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2020-09-10董朦朦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7期
董朦朦
摘要: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该原则对于个人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目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实施在实践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为了不断优化行政法中信赖利益原则的使用。本文将对信赖利益原则的基本含义进行叙述,然后简述目前我国行政法领域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应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论行政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信赖利益原则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与政府之间产生相应联系时作为个人所需要维护的利益。早在二战时期,信赖利益原则就已经被法律所承认,并且一些国家的相关人员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为了能够让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行政法领域中,发挥更加出色的效果,得到更加有效地利用。文章将围绕中国行政立法中有哪些问题展开分析,然后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帮助中国整个市场经济得到更加良好发展和进步。
一、信赖利益的主要内容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基本意义
信赖利益原则的提出最早是在二战之后由德国正式发展并且实际应用到行政的工作中的基本原则。目前,部分国家同样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应用到行政程序法律之中成为一个基础的基本规定,由此可见该原则已经具有一定的地位。而我国也对此项原则,曾经进行过相应的研究和探索。根据资料显示,我国一位法律部门的教授认为,如果政府不对自己所做出的行为和承诺,担负相应的责任随意,而更改曾经答应的事情,那么对于被承诺人的利益是一种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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