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治政府与行政诉讼中的权利保护

2020-09-21赵宏

治理研究 2020年4期

赵宏

摘要:法治政府与行政诉讼制度的体系建构和效用发挥密切相关。在行政诉讼制度的目标设定中,权利救济被置于首位。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在权利保障方面做了诸多调试,而这些调试又主要聚焦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变迁问题上。从相对粗旷的“利害关系”再到目前行政审判中所纳入的“主观公权利”概念和保护规范理论,完整的、教义化的公法权利观也在我国行政实体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初露端倪。而这些制度和教义的发展最终都有助于法治政府维权目标的真正实现。

关键词:法治政府;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主观公权利;保护规范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20)04-0099-011

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当下已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在新时代,我们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國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①。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工程中,建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是其中一项最大、最为关键的子工程。

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详尽地规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