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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客运站项目消防炮改造设计”论证

2020-08-19管治均

锦绣·下旬刊 2020年4期

管治均

摘 要:本文通过对某客运站消防水炮系统设计的论述,从规范依据、工程实际应用层面,论述消防水炮替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依据及其优缺点,通过本文,对此类系统设计应用有一个较全面的理解掌握,为今后设计工作中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消防炮;改造设计

一、本项目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根据本项目当时执行的消防规范以及现行消防规范,论述本项目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论述本项目可利用消防炮等自动灭火系统替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老规范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老规范(本項目当时执行的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明确规定,本项目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条文: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办公楼等;

(二)老规范规定可用消防炮代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老规范(本项目当时执行的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明确规定,本项目可利用消防炮等自动灭火系统替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5.7 建筑面积大于3000m?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三)新规范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现行新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3.4.2条规定,本项目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规定可利用消防炮等自动灭火系统替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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