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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识到审美:论儒家美学中家国意识的理论建构及影响

2020-11-23康睿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家国建构意识

摘要:家国情怀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信仰,对中华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家国意识是民族繁衍生存的历史实践的结果,而其理论建构之功则应归于先秦儒家。儒家美学中关于家国意识的建构,实现了由“天道”到“人道”的人的主体意识的转变;建立了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中心的家国关系论;形成了以“家国情怀”为主导的文学审美传统。儒家美学使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真正淬炼为系统的核心理念,成为联通君、民,贯穿政治、伦理,融入、主导文学艺术的审美意识形态。

关键词:儒家美学;家国;意识;建构;影响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23-0005-02  DOI:10.12228/j.issn.1005-5312.2020.23.003

一、前言

先秦儒家美学正是在中华民族“家”与“国”的原始意识之上,通过建立以“仁”为核心的人的本质,从人自身的主体出发真正把家、国理念联结在一起,并由己及人、由个体到群体,由小群体到全天下,将家国理念嵌入政治伦理的方方面面。家国理念由自发到自觉,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生存信仰,也成为文学艺术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审美形态。

二、从“天道”到“人道”,建立以“仁”为核心的家国意识主体基础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对自然这种超人力量产生了强烈的而又普遍的恐惧心理。强大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具有至高无上的灵性,这种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的命运,因此人们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从夏商到周朝,人们依然保持着过去这样的文化传统,更把对自然的信仰具体到“天”的概念之中“,天”是支配自然万物的主宰,同时“天道”也成为维固政治统治的依据:“天命靡常,唯德是亲”,“天命”的观念帮助周人肯定自己的统治,人们认为周人之所以能够以弱胜强取代商朝,就在于取得了“天命”。而当在“天道”主宰统治下的西周面临覆灭,“天道”的信仰便遭受打击,人们不再自信于“天道”的主宰力量,“天道”与“国家”之间的观念联系被打破。而孔子正是在周人所建立起的封建系统面临礼崩乐坏的局面下,重新解释“天道”、发掘“人道”,以此重新构建“天人关系”,建立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为“家国意识”的建构首先提供了认识主体基础。

在《论语》中“天道”只出现过一次:《公冶长》篇中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朱熹认为这则语录实际就是子贡得闻夫子关于天道的思想后的叹美之词。“文章”可得而闻,“天道”却不可得而闻,这正反映出孔子在“天道”问题上精深的理解和领会。孔子对于“天道”的阐释的特别之处就在于注入了重视“人道”的“仁”的新内容。在“畏天命”的基础上发现并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在这种情况下,“仁”逐渐开始成为人们衡量价值的依据: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篇第三·第三章》)礼乐本是宗教祭祀中实现天人合一的仪式,孔子把礼乐之事建立在“仁”的基础上,他认为一个人没有仁德,又怎么会能实行礼、运用乐呢?《说文解字》云“:仁,亲也。从人,从二。”可见,仁源于血缘亲情,与人类社会有着密切关系。“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这里便可看出,本是由血缘关系中的亲情之爱引申而来的“仁”,在儒家美学的阐释下出于亲,又超越于亲,成为人在政治秩序中存在方式的约束力量。人与政治实现了直恰性,家与国也在儒家美学的“人道”价值中实现主体认识上的真正的联结。

以“仁”为核心的人的主体性的发现,是儒家美学构建家国意识理论的前提所在。孔子的“人道”观以“仁”来规范、约束人的行为,但在更大的意义是解放、发现人的价值。孔子所说的天命不再同于往前以“天道”为中心,而成为一个个人的主体性天命。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挽救了人们当时的信仰危机,在“人道”主体观念下,人们逐渐抛却以“天道”为支配力量的神祗信仰观,并建立以“人道”为主体的家国信仰论。

三、从“齐家”到“治国”,确立以“三纲五常”为伦理准则的家国关系论

《礼记·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由己及人、由家及国,家国理念由个人意识进入到政治意识层面,儒家把伦理道德由家庭伦理推及国家伦理,实现了家、国在政治治理体系上的贯通,使伦理道德成为维持家庭秩序、维护国家统治的共同原则,也成为稳固政治权利和统治秩序的重要环节。

家国理念根源于中国的社会模式,千家万户是国得以安泰的基础,大国兴邦又是家得以生息的保障。儒家学者非常重视国与家之间的关系“,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春秋后期的国家已经渐趋一家之国,国家的统治权为一家所占有。因此在处理朝政的礼制问题上与家庭内部的礼仪规范大有相通之处,任何伦理纲常与制度设施都必须同时适行于家、国等级秩序的维护。儒家便就此形成了以“君权”“、父权”为权力中心的社会等级秩序。《礼记·坊记》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尊卑分明的等级秩序必须以确立君、父的绝对权力中心才能得以保障其他各等级秩序的规范执行。在儒家看来,维护父和君在家、国中的绝对权力,也是使得家国意识真正走向政治秩序的前提和基础。在确立以父、君在家、国的伦理秩序的权力中心之后,儒家又在此基础之上形成极具“仁”性的家国治理理念。

《论语·为政》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以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礼治国,家庭之礼与国家之礼共同构成了社会秩序的规范和准则。君主要遵守国家礼教,同时君主作为一家之主也应遵守家庭礼教;而百姓只有遵守家庭礼教,才能更好的理解、遵守国家礼教。礼教的相通性正体现了家国意识在治理体系方面的同构性所在。礼教具体实施的核心依据正是儒家伦理文化中的“三纲五常”。《礼纬·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规定了家国内部人伦关系的基本内容处理原则,要求要君、臣;父、子;夫、妻各按自己的名分行事不可违背伦理纲常。宋代之后“,三纲”与“五常”的内容相结合,仁、义、礼、智、信,作为五种基本的道德规范被儒家与“三纲”合在一起,成为处理家国内部人伦关系的最高要求和标准。

儒家以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国意识为基础,并清楚地洞悉到家、国之间的共通性在维护政治秩序方面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强大推力,使家国意识真正成为一种家国政治。“三纲五常”成为家和国都必须要共同遵守的准则,真正把家庭的伦理道德原则推广到国家、天下,对国家统治者,要求其“为民父母”;对于普通百姓,则要求其“忠君报国”,家国意识因此也是构成儒家“仁政”思想的基础。儒家的家国观完成了从主体意识到政治形态的演变历程,维护家国最后发展成为维护政治权力的一种功能所在。

四、从“文学”到“审美”,形成以“家国情怀”为主导的艺术审美特色

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中,儒家处处体现出积极的入世精神。入世精神讲求个体生命的家国实践,而在这一生命实践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以“家国情怀”为主导的审美表达,成为中国传统文学理论批评的重要传统。以“家国情怀”为主导的审美形态,是儒家美学对中华民族家国意识进行文艺建构的结果,也是文学批评与道德修养、政治教化产生关联的成果。

孔子主要的文学批评是以对《诗经》的评论而展开。《礼记·经解》有记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之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温柔敦厚是儒家对《诗经》内容性质和社会作用的认识和概括,孔子认为《诗经》既有美刺讽喻之功效,又以其温柔敦厚来教化民众,可以发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遗风俗”的社会作用。孔子关于文艺的一系列的论述都始终围绕“诗教”展开,“诗教”所指即为诗的教化,也即文艺的教化功能。一般认为教化是指儒家所提倡的政治统治层面的入化方式。

《诗·周南·关雎序》云:“美教化,遗风俗。”《礼记·经解》中也说:“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可见,政教风化与文艺功用的结合,是儒家将正风治国深入到文艺审美领域的新建构。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他对文学作品在政治道德层面的美学作用、认识作用与教育作用的集中阐释:“兴”就是要“感发意志”;“观”就是要“反映社会”;“群”就是要加强团结;“怨”就是要“怨刺上政”,不难发现,孔子的文学批评观各个方面无不体现着社会与政治的关联,而得以实现这种关联的两极,正是家国观念的接洽:文艺教化接受主体是读者,是家家户户;文艺教化的实施主体是统治者,是国家大计。孔子对《诗经》中诸多篇目的解释因为附会着明显的政治道德的内容,其实恰恰应该从文学艺术与政治的关系来理解孔子对《诗经》地位的肯定,这正是《诗经》儒家政治理念以及當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的真实反映,也是儒家美学对家国意识在文学艺术领域的意识形态的把握,是儒家美学对文艺与政治的密切关系的发掘和探索。这对于后来的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家国意识因为紧紧贴切政治要求与人民关切,成为文学艺术中占据主导的艺术审美特色。“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诗经·王风·黍离》),故国宗庙荡然无存,哀叹西周亡国之悲切。小家的悲欢离合与大国的安定巩固紧紧相关:“流苏空系合欢床,夫婿长征妾断肠。留得当时临别泪,经年不忍浣衣裳。”(董以宁《闺怨》)这种深深的家国情怀也随着人们身体实践的过程,由责任之关切逐渐升华为浪漫的审美传统,爱家爱国、思家念国、保家卫国已经紧紧的融为一体,以此产生了诸多与之相关的文学母题“,家国情怀”成为中国传统文学中亘古不变的审美主题,也成为艺术审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审美特色。

文学审美中的“家国情怀”是儒家美学对家国意识的政治建构深入到文学艺术领域的结果。以“家国”为主导的审美形态直到如今,一直作为一种受支配的意识形态有形或无形的存在于各种艺术形式中,但同时它也使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感从自发走向自觉,内化为主动的情愫,并且影响着人们生活中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由此可以看出,家国情怀在中华民族的审美实践中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五、结语

中国文化中家国意识的审美观在儒家美学的理论建构中得到了起源和演进,并使它在某种意义程度上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核心意识。家国意识对于中华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重新认识并审视儒家美学对家国意识建构的一过程对于理解中国文化中的家国观念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出处理当下文艺理论形态中的家国民族问题具有启发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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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法.家国情怀与中国美学[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04).

作者简介:康睿(1996-),女,河南焦作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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