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科创体系发展的深度思考
2020-08-11金李
民主与科学 2020年2期
金李
最好的科创鼓励政策,要建立在对人性的深度理解上。应该精准分析研发企业负责人和一线科研人员的深度需求,设计出实事求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鼓励长期核心创新的激励机制,并且公开透明,全社会集思广益,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一、美国真实的科创体系
美国国力强大,实力雄厚,经济纵深大,所以,在科技创新方面它采用固本强基策略。政府主要是通过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基础研究的投资,提升基础研究能力,从而全面系统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保持可持续的内生创新能力。政府本身不强调直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因为美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发达的金融市场,所以市场的力量可以自行完成科研成果的转化。甚至很多科技原创发明在美国而最终在日本、欧盟等进行市场化转化,也就是说,美国对于R(Research,研究)的重视强过D(Experimental Development,试验发展)。相比之下,日本、新加坡在基础研发上的政府投入较小,其有限的政府投入资源主要是帮助企业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
美国的科创体系布局之所以与他国不同,盖源于美国真正核心竞争力所带来的自信。美国动员全世界的科技力量为己所用的能力是其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美国不仅能够自己培养人才,还能够从全世界把最好的人挖过来;不仅能够挖已经成才的科学家,而且能把很多其他国家最优秀的“毛坯”拿过来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美国给优秀科技人才提供了长期的上升空间,包括各种头脑风暴、强大的研发条件以及优越的生活待遇,这些都是美国强悍的科技研发能力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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