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新理念研究
——对江苏省C 市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模式的实证研究
2020-09-02夏纪森吴名驰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0年4期
夏纪森 吴名驰
引论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关系未来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然而,由于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中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近些年来呈现直线上升的态势。目前,在青少年中出现的“严重不良行为”非常普遍。如今,青少年犯罪已经与毒品危害、环境污染并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至2016年,青少年犯罪率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占到16.8%,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占比高达17.5%①参见马麒:《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及审讯对策研究》,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 年第1 期。。
毫无疑问,这些青少年本来有创造美好未来的无限可能,但因为懵懂而迷失,因为犯下的错误而在花季年华身陷囹圄。他们渴望心灵的抚慰、社会的关爱,渴望从泥淖中挣脱而出。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的修改中新增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项制度的出台为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悔过自新并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现282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主要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置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考验期,由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由此,在考验期间进行的这项监督考察就成为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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