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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研究

2020-11-11杨俊

关键词:审计失败舞弊上市公司

杨俊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增长,股票市场也在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为了让自己的财务报表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开始精心谋划一系列“舞弊”活动,对审计行业造成了新的挑战,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2019年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曝出后,引起了资本市场巨大的反响,背后的原因也值得细细思考。鉴于此,本文从财务报表分析和审计角度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希望能对行业发展有所启示。

关键词:上市公司;舞弊;审计失败

一、案例简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注册于广东省普宁市,并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涵盖西药、保健食品、中药材市场经营、医疗服务等业务。2019年中旬,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会计差错更正说明,金额巨大。

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究竟是康美药业美其名曰之“会计差错更正”,还是一次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舞弊大戏”,而如此大金额的错报,单单定义为“差错”,未免太匪夷所思。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康美药业通过虚增银行存款和收入以及关联方资金转移等手段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显然,舞弊的幕后推手是康美药业,而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报审计的主要中介机构,亦难辞其咎。

二、财务报表分析“存疑”

(一)银行存款与有息负债“双高”

从2017年康美药业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有人民币34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接近50%,但其有息负债也有222亿元,比例同样很高。我们可以用4.2%的平均银行贷款年利率和0.3%的平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进行测算,经过测算可知,康美药业每年要支付将近9.32亿元的财务费用,而收到的存款利息仅仅是可怜兮兮的1.03亿元,每年为银行“创利”将近8.3亿元。在现金较为充沛的情况下,大量举借外债,这明显不符合正常逻辑,要么高估了货币资金,要么高估了有息负债。而从审计角度来看,负债的存在认定风险远远小于完整性认定,所以货币资金高估的可能性较大。

(二)凈现比“连续小于1”

净现比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一般情况下,净现比应大于1。因为经营性现金流量是企业正常存续的重要“血液”,如果计算结果小于净利润,排除企业正常经营中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如大量赊销而账款回收不力以致销售款项难以收回的情况,那么就存在虚增收入、利润以及应收账款的可能。

从表中不难看出,康美药业2016年净现比就明显小于1,说明此时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已经开始与净利润存在脱节,而随后的2017年以及2018年,净利润和净现比持续降低,2018年前三季度的净现比更是低至-6.89,在康美药业的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的同时还出现负数,说明了其净利润的可靠性较差,存在人为虚增的可能。

(三)应收账款占比“畸高”

从表中不难看出,康美药业的营业收入基本都是靠应收账款来实现的,而且赊销比基本都大于100%,说明其营业收入在当期基本是无法收回款项的,这是令人诧异的,因为一个正常的企业都会规定赊销和现款的比例,没有一定的现金流支撑,企业很难正常经营,因此就存在虚增收入、应收账款的可能,也与净现比小于1的“疑点”相互印证。

正常来说,根据借贷记账法的原理,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一般应该呈现出同向增长的趋势,因为它们同处于一个销售与收款循环中,都是企业盈利的“指示器”,即使应收账款以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式,变动方向一般也不应该完全相反,从图中不难看出,康美药业2016-2017年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出现了异常的反向变化,而且数据之间的偏离差异如此之大,更加大了我对应收账款的质疑。

(四)存货金额“居高不下”

存货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为总资产的30%左右,从采购、加工到最终出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生产与存货业务线。康美药业存货经过“差错调整”后,平均占比在49%左右,而且消耗性生物资产占存货的比重将近20%。

令人关注的是,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自行种植的人参、林下参,康美药业对其进行了巨额投入却长期未收回成本,这不太正常。而消耗性生物资产常见于农业类企业,资产审计比较困难,出现造假的情况也很多,像林下参一般采取抽样的方法,抽样率越高可信度就越高,而增减值是依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理进行判断。但康美药业并未披露审计机构对林下参的资产审计方式,若采用的是抽样的方法,不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真实价值是否能达到康美药业的报表“金额”。

此外,康美药业是否存在为了增加本期的利润而将应当计入费用的部分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或开发支出,以致出现存货异常高的迹象,因为据最新的季报显示,康美药业截止三季度末的在建工程也骤增至44.48亿元,较年初增长近310%,“过度资本化”迹象已然存在。

三、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扫疑”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3年10月24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截止2018年,拥有注册会计师260人,当年度业务收入为47508.08万元,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8年前100强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22,也可以说是广东省的第一大本土所。

那么,正中珠江作为一个实力较强的大所,为什么没有对上述“疑点”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只在造假案曝出后的当年才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财务造假调查通知书和审计范围受限为由象征性地出具了保留意见,以下作逐一分析:

(一)长年审计,不可避免地影响独立性和职业怀疑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职业怀疑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要素,康美药业自2001年上市以来,一直聘请正中珠江担任其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也获取了近千万元的审计报酬。这并不违反法律法规,毕竟我国现有的审计准则只规定了公众利益实体审计项目的关键审计合伙人需要定期轮换。但从我国“人情社会”的特殊角度出发,即便注册会计师能够在审计时做到客观、公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频繁接触也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对审计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

虽然正中珠江长期审计康美药业,经验不可谓之不丰富,了解不可谓之不深,但也未能发现其长期、系统性的舞弊,一方面是审计的三方关系下,正中珠江需要持续从康美药业获取审计报酬,如果治理层监督没有发挥有效作用,那么就可能与康美药业达成“折中审计”,影响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的了解程度随着审计次数的增多而不断加深,注册会计师每次审计所必须执行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序可能流于形式,以致思维形成定势,一些变化的地方可能存在风险但审计时未能及时充分关注,丧失了职业怀疑,以致让康美药业有漏洞可钻。

(二)关键审计程序未执行到位,审计失败在所难免

单单依靠伪造银行单据很难达到如此大金额的银行存款虚增,我推测银行也有串通舞弊的可能。上文有提到过康美药业“存贷”双高的疑点,如果剔除掉虚增货币资金部分而支付给康美药业的存款利息,银行每年能从康美药业获利将近9个亿,那么就有动机配合它“瞒天过海”,以维持经济利益链条。而一旦银行在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回函中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且正中珠江未能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有效控制,出现如此大金额的货币资金错报也就在所难免。

对于存货,康美药业经过“差错更正”后的金额达到了总资产的49%,那么对于调增的部分,正中珠江在存货监盘中是否证实了其存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还是仅仅根据会计借贷记账法的逻辑冲回营业成本的同时调增了存货。那么对于“存疑”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人参,存在价值高,深埋于土壤下,且生长周期长的特点,正中珠江是如何对其价值进行准确评估的?是否有效利用和评价了相关专家的工作?是否通过估测人参的生长成熟度以判断康美药业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的合理性?

(三)内部控制信赖过度,加剧审计风险

正中珠江仅在2018年“康美药业财务舞弊”曝出后,才对其内部控制象征性地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2016以及2017年出具的均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在过去两个年度内,正中珠江对于康美药业的内部控制是信赖的,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审计工作,但事实并非如此,康美药业内部控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我們可以从内部控制的几个要素进行分析:

1.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的好坏与否也决定了其他要素的效果。康美药业的控股股东是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而康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就是董事长马兴田,同时兼任总经理;马兴田的妻子许冬瑾持股1.97%,同时担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而许燕君与许冬瑾为母女关系,持股1.58%。还有其他的关联方如马兴田实际控制的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持股2.11%,许冬瑾实际控制的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11%。

从股权结构来看,康美药业“家族色彩”比较浓厚,前十大股东以马兴田为核心的整个家族可谓一股独大,控制了整个康美药业的战略决策权,而其他股东以金融机构为主,例如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他们实际参与康美药业经营管理的时间十分有限,导致整个公司缺乏权力制衡的运行机制,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控制环境十分薄弱。

2.控制活动:马兴田在担任康美药业董事长的同时兼任总经理,集核心权力于一身,一人不须授权审批就可以单独进行决策,集体决策在很大程度上被架空,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同时,从康美药业调整存货和虚增货币资金的行为,就可以发现公司的会计系统控制和财产保护控制根本没有落实到位,连企业最基本的货币资金、存货都没有做到有效、准确的管理,控制活动存在严重缺陷。

3.对控制的监督:治理层应该独立于管理层,形成良好的相互运行、相互监督体制。马氏夫妇在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同时,也担任了公司高管人员参与到经营决策中,使治理层对管理层的监督基本失效。同时康美药业监事会主席罗家谦兼任了公司副总经理,监事马焕洲兼任了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均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监事会没有很好地发挥对经营管理层监督作用。

综上,康美药业的内部控制可以说已经被管理层凌驾,正中珠江不仅没有将其作为审计中的特别风险予以高度关注并实施相应的应对程序,反而在信赖其基础之上开展审计工作,所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反思与建议

(一)对于我国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而言,必须完善相关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因为在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和业绩压力下,上市公司往往是财务造假的罪魁祸首,应该为其财务造假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在过去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大部分上市公司受到的处罚明显轻于会计师事务所,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对康美药业公司本身以及其他责任人和主管人的罚款共计595万,而且以行政处罚为主,与造假金额相比微不足道,违法成本较低, 不能很好地对财务造假起到震慑效果,让“舞弊者”悬崖勒马。

(二)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严格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要求,每次审计,注册会计师都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否跟前期有所变化,同时,要充分运用职业怀疑,对直接发现或推测出的“疑点”进行有效调查并相应地调整审计计划,避免让审计程序流于形式,才能保证审计质量。同时要让“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制度真正落地,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长期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以维持客户关系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能够防止客户流失,但也会因为与被审计单位关系过密而损害审计质量。

(三)对于公司自身而言,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治理,形成科学有效、互相监督、权责分配合理的决策机制和监督运行机制,治理层与管理层应当进行分离,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以净化决策环境,避免“一言堂”。另一方面,“无规矩不成方圆”,要让企业的内部控制真正落到实处,形成一套内部控制从设计到实施再到评价的动态监测体系,而不是一摞摞看似“冠冕堂皇”确早已被无视的红头文件,才能对企业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以有效遏制“内部人控制问题”。

参考文献

1. 黄世忠;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延伸分析[J];财会月刊;2019年17期

2. 赵选民,张旭霞;从“存贷双高” 看企业财务舞弊[J];经营与管理;2019年12期

3. 刘礼;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研究—基于康美药业案例研究 [J];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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