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问题探析
2020-10-21廖安
科技风 2020年6期
关键词:发展
摘 要:共享经济正席卷全球,而在这浪潮之中,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如火如荼地发展。“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网约车不仅是“互联网+交通”,而且是信息通讯技术(ICT)的应用,更重要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共享经济。即“共享经济”与“互联网+”共同催生出新型的城市交通服务:“专车”[1]。
关键词:网约车;发展;监管
中国网约车最早发端于2010年5月,易到用车在北京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而以2012年以快的打车与滴滴打车的成立为标志,意味着中国网约车开始渗透进出租车市场,此后以2016年8月,滴滴与优步中国的合并为转折点,这意味着滴滴以绝对的市场占有率的地位,可谓“一枝独秀”。网约车因技术、政策及需求的推动下应运而生,有许多积极意义:提供多样化服务,降低了空驶率和碳排放量,缓解了城市打车难等等,其中,最为积极的意义是促进了就业:仅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间,共有2108万人在滴滴平台获得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发展网约车有益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与社会的经济效益。
以2016年7月28日为转折点,中央政府在经过几年的观察与思考后,改变过去以往以市场调控为主的管理方式,国务院颁布《指导意见》及七部委联合下发《暂行办法》,这具有里程碑意义。网约车被赋予合法地位的同时,也使的网约车的发展套上了“脚链”,导致网约车的发展在各地政府严苛政策的禁锢中步履维艰:几乎各地方政府皆不同程度地对网约车制定严苛的管理细则,想借此根治此前暴露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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