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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武汉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策略初探

2020-11-11常四铁

交通企业管理 2020年6期
关键词:泊位总体规划停车场

□ 严 飞 常四铁 左 康

根据在编的《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武汉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并将形成以主城为核心,多中心、网络化、多节点支撑的城乡空间格局。在此背景下,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强化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支撑,对完善城市各类要素配置、破解城市“停车难”困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武汉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与现状

1.公共停车场规划

1995年,武汉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武汉市主城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提出了108 处、共3.6万个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布局。受土地政策、管理体制、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按该版规划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屈指可数。2005 年,武汉市编制了《武汉市中心城公共停车场(库)布局规划》,按照布局合理、需求导向、适度从紧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规划了620 处公共停车场,约18 万个泊位,以弥补配建停车不足的问题。近年来,为持续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武汉市依托控规,结合城市“三旧”改造,对现停车缺口较大、需求旺盛的区域增补了公共停车场用地。

2.停车现状

“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武汉市城建重点聚焦于骨干交通体系建设方面,对停车场的建设力度相对较小。截至2018 年底,全市机动车拥有量约312.6 万辆,对应建成泊位只有281.8 万个。已建成泊位中,公共泊位约10 万个,占比不足4%,远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要求的10%~15%。

二、武汉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需不均衡,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及机动车数量增长较快

2005 年版《武汉市中心城公共停车场(库)布局规划》是按照2020 年主城区415 万人进行需求测算的,而2018 年主城区现状人口已近700 万。近年来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达30 万辆/年,每年可新增配建停车泊位约25 万个,停车缺口5 万个。随着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需重新测算公共停车场需求并优化布局。

2.城市功能外拓,新城区停车场考虑不足

1995 年及2005 年编制的两版公共停车场规划,均聚焦于中心城区的停车场布局,并未考虑中心城区之外的新城区,存在规划盲区。根据在编的《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正在向新城方向拓展,停车场布局规划已不能局限于中心城区。

3.规划手段落后,缺乏技术创新,规划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传统的公共停车场需求测算主要以人口与用地为依托,考虑停车场的服务半径,进行均衡化布局。但实际的停车需求受人口和用地等多种因素影响,具备空间流动性以及时间不确定性等多维度特征,最终形成不均衡的需求分布。因此,需要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掌握人口的活动特征,进而提出契合活动需求的科学停车布局。

4.统筹配建不足,早期配建标准较低,区域停车均衡性差

根据2003 年出台的《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2010 年前武汉市的居住小区停车配建按照0.25 停车位/户的标准进行控制,导致老旧小区停车问题十分突出,需要公共停车场进行补充。因此,需要重点考虑研究老旧小区的停车策略及布局问题,不能进行简单的均衡布局,配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应构成互补的协调关系。

5.落地保障不够,缺乏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停车场投资遇冷

停车场建设成本高,投入产出小,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停车矛盾突出的老城区,存在建筑密度大、拆迁成本高等特点。武汉市城投停车场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在老城区建设一个独立的公共停车泊位需投入约40 万元,而成本难以收回。因此,需要研究推出具有针对性的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和策略,指导停车场建设。

三、新时期武汉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策略

1.公共停车场规划的意义

(1)顺势而为,强化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支撑。根据正在编制的《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武汉市人口与用地将进一步增加和拓展,机动车数量将进一步增长,亟需完善与之对应的武汉市全市域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以助推城市进一步发展。

(2)破局而立,改善城市“停车难”困局。在武汉市40 万个刚性停车泊位缺口中,以中心城区停车缺口为主,机动车违章占道停车问题严重,给城市环境品质带来负面影响。根据夜间停车调查数据,武汉市二环线内约有4 万辆车违章占道停放。为破解停车困局,亟需以系统性的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为蓝本,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3)推陈出新,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学规划典范。传统的停车场专项规划主要依托规划的人口、用地功能和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相对均衡的布局。然而,现状停车需求具备动态性、不均衡性等特征,传统的规划手段难以实现精确量化分析。可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城市空间特征、人群活动特征进行精准描述,进而精确分析和预测城市停车需求,实现需求导向下的精准规划。

2.公共停车场规划策略

(1)突破中心城区壁垒,统筹武汉市全域的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于城市长远发展,在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同时,考虑新城和副城未来的发展需要,进行差异化的停车场布局。在中心城区,主要结合城市改造用地以及新建项目,对公共停车场布局进行补充完善;对于新城和副城,结合轨道、枢纽规划以及城市功能,优化公共停车场布局,避免重走中心城区停车难之路。

(2)研究制定多元化停车场控制方式,强化公共停车场可实施性。为提升停车场的实施可行性,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公共停车场需采取灵活的规划管控方式。对于拆迁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的区域,可将公共停车场泊位需求转移到周边用地开发中进行指标控制,并在土地开发、规划条件及建筑审批等各环节予以落实;对于环境要求高、建设条件不足的区域,可结合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或公服、公益类设施,进行复合建设。

(3)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升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科学性。一方面,可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识别出行活动特征,预测停车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另一方面,可结合最新技术方法对停车场建设形式进行规划。针对用地局促、条件受限的区域,可建设机械式停车楼,科学而充分地利用空间资源,最大限度提供停车泊位。

(4)优化停车配建指标,强化和公共停车场布局的动态互动。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需结合城市发展特征,制定停车配建指标优化策略,优化城市中心地区各类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轨道站点500 米半径覆盖区域内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相比其他区域可适当降低;重大建设项目通过交通影响评价、专题论证等方法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强化停车配建,从而实现和公共停车场的动态互补。

(5)结合停车政策和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审批。对于社会投资类停车设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可实行备案制,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实施进度。同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方便快捷地进行公共停车场审批管理,以快速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6)加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管理,强化专项规划的实施保障。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应纳入对应的各级城乡规划,以强化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法定效用。在建设项目验收环节,应由规划、建设部门联合开展专项验收,确保停车规模等指标的落实。同时,结合停车设施普查登记工作,定期开展公共停车场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将其纳入各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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