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续之廉不止于“悬鱼”
2020-09-21吴绍山
群众 2020年14期
吴绍山
羊续是我国东汉时期的著名廉吏,曾任南阳太守。《后汉书·羊续传》记载,“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意思是说,羊续的下属曾经给他送来活鱼,羊续接受了,并把鱼悬挂起来,等到下属再来送鱼时,羊续就把之前悬挂的鱼拿给他看,以杜绝他的想法。这就是历史上广为传诵、引为美谈的“羊续悬鱼”故事。
其实,认真品读《后汉书》中羊续传记相关内容,可以发现羊续之廉不止于“悬鱼”,还有更多维度的内涵,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或许具有启发意义。
其一,羊续之廉不仅体现为“悬鱼”以拒他人之贿,还体现为不随流俗、俭以养德、葆守本心。据《后汉书》记载,“时权豪之家多尚奢丽,续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羊续身为一郡太守,保持基本的“太守待遇”应是可以做到的,但他“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这并非其标新立异或沽名钓誉,而是他不随流俗、俭以养德的体现。正是因為有了这份勇气,他才能始终葆守生活俭朴的本心,进而做到为政清廉。羊续俭以养德的做法启示我们,面对诱惑尤须保持自我定力和自我清醒,“井泉”不满但“汲而不竭”,如果贪图享受、欲壑难填,既得“井泉”之利又投贪腐之“江海”,最终必然“溺”亡。
其二,羊续之廉不仅体现为“悬鱼”以保个人操守,还体现为整肃风纪、营造清廉为政的良好风气。据《后汉书》记载,羊续任南阳太守时,不仅个人清廉,对治下也颇是严厉。作为一郡太守,如果仅保个人操守清廉,那只是自我修身意义上的“小廉”,将其推而广之,落到施政范围、工作要求中去,才是为政以德的“大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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