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资源开发途径探索
2020-09-02陈敏瑞
锋绘 2020年5期
陈敏瑞
摘 要:文化资源常被人们作为一种从事于文化的生产所必须的前提准备而存在,而历史文化街区既然作为政府核定公布,并依据《文物保护法》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单位,就无疑代表着在历史文化街区中沉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因此在历史文化街区中就具备了发展文化产业所必需的先天优势。本文将以济宁市任城区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街区为例,从政策、经济、受众等多个角度出发,以“有机更新理论”、“木桶理论”、“协同创新理论”等相关理论为主要支撑,并在此基础之上充分借鉴相关国家、行业的优秀发展经验,力图能够探索出一条在历史文化街区中,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相得益彰的协调发展之路。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文化资源;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1 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街区概述
1.1 济宁太白楼与“诗仙”李白
济宁太白楼位于济宁市中区古运河北岸,太白楼路中段路北。据《山东通志》记载,其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唐代贺兰氏所经营的“贺兰酒楼”,原址坐落于古任城东门里(今小闸口附近)。自李白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移家至济宁任城算起,前后共在此地生活了二十余年。即使李白在游览金陵(今南京)时,仍思家心切,题诗《寄东鲁二稚子》,由其中一句“南风吹归心,飞堕酒楼前”可见济宁太白楼在李白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后在李白逝世近百年时的唐懿宗咸通二年(公元861年),吴兴人沈光过济宁时为该楼题“太白酒楼”匾额,并记《李翰林酒楼记》一文,“太白酒楼”自此成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