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分级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2020-08-13高霞
就业与保障 2020年8期
文/高霞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的不断攀升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就家庭而言,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现有家庭逐渐呈现“4-2-1”或“4-2-2”模式,使得现有劳动力既要抚养孩子,又要肩负照顾多位老人的压力,老年人极高的患病率很容易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就社会而言,“医院不能养老,养老院不能就医”的社会化医疗照护问题日渐凸显。就国家而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既是我国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所面临的一只“拦路虎”,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构亟待解决的难题,这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应对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疾病结构慢性化等风险的重要举措,将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1]。
德国不是世界上最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但它是世界上首个以立法形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从1995年正式实施到至今已经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保障体系。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参保对象到保障水平都有着其独特之处,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找出中德两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存在的差距,从而为更好地发展我国的长护险制度提供合理对策建议,这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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