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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立法对中外合作油田的影响分析及应对建议

2020-10-21徐渤

理财·财经版 2020年1期

徐渤

摘 要: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于2019年11月公布了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该征求意见稿在未来如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并正式公布,将对中外合作油田增值税的计征方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通过分析中外合作油田现行增值税计算方式以及增值税立法政策变化内容,说明增值税立法对中外合作油田的影响,并给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立法;中外合作油田;实物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11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增值税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增值税法明确了增值税税率共分三档,分别为6%、9%和13%,同时规定征收率为3%。新增值税法未来如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将导致中外合作油田现行按实物征收5%增值税的政策与之冲突,需要对中外合作油田现行增值税政策进行修改,以符合新增值税法规定。因此,对中外合作油田企业而言,其应认真研究新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向相关部门反馈企业诉求,争取修订后的政策既符合新增值税法相关规定,又便于企业实际操作,达到企业和政府双赢的效果。

一、中外合作油田现行增值税政策与新增值税法比较

按照国发1994年10号文和国税发1994年114号文的相关规定,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目前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在计征增值税时,不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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