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09-02惠志娟黄继雄
社会与公益 2020年2期
惠志娟 黄继雄
摘要: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个别城市开始探索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的模式,但至今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的政策。在学习和借鉴其他省市有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广州市于2016年出台《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试行办法》,积极探索具有广州地方特色的孤儿成年后安置模式。本文将通过对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对策。
关键词: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
一、广州市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的现实需求
1018年广州市儿童福利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截至1018年底,广州市总共有孤儿1800余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约有1500人。据统计,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數达到200余人。早在2006年,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通过向政府申请廉租房创办“青年公寓”,建立就业“中转站”机制。“青年公寓”的设立对孤儿成年后从“供养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孤儿成年后户口仍属于福利院集体户,住房也是福利院为其租赁的,他们对福利院仍存在较强的依赖心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孤儿成年后福利院对他们已没有监护的义务和责任,但仍要担负其就业、住房、医疗等事务,远远超出福利机构的职能范围,孤儿成年后的社会安置问题成为困扰机构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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