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成本扣除的差异分析
2020-10-12赵佳燕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22期


摘要: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均可将相应成本减掉,计税成本是税负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的成本扣除有哪些差异呢?下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差异分析,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计税成本;扣除时间;扣除原则;扣除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成本扣除时间差异
针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所得税年度汇算主要流程为:开盘预售时,根据尚未销售出去的产品所具有的预售价格,然后估算出毛利额和当期账面实际利润总额合并计算出当期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同时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对预计毛利额进行纳税调整的办法。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办法:平时采取预缴税款,待达到清算条件时再进行多退少补的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成本扣除时间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税收实践的操作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产品完工(竣工)的认定标准:以实际交付房产(通常以达到交房条件并发出交房公告或通知)为准,并同时确认年度所得税汇算的相关税收收入和扣除成本。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成本扣除时间
土地增值税清算分为应当清算和可以清算两种情形。
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的相关条款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通常分为两种情形:应当清算和可以清算。结合税收实践的操作情况,在满足前述两种情形之一,主管税务机构已经把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送达企业,且时间已经过去了90天,这时便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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