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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影响*

2020-09-29吴传清郑开元邓明亮

关键词:门槛经济带长江

吴传清,郑开元,邓明亮

(1.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部,广东 深圳 518048)

一、引 言

伴随着产业结构深度调整,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逐渐向“服务型产业”、“协同型产业”、“环境友好型产业”转型,经济总量呈飞跃式增长,在近二十年间整体产业增加值增长了近10倍。随着产业空间格局的不断演化,长江经济带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发展战略逐渐向“双轮驱动”产业协同发展战略转变。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长江经济带传统粗放式发展过程中能源过度消耗、依赖度较高、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日益凸显。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需向全要素生产率转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需向全要素能源效率转型。厘清产业协同集聚影响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特征,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影响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门槛效应,对探索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唯有通过机理分析和实证检验,探究协同集聚对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会受到哪些外在因素的作用而发生改变,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政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平衡长江经济带各地区间存在的能源效率差异。

自Patterson[1]从热力学、物理热力学、经济热力学、纯经济学四个角度构建单要素生产率框架,对能源效率变化进行考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关于能源效率的研究从未停止过。根据研究要素个数的不同,Honma和Hu[2]开创性地将多个生产要素和能源要素引入数据包络分析法,考察了日本能源密集型产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时空演化特征;而Chang和Hu[3]则在国内率先考察了我国各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和能源使用效率。此后,国内外学术界在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测度方法、时空演化、影响机制等方面均涌现出众多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变化规律的理性认知。

在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众多议题中,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关系备受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与产业集聚相关的产业区位论、外部性理论、新经济地理学理论等众多理论逐渐运用于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机制分析中。针对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早期研究通常会忽略地域差异性与产业差异性,粗糙地将产业集聚外部性统一为正外部性,未能深入探讨产业集聚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之间的博弈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内在作用机制。随着微观数据可得性的提高,学术界关于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实证研究逐渐趋向成熟,国内外学者开始探讨产业集聚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对能源效率的影响[4]、要素集聚等不同类型集聚对能源效率的影响等等[5]。

自Ellison和Glaeser[6]提出协同集聚这一概念之后,国内外学术界[7-8]普遍将其作为对产业集聚的延伸加以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在研究对象、内在动力机制、表现形式等方面均有异于单一产业集聚。目前,国外学术界对产业协同集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业协同集聚的演化特征、机理分析、测度方式、作用机制、影响因素等方面,试图从空间与产业联动两个层面探究产业协同集聚的内部机制作用。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包括:席强敏[9]着重研究了外部性对产业协同集聚的影响;朱慧等[10]分别从产业、社会、空间三个角度,进一步完善了协同集聚形成机制的构建;赵景华等[11]细致研究了我国重点支撑区域的产业协同集聚情况等等。在现有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相关研究中,国内学者通常采用门槛回归模型对产业集聚的门槛效应加以研究,为解释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关系提供了参考价值,但是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空白与不足之处。

二、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说

伍先福[12-13]认为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存在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从积极的角度来看,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有着十分显著的外部性特征。一方面,协同集聚通过降低内部成本,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融合发展能间接带动企业间的学习效应,提高生产率;另一方面,产业协同集聚能为企业带来极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竞争环境,良好的竞争环境不仅能够带来供需双方博弈,还能构造良性竞争环境,促进企业间优胜劣汰,提高集聚区的总体生产效率。从消极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当产业集聚过度时,集聚区的经济效益会带来土地租金成本增加、工资浮动、运输成本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对生产效率和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产生抑制作用;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效益较差的集聚区企业受沉没成本影响无法轻易退出,最后极易成为“僵尸企业”,降低整个集聚区的生产效率。与此同时,不同地区的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不尽相同。根据理论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不同地区产业集聚度的影响。

Denison[14]在1967年提出“结构红利假说”,能源要素的产业转移会带来能源效率的提升。Maddison[15]在1987年亦提出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促使部门总生产率增加值超过各个细分部门生产率增加值之和,促使产业能源效率的提高。一般情况下,针对结构调整的研究大体划分为产业结构调整与要素结构调整两个层面。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产业结构调整能够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倒逼非清洁能源产业转型,迫使产业最优生产前沿面达到“有限改善”[16],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对高耗能产品的需求,从而提高能源效率。从微观层面来看,一方面,产业间结构调整能够有效减少高耗能行业在经济部门的占比,直接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另一方面,伴随产业链结构调整,高耗能相关产业市场供给和需求结构调整变革,高耗能企业市场空间受到冲击,高耗能行业市场占比逐步下降。但“结构红利假说”亦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不同类型产业的结构调整不一定都能达到提高能源效率的目的;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即使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也有极大的可能存在时效性;同时,适用范围的差异性也会对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上述理论,为了进一步考察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提出以下假设:

H2: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在要素结构调整方面,魏楚[17]认为要素结构调整对能源效率的影响需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能源同其他投入要素间的替代作用;二是生产要素间的结构变化。在上述理论基础上,要素结构调整对能源效率的影响可对应细分为:人力资本投入、能源消费结构、科研投入。对于人力资本投入而言,充足的人力资本不仅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能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从而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但是,部分论点认为在非发达地区,譬如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本普遍不足,亦缺乏高素质人才,反而会对能源效率产生阻碍作用。对于科研投入而言,研发投入能够直接影响工业能源效率的提高。研发投入越多,研发成果便能更好地运用于能源集约技术,改良的机器设施能够有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本质在于减少石油等非清洁能源消费,压缩高耗能行业在经济部门的占比,抑制二氧化碳等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促进经济部门整体能源效率的提高。但是部分学者则认为,一些地区能源丰富,当地大部分产业对能源的依赖性较强,发展能源密集型产业具有极大的比较优势。为了考察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受到人力资本投入、科研投入、能源消费结构这三种要素结构调整的影响,提出以下假设:

H3: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要素结构调整的影响。

市场化改革能够推动对外开放水平和进出口贸易,正向溢出效应与学习效应能够刺激良性竞争,带动能源效率的提升。根据研究侧重点的不同,可将市场化改革的代理变量分为进出口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在对外开放水平研究中,国内学者产生了十分明显的分歧,分歧的原因除了研究侧重点、考察区域不同以外,根本原因在于对外开放质量对能源效率的影响。当对外开放质量较差时,由于缺乏对引入资金的高规格门槛审定,因此对外开放流入国内的产业多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从而导致外商直接投资在废气约束下会显著降低全要素能源环境效率。由此可见,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长期以加工贸易为主,低技术附加值和粗放式生产模式对高技术含量要求不高,竞争优势主要来自能源和成本价格,因此,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无法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为了进一步考察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受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提出以下假设:

H4: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政府部门在促进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提高过程中能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关于政府干预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作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观点。通常的观点认为,政府干预程度与市场经济自由度息息相关,政府强干预不利于全要素能源环境效率的提升。尽管在初期,地方政府作为市场的调控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经济实现稳步发展,但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会限制市场机制的发挥,从而抑制私有资金进入,造成市场自由竞争力的匮乏。但也有部分观点认为,能源消费产生的环境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政府干预能够抑制负外部性的进一步扩大,推进绿色技术宣传与应用。为了进一步考察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提出以下假设:

H5: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

在经济发展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方面,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经济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当地市场竞争越激烈,促进企业降低成本,间接提升能源效率;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会为技术创新带来优越的物质基础,从而促进能源效率的提升;除此以外,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政府越有充足的财政收入支持当地低碳发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从而提高能源效率。为了拓展威廉姆森假说,即“人口集聚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检验该假说在长江经济带省域和市域的适用性,考察产业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是否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提出以下假设:

H6: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一)模型构建

1.基本模型。

以厘清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能否促进全要素能源效率提高为目标,本文设置面板基础模型,实证检验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线性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同时检验是否存在影响产业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关系的其他因素。本文根据上述思路和前文理论分析,设定了以下基础模型,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线性关系与非线性关系。

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线性模型如下:

TFEEi,t=α+β1*CAGi,t+β2*INSi,t+β3*EDUi,t+β4*ENERi,t+β5*SRIi,t+β6*FGi,t+β7*GOVINi,t+β8*ECOi,t+β9*Xi,t+εi,t

(1)

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模型如下:

(2)

2.门槛模型。

根据Hansen[18]提出的门槛变量选取原则,本文分别从两个角度对门槛变量加以选取。一方面,选取产业协同集聚作为门槛变量,重点考察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确定合理区间;另一方面,选择产业结构调整、要素结构调整、市场化改革、政府干预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考察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关系的影响因素。

基于Hansen[18-19]的基本门槛模型和研究假设,设定具体的门槛回归模型如下:

(1)为了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是否会受到产业集聚度的影响,产业协同集聚的门槛回归模型可表示为:

(3)

(2)为了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是否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将产业结构调整、要素结构调整、市场化改革、政府干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门槛变量,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研究不同产业结构、要素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干预程度、行业开放度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分别构建以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门槛回归模型可表示为:

(4)

式中,CAG表示产业协同集聚;Th表示门槛变量,包括产业结构调整(INS、SS)、要素结构调整(EDU、ENER、SRI)、市场化改革(FG)、政府干预(GOVIN)、经济发展水平(ECO)。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在进行门槛回归模型之前,本文将运用静态面板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计量模型面板数据进行初步考察。之后,采用静态面板单一门槛回归模型和静态面板多重门槛回归模型,考察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门槛效应。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与数据可得性等因素,本文将研究的时间尺度界定为1997—2016年,以1996年作为数据平减的基期。在考虑到动态模型对平衡数据的要求,在剔除缺失值后,本文选取长江经济带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加以考察。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模型中涉及的变量含义如下:

1.全要素能源效率(TFEE)。为了完善不同行业群体的异质性问题和多个决策单元完全效率问题,参考Guo et al.的研究方法[20],对SBM模型进行完善,采用非径向规模报酬不变的、考虑非期望产出的Super-MSBM模型测度我国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

2.产业协同集聚(CAG)。测度产业协同集聚主要采用的是产业协同集聚指数,产业协同集聚具体是指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协同集聚。产业协同集聚指数法是对区位熵法的一种扩展与延伸。产业协同集聚指数越大,说明长江经济带二、三产业的协调集聚水平越高,越能促进二、三产业协同发展。

3.门槛变量。门槛变量分别从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市场化改革、政府干预、经济发展水平五个方面加以选择。采取二、三产业占整体增加值之比测算二、三产业结构(INS、SS)。参考李峰等的方法[21],分别从人力资本投入(EDU)、能源消费结构(ENER)、科研投入(SRI)三个方面加以衡量。采用人均教育支出度量人力资本投入;采用煤炭消费占总能源消费之比测度能源消费结构;科研投入采用地区专利申请量占长江经济带专利申请量比重加以估算。在市场化改革方面,参考马晓君等的方法[22],采用实际外商投资额与GDP之比测度对外开放水平(FG)。在政府干预代理变量选取中,采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采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取对数的方法测度经济发展水平(ECO)。

4.控制变量。分别从行业规模(ES)、城市化水平(URB)、市场竞争力(MC)三个方面加以考察。其中,行业规模是考察规模经济水平的变量,可以通过工业总产值与行业内全部企业数量之比加以衡量;采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之比测度城市化水平;采用(K城市工业企业数量/K城市工业生产总值)/(工业企业总数量/工业生产总值)的方式计算市场竞争力。

表1 数据样本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

长江经济带100城市全要素能源效率静态面板模型实证结果如下表2所示。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且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说明了考察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门槛效应的必要性。在动态面板模型实证考察中,为了解决模型内生性问题,本文参考李斌等做法[23],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减少有限样本偏差,提高模型估计效率。故本文采用SYS-GMM模型进行实证考察。

长江经济带100城市全要素能源效率SYS-GMM模型实证结果如下表2所示。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此外,前一期全要素能源效率水平、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的提高,均能有效促进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

表2 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一般面板模型实证结果

(二)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门槛效应

通过前文对非门槛模型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存在非线性关系。为了进一步探究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存在着的倒“U”形关系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本文将使用面板门槛模型,从多个角度对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关系进行考察。

参考潘雅茹等[24]、纪玉俊等[25]的相关研究成果,针对本文选取的门槛变量,估计其单一、二重、三重门槛,进行门槛效应检验。采用Bootstrap法,在反复抽样2000次后,获取相应的估计值、F值、P值及在不同显著水平上的对应临界值。随后,以P值为标准,确定门槛数,最后参照门槛值实行进一步考察。

表3 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通过产业协同集聚的门槛效应检验可以发现,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检验的P值不显著,为了进一步考察其不显著的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其他外部因素的作用发生了改变,本文参考吴文洁等的做法[26],将产业结构调整作为门槛变量加以考察。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第二产业结构和第三产业结构作为门槛变量时,其单一门槛、二重门槛、三重门槛的检验的P值均不显著。这说明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调整对全要素能源效率不存在门槛效应,产业结构调整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不存在非线性关系。针对H2假设,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不会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能源消费结构作为门槛变量时,只显著通过单一门槛,说明长江经济带能源消费结构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均存在单一门槛值。在门槛效应检验后,可以进一步估算出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能源消费结构作为门槛变量时,门槛值为37.25。以人力资本投入和科研投入作为门槛变量,其单一门槛、二重门槛、三重门槛的检验的P值均不显著,说明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本投入和科研投入对全要素能源效率不存在门槛效应。针对H3假设,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而不会受到人力资本投入和科研投入的影响。

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对外开放水平为门槛变量时,显著通过单一门槛。这说明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存在单一门槛值。门槛效应检验后,可进一步估算得到门槛值为39.66。针对H4假设,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政府干预为门槛变量时,三重门槛的P值均呈不显著。针对H5假设,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不会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

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时,单一和二重门槛检验均呈显著。这说明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存在二重门槛值。门槛效应检验后,可进一步估算得到门槛值为24.46和43.59。针对H6假设,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协同集聚能否有利于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三)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进一步检验

在能源结构调整下,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如表4所示。在跨过能源结构调整门槛前,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跨过门槛后,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在1%的显著水平上呈正相关关系,说明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可以减少高耗能行业在经济部门占比,抑制二氧化碳等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促进经济部门整体能源效率的提高。除此以外,加强科研投入有利于尚未跨过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而加强对外开放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则有利于已经跨过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

表4 长江经济带能源结构调整门槛模型回归估计

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如表5所示。在跨过市场化改革门槛前,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呈正相关,且不显著。在跨过市场化改革门槛后,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在5%的显著水平上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推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开放水平,正向溢出效应与学习效应能够刺激良性竞争,带动能源效率的提升。除此以外,加强科研投入有利于尚未跨过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而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政府干预、降低市场竞争力度则有利于已经跨过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

表5 长江经济带市场化改革门槛模型回归估计

在不断扩大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如表6所示。在跨过经济发展水平一重门槛前,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呈正相关;跨过二重门槛前,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呈负相关;在跨过经济发展水平二重门槛后,长江经济带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呈正相关。经济发展之初,随着规模经济效益增加,物质基础越加丰厚,提高科技水平能够提升能源效率;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集聚区的经济效益会带来土地租金成本增加、工资浮动、运输成本提高等问题,从而对生产效率和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产生阻碍作用。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下,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能带动企业效益的提高,还能促进成本的降低,提高当地产业能源效率。除此以外,加强城市化水平有利于尚未跨过二重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而提高科研投入,加强政府干预则有利于已经跨过门槛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政府越有充足的财政收入支持当地低碳发展,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

表6 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水平门槛模型回归估计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门槛效应分析框架,结合长江经济带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数据,研究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非线性影响,探讨产业协同集聚对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主要受到能源结构、市场化改革等因素的作用发生了改变,并基于此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政策措施,提出通过不同途径降低能源消耗与资源浪费,平衡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11个省份之间存在的能源效率差异,提升长江经济带整体全要素能源效率,促进长江经济带实现平衡社会、经济、生态三位一体的核心目标,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理论支撑。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呈非线性特征。随着产业集聚水平提高,该影响倾向于由负转不显著,说明产业协同集聚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即产业协同集聚在一定范围内会抑制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但集聚到一定程度后,影响显著度会降低。其原因有极大可能是受其他外部因素的作用影响,在采用不同纬度或不同模型后得到的结果会存在一些偏差。

2.能源结构调整的门槛效应较显著。在未跨过门槛时,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不明显;当跨过门槛后,协同集聚能显著促进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说明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能减少高耗能行业在经济部门占比,降低非清洁能源消费,抑制二氧化碳等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产业集聚水平与经济部门整体能源效率之间亦存在较强的正相关联系。

3.以市场化改革作为门槛变量的门槛效应。当市场化改革未跨过门槛时,协同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不明显;当跨过门槛后,该作用变得十分显著。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推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开放水平,正向溢出效应与学习效应能够刺激良性竞争,产业协同集聚水平越强,能源效率提升得越快。

(二)政策建议

新兴经济发展会带动能源需求和排放压力的提升,为了进一步释放能源效率潜力,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需向全要素生产率转型。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中国乃至欧美发达国家发展的核心战略选择,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延伸,有效促进经济低碳化与低碳经济化是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结合现实背景与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提升当地产业集聚质量。一是积极引导具有极强关联性的同行业或具有前后关联性的高污染行业进驻同一产业区,借助产业集聚外部性降低内部成本与能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二是针对不同行业性质,设置碳税、能源税、环境税等一系列税种,建立健全利益平衡协调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能耗管理体系,吸引高污染行业向园区集中;三是从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引入新技术等方面改善集聚区发展环境,从而提高整个园区的能源效率投入。

2.加强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深入融合,拓展产业链、创新链合作业务,重点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生产制造业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一体化平台构建。在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需根据不同产业核心竞争优势,围绕服务质量、新品牌、新技术创新发展;另一方面需有针对性地延展具有高增值的环节或高附加值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结合长江经济带地理优势实现跨国产业合作,促进先进产业园区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

3.促进区域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区需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资源配置、市场需求供给等实际情况,制定短、中、长期发展目标与合理的宏观规划;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区需积极加强区域间交流与合作,为提高全要素能源效率寻找最佳路径。一方面,在当地产业集聚区搭建“服务-制造”一体化平台的同时,进一步升级以多个邻近区域为主体的“服务-制造”多元化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打破不同产业的地域壁垒,促进不同地区生产要素随着市场需求变化自由流动,这对邻近地区调整资源配置有着直接作用,地方政府可根据要素流动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场配套设施,促进当地金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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