六陵事定无豫”。④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三《冬青义士祠祭议与绍守杜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619 页,第619 页,第619 页,第620—621 页。在以上考辨的基础上,全祖望认为知府现在将王修竹、郑朴翁、谢翱三人增入祭祀是很有道理的举措。但仅仅增加这三位还不够,全祖望特别提出祠祭对象不应当漏掉罗铣,他十分认同万斯同关于冬青义士的论断。

解决了应当几人被祠祭这一问题后,全祖望就祠堂设置的地址提出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

若其祠址,既不复在攒宫,愚以为可移之天章。盖天章冬青之迹亦久湮没,寺僧甚陋,几莫知凤巢龙穴之所在,故宜立大碑以表之,而祀六义士于寺中,以存其地不当在城内也。闻执事欲移六陵祀典于天章,而大吏格之……盖国家命祀祗据正史,不以野稗之言改移,是乃定例……今之天章亦非宋之天章也。盖天章在元末为火毁,明永乐六年浮屠智谦始重建之。⑤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三《冬青义士祠祭议与绍守杜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619 页,第619 页,第619 页,第620—621 页。

祠堂可设立在天章寺,而六陵祀典不可移。全祖望以为国家命祀是要依据正史,而不是野史。更要指出,全祖望依据对天章寺地理位置的考辨,得知旧天章寺已经在元末时被烧毁殆尽,现存天章寺重建于永乐六年,重建的位置与旧址相差有两里地,因此清代的天章寺已经不是宋代的天章寺。毫无疑问,冬青义士收埋遗骨是在旧的天章寺,所以全祖望在信尾叹说黄百家在清代的天章寺找古冬青是刻舟求剑。把六义士的祠堂建在今天的天章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折衷做法。

全祖望给绍兴知府杜甲的第二封信《冬青义士祠祭议二与绍守杜君》主题较前一封信更为集中,主要是讨论谢翱的“冬青义士”身份。全祖望认为王修竹、郑朴翁以及罗铣都是同唐珏、林景熙一般当之无愧的冬青义士。惟独谢翱的义士身份值得商榷,这一点他并不认同黄宗羲等人,其考辨云:

罗云溪作《唐雷门传》以为戊寅;周公谨志以为乙酉;宋景濂从公谨,乃其于《元史》又先一年,以为甲申,则已自相矛盾……发陵既在戊寅,则其时文丞相未死,皋羽甫从前一年辞而东归,《西台恸哭记》所云“别公章水湄”者是也。祥兴初元,皋羽盖尚徘徊岭峤,亦安得由闽而浙,深入东越,豫于冬青之役……故读其文自是局外记事,又属追溯之语。⑥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三《冬青义士祠祭议与绍守杜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619 页,第619 页,第619 页,第620—621 页。

由上引文,可见全祖望考辨的特点。其一,即层层递进,排比资料。要看谢翱是否同为义士,首先从时间上来判断,诸家史料排比并且按照运用谢翱自身诗句“知君种年星在尾”推论发陵时间为戊寅年,但当时文天祥还没有死,谢翱是从前一年辞别文天祥,回去岭南,那么如何从福建回到浙江,去会稽参与冬青义士埋骨的义举呢?其二,从谢翱的诗文写作文辞上进行推断,全祖望所谓“读其文自是局外记事,又属追溯之语”。第三,用谢翱自己的文词考据谢翱个人的行踪。全祖望认为谢翱当时“敝地瓯括间四年,于癸未后始入吴,丙戌始如越,《西台恸哭记》写作当在其时”。当时林景熙已经回到东嘉,所以谢翱写诗给林景熙说“知君种年星在尾”,这样一来就能从文辞和行为上说通诗作撰写的缘由。全祖望此番考证推翻了黄宗羲认为谢翱同为冬青义士的论断。

但是,全祖望指出谢翱虽然不是冬青义士,但他“白衣而拜灵禽之下”的行为,就可以同列配享。这句话,恐怕是他对现实情况的一种折中做法,既然此前绍兴知府已经将五位义士都列入祠祭对象,现在再拿出来也不合适,况且认为谢翱同为义士的是全祖望的资深前辈黄宗羲、万斯同。史事考证固然有一定的脉络,但各家史料解读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往往也不尽相同。全祖望对谢翱是否为冬青义士的考辨就是区别于黄宗羲、万斯同的另一种见解。

全祖望写给绍兴知府杜甲的第三封信《冬青义士祠祭三与绍守杜君》,在今天恐怕就要当做“新史料”来看待。其内容主要是回复知府之前作《宋兰亭石柱铭》所说宋度宗曾以天章寺地赐给全氏家族,易代之后,始为书院之事。此事相关史籍无载。全祖望说只在他家的家谱中有记载,他回信中说:

天章自宋时属吾家,迨至元甲午乃输官,则宋亡之次年,唐林义举,谓非吾家共任其事不可也。盖先泉翁固遗民,其于修竹为同志,故是役也不于他所而于吾家……盖攒宫无地主,则事且立洩;山南无地主,则亦无以妥七战之惊魂也。是必萃群力而始成,而乃以各怀忌讳,故唐林二君尚且彼此传闻不合,况其余乎?弟非敢谓先世强附此事,但考索所及,固不可得而晦也。①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三《冬青义士祠祭三与绍守杜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622 页。

全祖望认为王修竹是谋主,罗铣是攒宫的地主,他的祖先泉翁(讳璧字若复)则是山南的地主,唐珏、林景熙和郑朴翁是主要的参与者,而谢翱功绩在于闻其事而歌咏之。就像之前万斯同最后考证的时候仍旧无法解释为何唐珏和林景熙传中,南宋六陵被盗发的时间无法一致一样,全祖望干脆说“唐林二君尚且彼此传闻不合,况其余乎”,意在说明全璧和冬青义举关系匪浅。全祖望谦称自己并不是要将先世牵强附会到这件义事上来,主要是家谱记载的内容也是史料一种,不能随便隐弃不谈。虽然如此,全祖望从现实层面的考量仍认为,六义士当崇祀,而自己的祖先泉翁则不必,他给出的理由是全氏本为宋王室世戚,国家覆灭而不能相救,应该感到愧疚,所以不敢拿这点事情期望后世的福报。

全祖望在这三份信中对冬青义士史事考辨既承接此前黄宗羲、万斯同所作考论,又有个人不同的看法以及考证辨析,最后更是提供新一种史料和说法,以备一说。全祖望与绍兴知府的书信往来固然是在探讨冬青义士史实考证的一些具体问题,但与黄宗羲父子、万斯同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讨论是基于现实祠祭这一目的而展开的。至此,冬青义士问题由清初作为一个相对敏感的遗民情结寄托逐步演化为国家正统的地方教化主题。

结 语

南宋六陵为元胡僧杨琏真加盗发,正史记载简略,冬青义士埋骨事迹只见于稗官野史,各家所记皆有出入,实难考订确切,自元、明以来业已成为公案。清初浙东学者对冬青义士史事的考辨是延续元明以来江南地方知识阶层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他们作为过渡时期的人群,②邓尔麟:《嘉定忠臣:十七世纪中国士大夫之统治与社会变迁》,宋华丽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年,第1 页。个体生命经验较为特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父祖辈皆在明朝为官,如何面对身处两个王朝的分裂感是这一群体的一个巨大伦理困境,这一困境促使黄宗羲等人将目光投放到宋元之际的冬青义士身上。清前期浙东学派的代表学者对冬青义士史事的关注与考辨具有自身的特点和意义,并且随着清政府在中原地区的统治逐渐稳定,冬青义士相关讨论逐步脱离遗民情结范畴,进入国家地方祠祭这一实践领域。冬青义士所具有的忠孝品质使看似矛盾的江南知识阶层和清王朝的统治需求在伦理教化层面达成一种内在的和谐,这一过程体现出冬青义士史事考辨在清代有了新的发展。

第一,清初浙东学派对冬青义士的关注带有明显的遗民情结。黄宗羲借宋元之际的谢翱来抒发个人对文章元气的看法,实际上阐发了他个人对气节的重视。此外,从地缘上来看,南宋都于临安,六陵位在会稽,本就容易为浙东学者所瞩目。因此,除浙东学派外,对冬青义士这一论题给予关注的清代学人从身份上来看大多仍旧集中在浙西、吴中等区域。徐乾学于《读礼通考》中作《葬考》论及南宋六陵,③徐乾学:《读礼通考》卷九二《藏考一一·山陵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第114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230页。并有长篇按语,考证六陵史事,辨析唐林二义士如何收葬遗骨。无论是浙东、浙西或是吴中,皆属江南及其周边地区,是清代学术南方的重要阵地。

第二,清代学者关于冬青义士史事考辨较之元明深入许多。最突出的即万斯同的史学实践。万斯同所辑《南宋六陵遗事》,自宋以降,及至清初,备采诸家记载,会通证疏,发潜阐幽。万斯同认为世人大多只知唐珏、林景熙两义士,而不知更有王修竹、郑朴翁、谢翱、罗铣等义士。因此按照人物事迹先后顺序,排比史料,各书其事,条分缕析,比之前人,从史料占有上来说,是最全面的;从内容安排上来说,是最具有条理性的;从立意上来说,也是最富有思想性的。《南宋六陵遗事》正是在最大限度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裁剪史料,使之成为一部即追求史实又追求史识的历史佳作。

第三,清初浙东学者对冬青义士史事考辨具有明显的现实伦理关怀,并最终为国家地方祠祭提出有分量的参考依据。黄百家不惧讽刺现实,说出因圣上爱王羲之书法,而兰亭重修一新,但当事者却没有人关心南宋六陵遗骨的真正所在。他携后辈到兰亭寻冬青义士所植冬青树不得,感怀悲愤,建言当事者应当重视对南宋六陵的修复和冬青义士的祠祭。万斯同虽然没有明言此事,却将冬青义士是哪几人的问题讨论清楚,实际上正是与黄百家互相呼应。才有全祖望后来与绍兴杜知府具体讨论冬青义士祠祭的三封信,处处落到现实人伦教化上来,既有何人应当被列为祭祀对象的考证,也有于何处建立祠堂的参考意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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