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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捕禁养背景下 加强渔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2020-08-24周炳忠储剑峰江苏省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江苏农村经济 2020年7期

周炳忠 徐 晔 储剑峰 张 婷/江苏省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泰兴市长江干流水域开始实行为期10年(暂定)的全面渔业禁捕。为持续修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泰兴市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市中沟水产品养殖的意见》,对水产养殖行为进行了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全市范围内的干河中沟已禁止水产养殖。

泰兴市境内拥有24.2公里长江岸线、4500余条市乡河道,21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大大小小的人工湖也不断涌现。虽然长江干流全面实施禁捕,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漠视法律、铤而走险,长江干流非法捕捞行为将在一段时期内难以彻底清除。全市中沟干流禁养之后,其间蕴藏的丰富渔业资源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受利益驱动而偷偷捕捞。因此,在全面禁捕禁养背景下,渔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必然会转移到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上来。

渔政执法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现有的渔政执法能力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现有渔政执法力量难以满足渔政执法监管需要。丝网捕鱼、鱼鹰捕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日益增多,各类投诉举报应接不暇,执法人员疲于奔波,往往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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