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石油工业法案》的立法前景与投资机遇
2020-10-21周露晞
中国化工贸易·下旬刊 2020年3期
摘 要:尼日利亚《石油工业法案》从2008年初次作为法案被提出起,至今未能顺利通过立法程序。即便困难重重,该法案仍然是在尼油气投资者最频繁讨论的话题,深刻影响着在尼国际油公司的投资战略和利益。本文通过对尼日利亚立法程序和《石油工业法案》当前面临主要矛盾的分析,为新冠疫情下的在尼石油公司揭示投资的挑战与机遇。
关键词:尼日利亚;《石油工业法案》;PIGB;PIFB;投资机遇
1 《石油工业法案》立法现状
尼日利亚实行联邦制,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国民议会是其立法机构。国民议会采取两院制,新法案须在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多个审议步骤,最后由总统同意签署才正式生效。
第一步发起法案,新发起的法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法案,可由任何一个行政部门发起;第二类是议员法案,由参众两院提出;第三类是除前述两类法案之外的法案,统称私法法案。法案通过格式审查后,需向公众公报,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第二步法案一读,主要目的是向立法者介绍法案的主旨框架,不进行讨论和辩论。第三步法案二读,法案的正式讨论是从二读开始,通过二读的法案将进入下一阶段审议,而被否决的法案除非重新发起,否则不会再进行重读。第四步委员会审议,专责或者常务委员会对法案进行逐条审阅,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委员会在审议完成后,负责将所有对法案的看法和修改意见反馈给议会。第五步法案三读,通过三读的法案,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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