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加式”作品展示在幼儿园美术区的运用
2020-10-21张丽霞钱聚倩
早期教育(美术教育) 2020年6期
张丽霞 钱聚倩
美术作品是幼儿艺术活动的产物,是其对周围生活及事物的认识、感受与独特表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艺术领域明确指出,幼儿“能用自己制作的美术作品布置环境、美化生活”。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中,将艺术领域的课标结构划分为四个层次,即创造、展示(表演或制作)、回应和关联。其中,“展示”是指诠释和分享艺术作品,“关联”是指将艺术想法和作品、个人意义及外部背景联系起来,两者都强调艺术作品与现实生活的关联。事实上,在当代视觉文化的视域下,艺术活动已经不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更应成为一种交流方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幼儿的作品不应仅是艺术活动后静止的结果,更不应被随意丢弃或堆积在储藏室,而应该用适宜的方式展示出来。美术作品的展示体现出对幼儿艺术创作的认可和对幼儿的尊重,当一个幼儿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很正式地呈现在集体面前,所获得的自我认同感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从教育的角度来看,美术作品展示是一个促进交流的过程,能够使幼儿之间分享有益经验,拓展审美体验。同时,作品展示还是一种质性的评价方式,成人可通过显性的作品去了解幼儿的认知水平、社会性、艺术审美、艺术技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通过作品表达的内容追寻幼儿的内心世界。从环境创设的角度看,蕴含着儿童主体意识的美术作品是“环境是儿童的环境”这一理念的体现,同时,稚拙的幼儿作品也能点缀环境的童趣和艺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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