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高校音乐教学中的审美理论
2020-08-13胡永强
高教探索 2020年7期
从高校音乐教育学科形成角度出发,音乐审美问题属于知识学范畴,即高校音乐学科概念体系构建及逻辑模型演化均具有一定抽象性,尤其是音乐审美理论主要源于对前人音乐“审美知识”的确认与继承。但知识学兼具理论学科与应用学科的双重属性,以純粹的理论视角审视高校音乐教学中的审美知识,显然是失之偏颇的,还需基于音乐教育实践进一步加深对音乐审美的思考。聚焦音乐教育实践领域,关于审美思考可从两个维度展开:其一为文化维度,音乐是文化生态系统中的种类之一,在固定文化场域演变的过程中,必然形成民族性、历史性、社会性等审美伦理,而相关审美伦理并非形而上的空中楼阁,它们均源自文化的物质性基础,如乐器的选材与工艺、乐谱的表达与识别、诗词的融合与协同等,这意味着音乐审美是一种“参与性审美”,而非独立于文化基石之上的艺术形式。其二为美学维度,高校音乐教学不仅是让学生掌握音乐技艺的手段,也是展开美育熏陶的重要途径。而判断一种或一类美学知识是否具有学术上的合法性,关键取决于它在审美实践中是否具有可行性。现实中不难发现,音乐是文化内卷化的主要破壁力量,它不存在类似文学、绘画、舞台剧等艺术形式的介质壁垒,仅以声音作为传播途径的前提,不同音乐形式及风格可以实现很好地融合,即便在跨文化视阈下也不影响受众接受。同时,声音作为一种无实体媒介,它所形成的审美体验是针对人类精神情感层面的,是不存在直观具象认知效果的,受众需要沉浸其中才能完成音乐审美的意义建构,从这一角度说,音乐审美是一种“体验性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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