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
2020-10-21丁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10期
丁 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或者“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新准则执行日或初始确认时综合“选择指定权”、“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三个判断条件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被实务界称为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三分类法”。本文在归纳金融资产三分类矩阵表的基础上,对实务中常见的金融资产形态(主要根据合同属性及风险类型)的分类流程进行归纳,结合各类金融资产在新资产负债表格式中的列报情况,构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三分类法”简述
(一)金融资产分类矩阵表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债务工具)三类。同时,新准则允许某些情形下使用分类选择权:(1)以消除会计错配为前提使用公允减值选择权(FVO),将原本按照前述标准划分为非FVPL类别的金融资产指定为FVPL类别;(2)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分类选择权允许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基于每项金融资产或者相关组合进行判断,在初始确认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决定是否指定;而且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虽然 FVOCI—债务工具和 FVOCI—权益工具被统称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