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释放活力提振山区经济
2020-09-21
浙江林业 2020年8期
关键词:改革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15周年,15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这一重要思想,以深化林业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走出了一条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协同发展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浙江作为全国林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验区,其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立足省情林情,坚持不懈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调动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持续释放改革活力,活跃山区经济,走林业现代化道路,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山区和谐发展。
破难题
激发林业生产活力
浙江的林权制度改革,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2006年,又开展了山林延包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2008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林业产权主体改革,林权证换发率达99.7%,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9.4%,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极大激发了广大林农发展现代林业的积极性。之后10多年里改革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息,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鉴于山区林农有资源缺资金、信息不畅、市场短板等突出问题,浙江省积极筹建了林权交易平台,服务并助推林权流转,积极推进资源变资本,促进林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为盤活林地资源,拉动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机构合作,与担保、评估、保险公司实现业务互通,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业务,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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