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失灵的体制性根源及其矫治
2020-09-02褚添有
社会科学 2020年8期
摘 要: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央政府为了确保所制定的多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就需要建立对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因此,地方政府行為表现与中央政府提供的激励结构直接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表现出色,但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表现却不令人满意,其根源就在于中央政府所提供的激励结构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因此,中央政府要想根治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失灵问题,就应该立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原有的激励结构进行系统性重构,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关系;生态环境治理失灵;激励结构
中图分类号:D630;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8-0064-12
作者简介:褚添有,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广西 桂林 541004)
一、问题的提出
西方国家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凸显较早,故而其学者对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亦起步较早,成果丰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环境联邦主义理论视角的探讨。Stewart认为,环境治理责任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这样可避免出现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失灵问题①。Saveyn和Proost等学者则主张环境治理分权,认为中央政府一刀切的方法会带来环境福利损失②。但也有一些学者如Konisky、Woods等认为,由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也并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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