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全管理在危重症孕产妇院内转运中的应用价值
2020-09-21孔淦霞周小燕姚志妮段冬梅
实用临床护理学杂志(电子版) 2020年38期
孔淦霞,周小燕,姚志妮,段冬梅*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广东 东莞 523000)
危重孕产妇一般病情较具特殊性,且潜在危险较大,因此在危重症孕产妇院内转运期间救治效果和风险并存。而转运途中的护理安全管理十分关键。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管道安全管理,有利于提高临床救治能力,同时可最大程度上降低其在转运期间的并发症及风险[1]。基于此,探讨管道安全管理用于危重症孕产妇院内转运中的价值以及并发症分析,现作如下总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140例、2019年3月-2020年3月期间收诊的院内转运危重症孕产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不同管理模式将其分为两组。对照组70例年龄抽取范围介于21~44岁之间,平均测验值为(32.36±5.38)岁,孕周时间介于28~41周之间,平均测验值为(36.27±2.93)周;研究组70例年龄抽取范围介于 18~47岁之间,平均测验值为(32.46±5.43)岁,孕周时间介于31~41周之间,平均测验值为(36.03±3.27)周。组间基线资料具可比性 (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危重症孕产妇均施行常规管理,护理人员应告知并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由医护人员负责将孕产妇进行转运,转运期间需对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及管道情况进行密切监测,确保管道顺畅,无脱落、移位情况发生,同时做好应变突发状况的准备。研究组危重症孕产妇均施行管道安全管理,具体如下:(1)强化转运人员管道安全意识以及管道护理技巧,同时需提升医护人员关于各种管道及其功能的认知能力;(2)在危重孕产妇进行转运前,需对其病情及生命体征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其病情、体征等评估结果确定转运负责医护人员以及转运级别;……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