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沾了“粮液”就是我的!
2020-09-21余源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20年9期
关键词:企业
余源
前不久,五粮液上了热搜,却不是因为股价或者产品,而是因为“七粮液”。
2020年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五粮液公司申请的“七粮液”商标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维持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对“七粮液”商标不予注册的裁定,驳回五粮液公司全部訴讼请求。
实际上,五粮液之前已经多次为商标权而发起诉讼,三粮液、九粮液、五羊液、大午粮液等都成为其被告,这些被告也无疑都被打上“傍名牌”的标签。在这一系列维权事件背后,迄今争议不断,疑问重重。
五粮液与七粮液的十年纠纷
围绕“七粮液”的商标纠纷已经持续近10年。
七粮液由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这家公司的股东和实控人高某此前对媒体宣称,七粮液是根据祖传秘方酿造而成。
高某表示,该酒由7种粮食(高粱、大麦、小麦、豌豆、谷子、大米、糯米)酿造而成,其酿造秘方保存在高氏家族后人手中。此前,在征得族人同意之后,作为高氏后代传人的高某,重新研制开发此酒种,并将“琼浆御液”改名为“七粮液”。
其间,高某也曾尝试注册“七粮液”商标,但由于和五粮液构成类似,并未获得国家通过。于是高某就申请注册了“中原七粮御液”、“中原七粮福高”、“中原七粮坊”三个商标。
2011年1月,五粮液公司申请注册“七粮液”商标。但高某认为“七粮液”商标与自己持有的三个商标构成近似,便提出异议申请。2012年11月,“七粮液”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之后,五粮液公司不服,并认为“五粮液”商标为驰名商标,出于保护需要,注册“七粮液”商标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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