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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实现机理和形式

2020-10-28

关键词:国防工业民用军民

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创新主要是科技创新,当今国与国竞争越来越聚焦和体现于科技竞争,科技创新水平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1]随着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耦合关联性越来越紧,融合度越来越高,“要密切关注世界军事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动向,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重大科技项目一体论证和实施,努力抢占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2]。为此迫切要求发挥国防工业优势,通过军民协同创新加快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一、实现机理

根据科技是否用于军事目的,通常可区分为军用(国防或军事)科技、民用科技和军民两用科技。现代国防工业同时担负着发展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包括军民两用科技)重任。国防工业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功能的发挥,通常通过军民分离创新和军民协同创新的途径来实现。其中军民协同创新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主要是通过军工和民用科研生产单位共同参与军民科技研发(R&D),推动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共用、成果互转互用、平台兼容兼顾、活动协同协调、制度相容相通等,促进军民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从而提升整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其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实现机理

(一)军民科技创新要素共享共用

科技创新要素的投入是启动和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资源基础。国防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也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过程,必然是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的过程,由此可推动军地军民创新财力、人才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从而为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提供创新要素支撑,更好发挥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功能。

1.提高科研经费的保障力

科研经费的投入是开展科研活动和进行科技创新的必要前提。军民科技创新领域在科研经费保障上各有优势,前者由于国家对国防安全的高度重视通常在经费投入上会得到优先保障,后者由于利益驱动和市场机制作用通常具有较强的科研投入内在动力,融资渠道较多、融资能力较强。通过军民科技创新要素共享共用,可充分发挥军民科技创新领域科研经费保障比较优势,增强整体国家科研经费保障力。通过增强国家科研经费保障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还可促进经济建设发展,使国家科技创新获得更加充足和更可持续科研经费来源,进一步提高国家整体科研经费保障力。

2.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创新人才是科技创新第一资源。军民科技创新人才各自具有不同专长和优势。通过军民科技创新要素共享共用,促进军民科技创新领域科技人才的相互交流与密切合作,不仅可使科技人才的才华得到最充分发挥,而且可通过日益密切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不断丰富知识和增长才干,提高科技创新人才能力和水平,促进军民科技发展。

3.提高设备设施综合效率

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科研设备设施等资源。尖端和前瞻性科研活动则需要更为先进的科研设备设施。军民科技创新领域的科研设备设施各有优势。通过军民科技创新要素共享共用,不仅可使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实现科研设备设施充分共享,而且可实现军民科技创新设备设施优势互补,这样既可提高科研设备设施综合利用效率,又可增强军民科技创新综合能力。

(二)军民科技创新成果互转互用

军民科技创新成果并非都是作为最终消费品进入军事训练和作战等军事消费领域或居民生活消费领域,其中相当一部分将作为科研设备、设施、材料等用于科学探索、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成为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的必要科研条件。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成果双向转化和相互使用,就可增强军民科技创新能力,更好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1.提高成果的科技创新贡献率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成果互转互用,不仅可通过直接使用或转化使用实现国防工业内部军民科技创新成果的军为民用、民为军用,而且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等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军为民用、民为军用,这不仅有助于解决科研成果的闲置浪费等问题,而且可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利用率[3],从而提高军民科技创新成果对军民科技创新和国家科技创新的贡献率。

2.提升和改进科技创新科研条件

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诸多“卡脖子”技术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科研设施、设备、仪器等科研条件落后。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成果互转互用,可使更多先进的军民科技创新成果直接使用或转化使用在军民科技创新领域得到充分利用,并产生溢出效应和叠加效应,从而不断提升和改进军民科技创新条件,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三)军民科技创新平台兼容兼顾

科技创新平台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军民科技创新平台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军民研发技术交流信息平台、军民研发能力数据库、军民技术虚拟整合网络平台、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等。推动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使军民科技创新平台在军民科技创新中实现功能兼容和活动兼顾,有助于增强军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1.畅通军民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渠道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平台兼容兼顾,可使军民科技创新主体更加灵活、更加便利共享军民科技创新平台,这不仅有利于军民科技创新主体共享科研数据信息、开展科研合作攻关和分享科研成果等,而且有利于打通军民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科研交流渠道,从而密切军民科技创新协同关系。

2.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平台兼容兼顾,不仅可解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的资源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科技创新平台利用和配置效率,而且可使军民科技创新平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增强军民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军民科技创新效率,促进军民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四)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协同协调

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协同协调,是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和军民科技创新间的有效协调,有助于打破军民科技创新的军民分离和自成体系格局,充分发挥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掘军民科技创新的实力和潜力,并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活动的协同效应、竞争效应和规模效应等取得“1+1>2”的效果[4],不断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1.有效发挥军民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协同协调,可进一步密切军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军工民用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军队部门、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等各类军民科技创新主体合作关系,提高分工协作水平,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增强国家科技创新的力量基础。

2.有效发挥军民科技创新资源作用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协同协调,可充分动员和广泛利用军工、军队和地方相关部门及单位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和管理等科技创新资源,不仅可使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相互协调,而且可实现军民科技创新资源的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从而增强军民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质量效率。

3.有效发挥军民科技创新平台作用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活动协同协调,可有效整合和充分发挥军工、军队、地方相关部门与单位所拥有的国家或国防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各类工程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各类科技文献资源与服务系统、计量标准体系以及计量检测技术等科研、服务、支撑等平台作用,不断增强军民科技乃至整个国家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等方面能力。

(五)军民科技创新制度相容相通

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需要相关制度体系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撑。军工和民口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制度差异,是制约发挥国防工业优势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壁垒和障碍。推动军民科技创新制度相互兼容和相互贯通,特别是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军民科技创新制度相容相通,以及军民不同产业和企业科技创新制度相容相通,不仅是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有力保障,而且是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有力保障。

1.破除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障碍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制度相容相通,不仅可破除军民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军民科技创新自成体系和各自为政的管理格局,实现军民科技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和创新活动等充分沟通、交流和合作,而且可破除军民科技创新标准体系、保密制度和准入制度等壁垒,更好实现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创新平台相互开放共享和创新成果双向转化共享,促进军民科技创新的交流合作、互通有无和优势互补。

2.增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动力

通过军民科技创新制度相容相通,可更好发挥政府、军队、军民产业等各部门和领域制定实施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军民科技创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保障激励作用,以及在长期科技创新中所形成的创新文化的保障激励作用,为推动军民科技创新增添更加强劲动力。

二、实现形式

综上所述,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有助于增强军民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军民科技创新效率,从而有助于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但要真正发挥好国防工业协同创新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的功能,还需要借助一定的有效实现形式。

(一)军民自主创新内外驱动

科技自主创新是提高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的核心。国防工业的军民科技自主创新水平,主要取决于军工和民用领域军民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并受到军工和民用领域自主制造能力、转化能力、管理能力、营销能力等影响制约。现代国防工业为军民结合型国防工业,其科技自主创新包括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和民用科技自主创新。军民自主创新内外驱动,就是将国防工业军民科技自主创新纳入整个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把军工和民用领域的科技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军工民用领域科技、人才等优势和作用,通过国家主导和内生需求的驱动作用,推动军民科研经费投入、军民科学探索、军民技术研发、军民产品开发等合作与协同,从而加快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如图2所示。

图2 军民科技自主创新驱动实现形式

1.国家主导驱动

富国与强军是国家需要统筹发展的两大目标[5],创新能力是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军队战斗力重要内容。因而国家必然会在推动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和加快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健全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筹划制定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健全和完善财政、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支持政策等,推动军民科研经费投入、军民科学探索、军民技术研发、军民产品开发等合作与协同,加快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2.内生需求驱动

随着新科技革命和新军事革命的深入推进,科技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复杂性程度越来越高,军工和民用领域的军民科技自主创新不仅对优质科技资源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对军民科技自主创新协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均有推动军民协同筹集使用科研经费、军民协同进行科学探索、军民协同开展技术研发、军民协同开发军民产品等内在动力,从而加快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二)军民科技市场需求牵引

军民科技创新成果分别用于满足军事和民用需求,并主要通过军用和民用科技市场来实现。军民科技市场需求主要指军民科技产品市场规模的大小和产品潜在需求量。国防工业承担军事和民用科技研发双重职责,军民科技市场需求牵引就是军工科研生产单位通过军民科技市场获得军民科技研发任务,按照军民科技需求部门要求,同有关军民科研生产主体开展合作科研活动,通过军民科技资源互通、平台共享、技术溢出、技术转移等,不断提高军民科技研发能力和效率,从而不断提高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如图3所示。

图3 军民科技市场需求牵引实现形式

1.军用科技市场需求牵引

军用科技市场需求主要是指军事、军工部门或者政府(国防动员等)部门为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防建设而确立的一系列军事科研项目,以及武器装备等军品科研生产单位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军事科技瓶颈或难题。军事科技市场需求牵引又称使命驱动,其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过程:参与军事科技项目的招标,获得军事科技研发项目,或寻求军事科技研发任务→依据军事科技需求主体要求明确科技研发目标,确定科技研发方案,细化科技研发任务→聚合和组织军民科研生产单位对军事科技进行合作研发→推动军民科技资源互通、平台共享、技术溢出、技术转移等,最大限度满足军民双重需求,不断提高科技研发效率和能力,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2.民用科技市场需求牵引

民用科技市场需求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确定的一系列民用科研项目,以及民品科研生产单位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用科技瓶颈或难题。民用科技市场需求牵引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过程:调查市场、定位需求→瞄准民用科技发展趋势,紧盯民用部门和人民生活对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可行性研究,明确民用科技研发方向、目标和任务,并充分兼顾军事需求→联合军地科研机构、地方高校、企业单位等对民用科技进行合作研发,并将民用科技成果直接或进行转化满足军事需求,促进军民科技发展,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

(三)军民科技双向转化推动

国防工业部门和民口单位想要在科技发展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都有必要及时和充分采纳对方的最新先进科技及创新成果,通过必要转化使之与自身科技发展相适应,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整合、研究、开发、再创新,由此不断推动科技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已为军民技术的双向转化提供了必要的环境和条件。[6]军民科技双向转化推动就是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通过军民科技的整合、研究、开发、再创新等,推动军民知识产权、生产技术、产品技术、科技人才的双向转化,从而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如图4所示。

1.军民生产技术的双向转化

军民生产技术包括军民生产设备技术、生产技术方法等。军民生产技术双向转化就是把先进的民用生产技术转为军用和把先进军事生产技术转为民用,或者通过军民生产技术双向转化平台直接研发生产军民兼容型高新技术和产品[7],或者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对传统军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使相同生产技术研制生产军品和民品等不同产品,通过发挥军民生产技术相对优势,助力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如在2016年成立的“陕西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两个推动军民生产技术转化平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充分调动了各界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在卫星导航、武器装备信息化、水下航行器等10余个尖端前沿技术上有所突破。[8]

图4 军民科技双向转化推动实现形式

2.军民产品技术的双向转化

军品和民品的使用价值不同,要达到的目的不同,因而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不同,但各自都有比较优势。军民产品技术的双向转化就是把军用产品技术转为民用,或者把民用产品技术转为军用,通过军民产品技术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强强结合,助力提升军民产品水平和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如,我国遥感军事卫星空间分辨率、光谱分辨率和时间分辨率均优于民用卫星,近年来将侦察卫星数据技术转为地理国情普查、国家土地督察和海洋监视监测等民用领域,不仅打破了国家科研、经济建设和国家普查等工作中对外国卫星数据的依赖局面,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经费开支,而且加快提高了国家整体卫星遥感技术水平。

3.军民知识产权的双向转化

知识产权通常具有军民属性,如专利就有国防专利和普通(民用或通用)专利之分。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就是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到民用领域,或者国防科技创新中广泛使用民用知识产权,从而加快推动军民科技进步,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涉及军地两大系统和参与国防项目的多方利益主体,为加快推动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需要界定知识产权关系,加强军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平衡和处理好有关方面利益关系。这就有必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和保密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制度藩篱和利益羁绊。

4.军民科技人才的双向转化

科技创新人才通常被区分为军事科技创新人才和民用科技创新人才,军民科技创新人才通常在各自领域具有自身比较优势。军民科技人才的双向转化就是破除军民科技人才界限,实现军民科技人才的交流使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军民科技人才各自比较优势,助力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9]为加快推进军民科技人才双向转化,需要建立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畅通军民科技人才相互转化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信息化、网络化军民技术人才双向转化服务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人才计划、科技人才活动等信息,实现军民人才的良好互动、流通,为军民技术人才双向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四)协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新的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是国家为了加快国家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发展,通过充分调动科技创新各方力量和统筹协调利用科技创新资源的协同攻关的发展模式。[10]国防工业协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就是国防工业创新主体和政府、军队、民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创新主体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的经费投放、基地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军民协同,在加快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进程中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如图5所示。

1.资金投放军民协同

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军工科研生产单位需要与国家和相关参与主体对资金来源与投向进行协同安排。一是按照各自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所需的资金规模和分摊比重,协同安排资金的投向投量,确保资金得到可靠保障和投入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效、军事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二是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军工和民口科研生产单位协同安排和用好国家投放及其军工民口等投放的资金,既要保障资金被用于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又要保障资金得到最有效利用。三是军工和民用相关创新主体协同监督资金使用,共同全程参与资金的预算审查、开支检查和成果考核等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依法依规用于重大科研项目。

图5 军民协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现形式

2.基础建设军民协同

军工科研生产单位通过军民协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需要军民科研等基础建设协调联动和整体推进,使军民科研等基础优势互补、功能兼备,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一是军民互通军民科研等基础建设信息。军民科研等基础信息互通,既要防范和避免科研等基础建设的重复投资和闲置浪费等问题,又要有助强化科研等基础建设更好服务重大科研项目建设。二是军民协同拓展科研等基础建设功能。民口重大科技项目科研等基础设施需要融入和增加国防功能,可协调军队或军工部门进行协同完成;军口重大科技项目科研等基础设施需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功能的,可协调地方或民口部门协同完成。三是军民协同保障军民两用科研等基础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中,军工单位发起或进行的嵌入经济社会发展动能科研等基础建设,可协调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提供资金、技术等保障,民用部门发起或进行的嵌入国防功能的科研等基础建设,可协调国家或军队提供资金和技术等保障。

3.科技研发军民协同

为提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效率,军工单位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不能仅局限军工一方,需要充分利用数据库信息对接民口单位,拓宽军民合作渠道,强化科技研发协同攻关,激发军工民口双方各种科技创新力量集聚效能。一是打破科技研发的军民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封闭式模式,通过平台共享、人才交流、科研合作、民技军用、军技民用等灵活多样协同形式,不断扩展军民双方科技创新交流渠道,推进军民科技项目研发联动。二是积极搭建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合作平台,完善军民科研联动机制,建立跨军民双方的学科、系统、部门、地域的交流途径,定期组织相关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管理人才、各方面专家就重大科技项目建设进展、存在问题、科技突破等,深入开展学术报告、论坛、研讨等活动,切实实现重大科技项目军民协作攻关,不断提高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4.成果转化军民协同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包括军用转化、民用转化和两用转化等,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的重要目的。为了更好地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成果转化的军民协同,一是可利用区位优势建设国防科技产业园或军民两用科技产业基地,通过军民项目合作带动成果转化。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可有针对性地实施财政金融等优惠政策,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军用民用相互转化给予必要支持,积极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成果转化的军民联动,共同开展技术预测和分析,凝练制约军民或共性关键技术转化难题,制定突破军民或共性技术转化路线图,加快攻克技术转化应用中的瓶颈和难题。

三、结语

当今国家与国家竞争的实质,就是国家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的竞争。创新主要是科技创新,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建设科技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国家战略。不仅如此,军民融合发展也是我国的国家战略。国防工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最重要领域,迫切需要加强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理论研究。[11]本研究认为,把国防工业科技研发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之中,深入推进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可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成果互转互用、平台兼容兼顾、活动协同协调、制度相容相通等,更好发挥国防工业科技、人才、设备等优势,实现国防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在科技创新领域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和开放互动,增强军民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为了更好发挥国防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功能,可采取军民自主创新内外驱动、军民科技市场需求牵引、军民科技双向转化推动、军民协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等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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