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实验条件下稀有鮈鲫胚胎的自然受精率和孵化率
2020-09-21王绿平张京佶殷浩文
生态毒理学报 2020年3期
王绿平,张京佶,殷浩文
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实验室,上海 201203
生态毒理学中,鱼类作为水生生态环境体系中的顶级脊椎动物,在化学品毒性研究及环境风险评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然而,随着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优化(Refinement)(3Rs)原则[1]在哺乳动物毒性测试中得到广泛认可,近年来,该理念在环境毒理学领域也逐渐被关注[2]。欧盟分别于2009年和2013年,禁止用化妆品原料进行脊椎动物试验以及禁止销售用动物试验检测的化妆品原料及成品。此外,欧洲《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也高度关注化学品毒性测试中实验动物福利问题,提倡减少测试中脊椎动物的数量,推动非动物测试(如胚胎、细胞和组织等)和替代策略的开发和验证。
采用鱼类胚胎测定化学品的毒性除了可满足现行动物福利法规的要求,同时具有材料方便易得、操作简单、可重复性及可靠性较高等优点,而且与传统的鱼类急性实验相比,成本低,影响因素少,灵敏度更高,现已被广泛应用于化合物的致毒和致畸效应研究。
稀有鮈鲫(Gobiocyprisrarus)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小型鲤科鱼类[3],也是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中首选试验鱼种。其亲鱼性成熟时间短,繁殖季节长,产卵量大,可常年人工繁殖,因此,具有成为中国特有模式鱼种的潜能。由于其胚胎也具有光学透明性,可透过卵膜清晰观察胚胎发育,同时其胚胎的形态特征、发育过程及孵化时间也与多数淡水硬骨鱼类似[4],因此,以稀有鮈鲫为实验材料,开展相关的胚胎毒理学研究有一定的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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