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维度下的风景园林浅析
2020-10-29薛健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41期
关键词:艺术价值
薛健
摘 要:本为对美国风景园林的美学维度与艺術价值进行了分析,展示了自然美的认识过程,艺术思潮下不同时期表现的风景园林形式变化过程,以及不同形式美感的形成的哲学因素,来帮助我们对西方风景园林艺术审美的形成过程做进一步的了解,为我国的风景园林设计形成自己的风格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景园林艺术史;自然美;艺术价值;设计形式
现在的风景园林是一个多领域,多元化,多学科结合的专业,风景园林师逐渐成为在各个领域的领袖位置,但是随着其行业的不断拓展风景园林师可能迷失在对生态或是社会功能的追求上,而忽略了对其本身艺术价值的展现,艺术的领域似乎逐渐成为了一种附属的功能,本文希望通过对风景园林艺术史的变化来追溯不同时期风景园林的美学变化,来给当下的风景园林师提供思考,是否在设计的同时去追溯我们轻视了的艺术表现。
1美的形式
美在形式是西方的审美概念,并持续保持着统治地位,从毕达哥斯拉学派到普罗丁(公元前6世纪——公园3世纪)近千年的历史中始终总共出现了四种关于形式的概念,包括: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学派为代表的“数理形式”,柏拉图(Plato)提出的作为精神范型的先验“理式”(Form),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与“质料”相对应的形式,以及罗马时代贺加斯(lorat ius)的“合理”与“合适”。这四种形式概念奠定了西方形式美学的基础并至今仍有影响,简单来说就是毕达哥斯拉学派认为,“数”乃万物之源,在自然诸原理中第一便是“数”理,所谓美的规律就是“数”的形式规律如,球、圆形“黄金段”之所以美在于形式上数理关系中的绝对对比、比例协调、整体结构和谐悦目,其认为没就是数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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