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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低学龄智障儿童的生活习惯的研究

2020-09-10杨执潮

世界家苑·学术 2020年3期

杨执潮

摘要:《义务教育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培养目标中明确提出:使智力残疾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本文从两者的区别着手,通过对生活习惯的饮食、衣着、睡眠三方面的技能培养与习惯养成进行综合阐述,提出:智障儿童生活自理能力不等同于生活习惯,并就如何在日常教育活动中培养孩子的生活习惯作出探讨和建议。

关键词:低学龄智障儿童;生活自理;生活习惯;家校合作

1 问题的提出

智力落后孩子在我们致力、卓有成效的工作下,慢慢习得了一些生活自理技能,如,会吃饭、会喝水、会穿衣,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孩子们会吃饭,却总磨磨蹭蹭,会喝水却洒得到处都是,脱了衣服不知道丢到哪儿去啦……,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吗?

2 概念的界定

低学龄智障儿童:智障儿童按照美国智力落后协会(AAMR)2002年提出的弱智诊断标准为:一般智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个体测量智商(IQ)值为0或70以下,同时存在适应功能缺陷或损害,即与其年龄和群体文化标准相应的个体功能缺损,如社交技能、社会技能、交流、日常生活料理、独立和自给能力的缺陷年龄在18岁以前。

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就是能够做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从而培养低学龄智障儿童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生活习惯:良好生活习惯主要包括饮食习惯、衣着习惯、睡眠习惯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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