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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共存逻辑

2020-11-15刘发开

社会观察 2020年5期
关键词:巴赫金主义维度

文/刘发开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并未像人们预想得那样安宁,国际社会无论是经济、政治领域还是社会、文化层面均矛盾丛生、冲突不断,反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特别是近年来,冲突论在西方大有抬头之势,这种论调与20世纪末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如出一辙、遥相呼应,并且在现实中被“9·11”事件、朝鲜核问题、中美经贸摩擦等诸多冲突事件所“印证”,同时,这些冲突事件更折射出冲突论在西方的冥顽不化及其广阔市场。上述种种动向又可视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部分表征。面对这一影响深远的“大变局”,在全球化受挫、冲突论抬头、多元文化主义蒙尘和对话主义遭受质疑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基于中西文化传统重审多元文化主义、对话主义的价值及其局限,以跨文化视域省思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与文明共存逻辑,重构一种基于中西对话思维和共同体思想的全球对话主义和命运共同体,对于缓和冲突、推动文化对话与文明共存具有重要意义。

“超以象外 得其环中”:从多元文化走向跨文化

在全球化背景下,当前颇为流行的是所谓的多元文化观。按照这种“多元文化”模式,种种原本内部封闭、具有不同特性的区域文化或民族文化共同构成多元世界,在这个类似于“马赛克”式的多元世界里,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不可抹煞的特性和存在价值。这种“多元文化”模式超越了早前的“大杂烩”模式和“普世主义”文化准则,对于尊重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文化特性和差异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与此同时,多元文化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也遭遇了一些困境,表明这种多元文化模式难以足够全面地理解和应对全球化时代的跨文化流动现象。

对于文化的多元性与多样性,中外学者多有论述,其中巴赫金关于多元文化和跨文化的论述尤为系统而深刻。在巴赫金看来,一个时代的文化被赋予整体性和多样性、互动性与开放性、主体性与创新性等多个维度的内涵与特性。他认为一个时代的文化既是一个“有区分的统一体”,也是一个“多种文化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统一体”,还是一个“开放的统一体”,这种开放与对话往往发生在各种文化的边缘和交界处,这些交界处往往也是新的文化滋生的温床。总之,巴赫金的对话思想中包含着“以人为本、尊重他人、积极对话的人道主义精神”,对话精神贯穿着他的整个学术遗产。巴赫金关于文化边缘性问题的思考,与全球化的时代关系尤为紧密。他认为,“文化具有系统的整体性,渗入到每个原子之中,就像阳光反映在每一滴文化的水珠上一样。每一起文化行为都在边界上显出充实的生命”。在多元文化的边缘处和交汇地带,文化的界线往往不是完全固定的,而是可移动的,多种异质文化的对话与交锋往往使得这一地带处于一种含混的、交叉的、活跃的状态,故而容易培育“充实的生命”,创生新的思想文化。

从巴赫金的文化理论中,我们可以得出应对前述多元文化模式困局的一些启示。比如,巴赫金的思想进路虽然也承认并突出了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各自的价值,但他并未止于此,而是将视域从文化“之内”拓展到文化“之外”或文化“之间”。巴赫金的思路启示我们,不能为了保持各种文化的独特性而将它们彼此孤立和隔绝起来,恰恰相反,各种文化均应当持有一种谦卑而开放的姿态。巴赫金认为,“他者”是人存在的前提,而我与他人各自存在的视域缺陷可以通过“超视”实现相互补充,“别人的文化只有在他人文化的眼中才能较为充分和深刻地揭示自己”。这种局外人的身份在对跨文化的理解中不但不是一种欠缺,反倒成了一种天然的优势。

巴赫金还指出,“在文化领域中,外位性是理解的最强大的推动力”。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就可以重思多元文化主义的局限,这种局限主要在于,如果我们仅仅一味地捍卫文化的独特性,认为“人们有权生活在属于自己的文化中”,并为这种文化中既成的风俗习惯辩护,那么这便意味着我们同时也放弃了自主选择另一种活法,“生活于自身之外的文化的权利”。于是,巴赫金的这一思路便将我们从多元文化主义带入“跨文化主义”,带入一种“跨文化的文化”,以超越于一切文化的视阈束缚,摆脱原来的种族、地域、性别等的局限,从而在文化之间形成互动与对话。因此,这种置身于某种文化“之外”的境界,正处于跨文化的文化“之中”,正所谓“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当然,这种跨文化主义并不否定多元文化主义的基本立场,并且它以文化的多样性为基础,追求的是一种不同文化之间开放式的、互动式的交流。

“并行不悖 殊途同归”:从对话主义走向全球对话主义

与多元文化主义的现实困境相关的,是对话主义也受到一些西方学者怠慢,有些西方国家仍然耽溺于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冲突绝对化论调和对抗逻辑。这种思维模式至少在文化、政治等领域仍然根深蒂固,源于西方(或被西方利用)的对话主义很容易被当作一个招摇过市的“文化幌子”,其货箱里或许还装着有待于兜售给弱势文化和边缘文化的西式的“民主的馅饼”。

在很多研究者的文化视野中,对话主义和对话理论往往被视为现代西方哲学的理论“独白”或独创。事实上,对话思维和对话精神不仅在西方古典时期就已滥觞而至澎湃之势,而且在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也源远流长,并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对话思想冥然相契。在被雅斯贝尔斯称为人类“轴心期”的时代,东西方思想巨匠们对对话和对话思维的重视堪称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观。诚如朱光潜先生所言,“从历史看,对话最盛行的时代,往往也就是思想最焕发的时代。古希腊的哲学时代,印度的大乘经论制作时代,以及中国的周秦诸子时代,都是极显著的例证”。

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对话思想而言,其构成颇为复杂,归结起来,大致可分为个人、社会、自然、天下、文论等五个维度。在人的维度上,体现为“尽心知性、知言养气”的对话修养观。在社会维度上,体现为“立己达人、不欲勿施”的对话原则观。孔子自称“吾道一以贯之”,曾子释之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道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道德准则被称之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和文明对话的“黄金规则”。在自然维度上,体现为“阴阳交感、太和万物”的对话和合观。在天下维度上,体现为“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对话价值观。在文论维度上,体现为“知人论世、以意逆志”的对话理解观。

在西方,蕴含对话思维的对话思想也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智者们就普遍以问答、辩论或对话的方式探求知识和真理,苏格拉底对话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种重视对话的平等性和开放性的对话思维和对话精神,在古希腊之后的西方哲学家那里逐渐脱离了主流话语,淡化了其对话主义人文内蕴,并被诸如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等二元对立思维所边缘化,进而发展出一种“强者有理”的独白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理念。直到19世纪初以来,受西方哲学领域新的人文精神兴起的影响,苏格拉底式的对话人文精神才逐步出现复苏迹象,并呈现出现代对话哲学的不同思想谱系和范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五种范式或进路。第一种是基于关系本体论的“我-你”对话范式,以马丁·布伯为代表。第二种是基于存在论的“共在-对话”范式,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第三种是基于诠释学的“理解-对话”范式,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第四种是基于交往理论的“交往理性-对话理性”范式,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第五种是基于对话理论的“我-他者”对话范式,其代表巴赫金提出了以对话和狂欢为核心内容的对话理论和反独白主义思想,揭示出“我与他人”之间富有平等精神的价值关系——对话的存在方式,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对话”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由此,在西方古希腊之后逐渐处于边缘的反独白主义思维倾向在巴赫金这里得到充分凸现,获得了与独白主义主流文化形态相抗衡的话语权。

可见,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对话思维都曾经或正在对各自文化产生重要影响,体现为不同思维范式,在对话旨趣和文化传统上均存在差异,但又有相契与会通之处,一方面体现在对二元对立论和主体中心论的超越,另一方面体现为尊重差异或曰“容异”。基于上述中西文化中的对话思维及其会通性,我们有必要从中西对话思维中汲取有价值的因素,在全球化背景下从对话主义走向全球对话主义。全球对话主义(global dialogism)旨在构建一种“超越了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全球化哲学”,故而又被称为“21世纪的元知识”,可以从两种角度来理解:一种是“全球对话+主义”,指一种“全球对话”的“主义”;另一种是“全球+对话主义”,指一种“全球性”的“对话主义”。从对话主义到全球对话主义,还意味着源自西方或被西方利用的对话主义,将被一种包含了中西方对话思维和对话精神的具有全球性意义的对话主义所取代。在这种全球对话主义下,中西方对话思维将在“并行不悖”的基础上实现“殊途同归”,共同参与全球对话主义的哲学构建和重塑,而这正是作为全球对话主义之“全球性”的意义所在。

“和而不同 休戚与共”:从文化星丛走向命运共同体

从现实境遇和未来预期看,全球化既不可能完全走向西方化或汤姆林森所说的文化帝国主义,也不可能完全走向地域化,而是应当在二者之间找到一种“全球”与“地域”双向互动、动态平衡的“球域化”(globalization)状态。如果说全球化是一个多维度的、动态化的、互域化的历史进程,那么在此进程中,就全球化自身而言,就至少有“同化”与“和化”两种“化法”。与此同时,全球化也将或正带来四种不同的反应:其一是“排拒”;其二是“消亡”;其三是“共存”;其四是“和合”,形成一种“星丛”或“共同体”形态。与前两种相比,后两种尤其是最后一种显然更为我们所期冀。

“星丛”(constellation)最初是由阿多诺等人提出的。借助阿多诺的“星丛”理论来理解文化全球化,我们不妨将其视为一个“文化星丛”(cultural constellation)或“文明星丛”(civilizational constellation),在这个星丛中,各种文化和价值符号虽然有所谓的“统一的时刻”,但不能以某一国家民族的文化作为“高等文化”或“最高原则”来宰制或同化其他文化,而只能让各种文化进入“星丛”并形成对话性关系;并且,由于“此星丛照亮对象的特殊性”,正是在此“文化星丛”中,不同文化的独特性才被其他文化以及文化间的关联互动所辉映和彰显。

“ 星丛” 又可视为群星的“ 共同体”(community)。中西方文化中的“共同体”思想源远流长,无论是西方的古希腊“城邦共同体”、罗尔斯的“社会联合体”、海德格尔的“此在与他人共在”、伽达默尔的“交往共同体”、桑德尔的“构成意义上的共同体”、马克思的“类存在物”、“自由人联合体”和“真正的共同体”等思想,还是中国古代《尚书》中的“协和万邦”、《礼记》中的“天下为公”与“大同”世界、《论语》中的“和而不同”与“礼之用,和为贵”、《正蒙》中的“民胞物与”、张载的“为万世开太平”、费孝通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等观念,均不同程度地蕴含着共生共存、共建共享的共同体意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应对国际复杂挑战、着眼世界前途和人类发展,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成为会通中西传统文化中的对话思维和共同体意识,在新时代创构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哲学思想和理论话语,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世界和平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

命运共同体(community of destiny)内涵十分丰富,既有政治维度上的互相包容、和平共处,也有经济维度上的互惠互利、开放合作,而在文化维度上,强调的是尊重人类文明和文化和而不同、兼蓄并包、求同存异、休戚与共的一面。命运共同体在多个维度上进一步丰富、发展和超越了“文化星丛”的内涵。一方面,在“命”的维度上,拓展了文化的生存、生命和自然维度,倡导的是一种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另一方面,在“运”的维度上,命运共同体还拓展了文化星丛的人文、对话与发展维度,侧重于不同文化之间交往与互动的对话关系。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而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责任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其构建的基础首先在于应当遵循“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庞朴先生曾指出“和而不同”思想有三大要旨:“第一,事物是各各不同的;第二,不同事物互补互济;于是第三,整个局面因之而和谐。”可见,在这样一种和而不同的命运共同体中,各种文化和文明之间构成了一种多元互补的共塑(co- shape)关系。

这种文化(文明)“多元互补共塑论”吸收了季羡林先生曾提出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拿来主义”与“送去主义”以及“东西文化互补论”,旨在揭示全球化背景下处于命运共同体中的人类各种文化和文明,包括人工智能、万物互联时代的诸种文明形态,应当以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为前提,在相互交流和对话中吸收他者文化中的有益之处,从而弥补自身文化的欠缺和不足。正是不同文明之间这种多元互鉴、取长补短的需求和动力,使得处于命运共同体中的每一种文明都与其他文明命运与共、休戚相关,进而形成共塑式文明形态,推动人类文明和文化的融合创新与包容发展。

结语

亨廷顿认为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冲突或文明冲突不可避免,其背后的逻辑或者说潜台词仍然是“我们/他们”的二分模式或“西方/西方之外”这样一种主题,其谬误根源在于未能也不想“超越那种‘非此即彼’(either/or)的观念模式”。为此,有必要从中西方文化传统中挖掘和重释一些具有会通性基础和普遍性价值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旨在知古鉴今、融古铄今,从历史文化深处汲取面向全球化和人类未来的智慧,以重构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与文明共存逻辑。这当中,文化观上从多元文化走向跨文化、对话观上从对话主义走向全球对话主义、价值观上从文化星丛走向命运共同体是三种可能性的逻辑转换维度。正如巴赫金提供给东方文化的重要启迪之一,就是构建以反独白思维为根基的“共学理论(Co-ism Theories)”一样,面对全球化进程中的波诡云谲、惊涛骇浪,我们应当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础上,秉持“忠恕之道”与“和而不同”理念,积极追求平等对话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和交往方式,寻求人类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努力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在多元互补共塑中促进不同文明和文化真诚对话、互学互鉴、共存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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