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在地养老”居住区模式在我国的适用情况探析
2020-10-28ZHAIKunbeiDONGLing
住宅科技 2020年10期
■ ZHAI Kunbei DONG Ling
0 引言
未来中国社会不得不面对的焦点问题是养老问题,许多老年人和日常交际、医疗、基础娱乐都难以得到满足,甚至被迫迁移到养老机构,身心机能老化后居住地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应当引起重视。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 号)提到“新建城区及新建居住小区,均要按国家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可见对于新建居住区,“在地养老”已经成为必须。然而,我国“在地养老”模式的发展时间较短,大多数停留在模仿借鉴国外已有模式的基础上,相对固定、成熟的本土模式相对较少。
1 “在地养老”概念及现状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将“在地养老”(Aging in Place)定义为“无论年龄、收入或能力,人都能在其居家及社区中安全、独立、舒适地生活”[1]。我国目前没有官方机构对“在地养老”进行明确界定,基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划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前提,学者们认为“在地养老”应属于居家养老或者社区养老,但是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事实上,它既要涵盖居家养老的功能,也不该脱离社区养老的范畴,同时,对两者各自情与理的矛盾面有很好的融合补充。当下国内最为推崇的“社区居家养老”即为“在地养老”的一种体现形式,未来独立的机构养老也可能会被融入“在地养老”的机构养老逐渐取代(图1)。

图1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未来发展模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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