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确病史的显性糖尿病与妊娠糖尿病患者的临床特点对比分析
2020-10-21河南省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464000李艳红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20年1期
河南省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464000)李艳红
无明确病史的显性糖尿病与妊娠糖尿病对同属糖尿病范畴,但由于两者的转归、治疗、妊娠结局与预后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1]。然而由于部分临床医生缺少显性糖尿病与妊娠糖尿病的认知,因而较易出现漏诊与误诊现象,对患者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2],因而若想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则临床医生需要对二者的临床特点进行有效的明确[3],本文将探讨二者的临床特点对比情况。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3月~2018年8月我院收治的20例无明确病史的显性糖尿病患者作为对照组,选取同时期20例被确诊的妊娠糖尿病患者作为观察组。对照组年龄为23~35岁,平均年龄为(29.1±4.9)岁;观察组年龄为24~35岁,平均年龄为(29.5±5.1)岁。纳入标准:①无明确病史的显性糖尿病患者在确诊前没有高血压等疾病或血糖正常;②妊娠糖尿病患者未患有其他妊娠期合并症。排除标准:无法积极配合检测。患者家属在了解相应的实验方式后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患者均符合2011年ADA指南中的相关标准。

附表1 两组患者的相关临床指标检测结果比较

附表2 两组患者的指血糖情况与CGMS等情况的检测结果比较
1.2 方法 检测人员告知患者入院后第二天清晨晨起空腹,抽取其6ml静脉血,分别对其临床指标与血糖情况进行检测,严格记录相关的检测结果;同时检测人员观察患者住院期间的动态血糖数据,从而明确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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