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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合理的工期索赔

2020-09-06朱慧华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20年12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

朱慧华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大多数外资投资项目均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施工合同范本,不少国内投资项目也开始采用FIDIC合同条件。该文针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开工、延误和暂停”条款,提出规避工期风险的策略,以及当工期延误实际发生时,合理申请工期/费用索赔的条件。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建筑工程;工期变更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在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环境因素、业主/设计方责任或风险等非承包商的原因, 导致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合同外的费用或实际工期的延长,则承包商可按合同条款对这部分费用及/或工期损失要求补偿。由于以往国内承包商项目管理时往往侧重于施工管理,而疏忽或放松了造价管理及合同管理,使得国内承包商在面对FIDIC等合同条件时,往往只考虑自身成本等问题,索赔混乱,该申请的不申请,对合同约定属于承包商自负事项的,又提出索赔申请[1]。该文对FIDIC合同条件中“开工、延误和暂停”条款,结合实例探讨合理的工期索赔。

1 FIDIC合同条件中“开工、延誤和暂停”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条件分别对“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进度计划、竣工时间的延长、由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进展速度、误期损害赔偿费、工程暂停、暂停引起的后果、暂停时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支付、持续的暂停、复工”这12个方面做出了定义,以下列举其中6个重点条款展开分析[2]。

1.1 工程开工

按时间顺序排列,承包商应首先收到中标函,其次是开工通知,最后承包商应最迟在开工通知中列明的开工日期前进驻现场。这里有几个时间限定,开工日期最迟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后的7 d内,且在接到中标函的42 d内。在收到中标函之后,首先要了解项目手续进程,再次踏勘现场,并确认图纸进度,判断是否满足42 d内开工的条件。

1.2 进度计划

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 d内,首先应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该计划应包含专业分包的进度计划。如果工程师/业主在接到进度计划后21 d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商应提交修改的进度计划。在工程的任何时候,一旦出现实际工期与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商都应提交修订计划,并明确原因及责任方。还应提交可能造成的有利/不利影响,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格,或提前/延误工程的情况[4]。

1.3 竣工时间的延长

当工程和/或区段的竣工时间已经或将要延误,根据导致延误的原因,以下6种情况发生时,承包商可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延长竣工时间。1)变更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发生显著变化时。2)未能在适当时间从业主处获得必需的指示或图纸,且承包商已在适当的日期向业主提出过书面要求。3)发生异常不利气候条件时,但该情形只可延长竣工时间,据此提出的费用索赔将不被批准。4)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可延长竣工时间,但无法获得费用补偿。5)在双方约定进场日期前,业主未能按时交出场地。6) 因当地相关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且该停工累计在一周内超过8 h,可延长竣工时间,但无法获得费用补偿。

同时承包商还需注意的是,发生延误时间后承包商须在28天内提出,否则工期将不予延长。

1.4 进展速度

在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无论何时,如果实际进度延迟,据此进度预计无法按原定竣工时间完工,或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且非上述“竣工时间的延长“中所列原因导致的落后,业主可以指令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提交一份修证的进度计划,及该进度计划的证明文件,需详细说明承包商为加快施工,确保在竣工时间内完共所需采取的修正方法。

除非业主另行通知,这些修正方法的风险和产生的费用均需承包商自负。需注意的是,这些方法不仅可能会增加工作时间、增加承包商人员、货物,还可能导致业主产生了其他附加费用,则除“误期损害赔偿费”外,承包商还应按合同条款向业主支付这笔附加费用。

1.5 误期损害赔偿费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按时完工,承包商为此违约将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首先是误期天数的确认,按最终接收日期超过合同竣工日期的天数计算,为承包商需承担的误期天数。根据投标函附录中著名的每天赔偿金额,计算出相应天数的误期损害赔偿费。值得注意的是,FIDIC最新的修改中,已取消了误期损失的最高限额,即一旦承包商违约造成的误期损失赔偿费将不设上限。

1.6 工程暂停

工程进展的任何时期,业主/工程师可随时指示承包商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指令暂停期间,承包商应保护、保管以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发出暂停指令的同时,工程师还应通知造成该暂停的原因,如果此原因被认为是非承包商责任所导致的时,承包商在此期间如果遭受了延误,产生了费用,则承包商有权依据合同提出索赔要求,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1)如果竣工已经或将被延误,则可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2)支付于此暂停有关的费用,并将之加入合同价格[5]。如果由于承包商设计、工艺或材料的失误引起的延误和损失,或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采取保护、保管及保障措施造成的后果,承包商为修复该后果所采取措施,并造成的延期和/或招致的费用将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2 风险应对实例分析

某商业办公综合项目,裙房为商场,塔楼为办公楼的综合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万m2,业主原计划于2011年开工,施工图设计进行到约70%时,业主先向总承包邀请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发出时,暂未获得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

该项目于2010年10月进行了总承包招投标工作,并于2011年3月收到业主发出的中标函,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同期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批,且由于审批意见造成图纸重大设计修改,最终实际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

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相较计划开工日期,逾期了约9个月,且逾期原因为业主/设计方原因,面对这种情况,承包商可依据合同合理申请工期延长及费用索赔,其中工期延长为实际发生事宜,在过程中文件指令明确的情况下,一般无明显争议[6]。针对该项目承包商能提出的费用申请内容主要包括4个。1)合同图纸仅为最终施工图的70%的程度,未完善部分的图纸工程量与合同中预估量之间的差异,可列为费用索赔之一。2)由于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造成图纸重大更改,更改部分亦应列为图纸变更,承包商可据此申请相应费用。3)由于实际开工日期延后9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有材料涨跌价,亦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材料调差。4)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进场后,无法开展工作,造成人员的窝工,机械的停滞等情况,也可根据合同约定申报费用補偿。

最终该项目在开工前已造成了9个月工期延长索赔,以及约8 000万的索赔及变更,这对于项目各方,无论是业主、设计、承包商等都造成了相应损失。从这个项目中,可以吸取一些经验教训,尽可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或尽可能减小此类情况发生时的损失。

首先,对于业主方来说,在项目设计阶段,切不可高估在不满足100%规划参数的情况下通过设计审批的可能性。不可仅依据初步图纸制定招标程序,过早发出招标文件,使得项目招标过分超前于实际情况。业主的招标工作可以有一定提前,但最好在设计审批通过后再定标发出中标函。这样既可以在审图通过后快速进场开工,又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工期风险。

其次,对于承包商来说,在投标过程中,要切实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切不可过度承诺。如果发生该项目类似情况,既要在停工期间积极配合,又要关注风险,例如材料发生涨价,如果合同约定不可调整单价,或有一定比例的自负额时,承包商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预判并决定是否提前备料。在提出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时,应实事求是,根据合同提交合理索赔,切忌漫天要价,这样做既不符合合约精神,又不可能被认可,更加损害了继续开展工程的良好沟通,对项目开展有害无利。

4 结论

“开工、延误和暂停”风险是项目工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且与整个项目是否能顺利进展,承包商是否能获得合理经济利益有着重要关联。规避“开工、延误和暂停”风险的策略,即项目设计阶段,设计进度的跟踪,合理开展招标工作的策略,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全面了解项目现状,做出可行承诺的策略,工程实施阶段,项目参建各方积极对工期进度跟踪管理的措施,是应对“开工、延误和暂停”风险的主动风控举措。当发生工期异常时,承包商应对工期做出积极修正,经由业主/工程师对其进行核准和确认后,可根据合同条件,要求业主进行合理的工期和费用的补偿,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双方利益。

参考文献

[1] 秦学珍.海外工程项目“现场异常情况”风险应对研究——基于承包商视角[J].建筑经济,2014,35(10):30-34.

[2]程建,张辉璞,胡明.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07(9):59-62.

[3] 李志永.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非正常降雨引起的索赔[J].国际经济合作,2007(10):58-61.

[4]刘建.FIDIC合同条件下的变更索赔管理及实例分析[J].建筑施工,2019,41(7):1395-1396.

[5]刘惠敏,陈坤韡.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的博弈模型[J].运筹与管理,2017,26(7):39-47.

[6]刘建.FIDIC合同条件下的变更索赔管理及实例分析[J].建筑施工,2019,41(7):1395-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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