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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视角下政府对社工机构的双重态度研究

2020-09-10何明勇 何利明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7期
关键词:政府购买

何明勇 何利明

摘要:本文通过对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历史文献的梳理、合作模式的综述、互动关系的归纳,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出发,分析了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存在着双重态度。

关键词:政府购买;双重态度;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

一、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现状研究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渠道存在单一性。我国社工机构发展历程短、经验浅,社会认可度不足,加上非盈利组织的特色性,自身很难创收盈利,其生存和发展主要依赖于政府购买。从本质上来说社工机构的员工薪酬福利、活动经费、办公场地、设备采购等经费开支最终都是由政府买单的(肖小霞等,2012)。 学者周玉萍(2013)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占到社工机构资金来源的80%以上。而国际上,“政府购买服务”中政府资金来源只占到40%左右,因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发展较早,公民社会化程度高,社工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认可度。

社工机构的服务合法性和角色合法性只有在政府采购中才能体现出来。“政府购买服务”,使得社工机构拥有正当权利运用专业方法服务民众。学者肖小霞(2012)认为“政府购买服务”赋予了社工机构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在“政府购买服务”前提下,社工才有资格深入到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灾区、救助站、福利院等领域,才能以合法的身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如果没有政府的允许,社工机构很难甚至不可能合法开展社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也会对社工机构的身份和定位产生怀疑甚至敌对。

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理论视角研究

(一)委托代理理论与管家理论的视角分析

委托代理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的本质是控制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立,这种代理关系在形式上表现为契约关系。管家理论最早由Davis & Donaldson提出,该理论强调即使雇佣关系现实存在,控制权与经营权确实分立,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系统驱使下,雇主与职业经理人(管家)之间存在着利益共同体,双方会为了实现同一个美好目标而共同努力。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管家理论下的双重态度分析

委托代理理论假定经理人为经济人,即个体都是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和自私自利的。代理人为了最大限度的利己无论在经济利益、社会关系、劳动强度等方面都要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委托方也同样表现出与代理方一样的心理反应,因此面对可测量的利益份额,两主体间均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与对方博弈,现实的表现就是委托方通过监督、约束、奖惩、法律要挟等方式来控制代理方,代理方通过谈判、主动懈怠、放任不管、违约等方式来制约委托方,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管家理论认为经理人与雇主具有共同利益,双方关系是相互信任的、是理想合作的、是彼此期待的,双方具有明确的共同信念。该理论认为只要加强沟通、合理考量、雇主对职业经理人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经理人努力自觉积极反馈,双方就可以达成积极的支持态度。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实践中,在大多数项目开展中,彼此关系是符合管家理论特点的,因为在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在项目合作之前彼此间就已经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协调,在项目进行中也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协调指导,再加上政府主管部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政府与社工机构的关系目前表现以积极为主消极为辅。

三、委托代理理论与管家理论对我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启发

(一)委托代理理论对我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启发

委托代理理论强调利益的个人性和关系的博弈性,中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社工机构服务历程短,真正意义上的采购是开始于2000年的上海,然后扩散到珠三角的广州、深圳,再到北京及中西部地区。成都市自2008年以来逐步开始购买专业社工机构开展专业社工服务,至2016年“社会工作站”已经全覆盖成都市所有区县。在采购形式上目前国内有两种模式:项目制打包采购为目前的主流形式、岗位社工采购在深圳和上海曾过渡出现过。从时间历程和采购形式上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采购社工机构服务的历史短、经验浅、形式少,必要的合理化制度还未曾完善,双方关系中缺乏可参照的制度条文,因此关系的紊乱和不规范也成了自然的事情。从经济领域考量,社工机构产生和发展的目的本身就是源自于对政府某些职能的完善和补充,社工机构做的绝大多数事情在历史上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完成的。而随着社工机构的诞生,政府正在逐步丧失原来的某些职能,也丧失了这些职能背后的相关利益,因此政府对社工机构持有一定的敌对和否定态度是合乎情理的。

(二)管家理论对我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启发

管家理论强调目标信念的一致性,在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实践中,国家出于对人民利益的考量,在政策制定、经费支持、專业教育、文化营造等方面大力促进政府与社工机构的合作与发展。社工机构作为国内的新兴专业也十分期待通过自己的良好表现来赢得政府对本专业和本行业的信任,机构也期待用自己的良好服务来赢得居民和采购方的认可。对于政府而言,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精简效能,提供政策支持、经济支持、文化支持等促进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以便更好的分担政府职能责任,更专业的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何利明. 基层政府对社工机构双重态度的分析[D]. 南京大学, 2015.

[2]于蕾. 政府购买服务初期社会工作发展困境研究[J]. 世纪桥, 2015(4):49-50.

[3]冯勤超. 政府交叉事权及财政激励机制研究[D]. 东南大学, 2007.

[4]蒙敏. 深圳市民政局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区服务问题研究[D]. 云南师范大学, 2015.

[5]刘晓玲. 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分析[J].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0(6):82-85.

[6]蔡鲁南. 网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态度研究[D].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4.

[7]董秀. 深圳非政府组织(NGO)参与社区治理模式研究[D]. 武汉大学, 2010.

项目基金:本文系德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项目成果,项目名称:委托代理视角下政府对社工机构的双重态度研究,项目批准号:DY17C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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