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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和非等级的正义及其辩证统一

2020-08-09杨自由

江汉论坛 2020年7期

摘要:每个理性的人都秉持某种“应该”,即一组关乎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的道德信念,也就是某种正义观。正义不是先验的,它体现在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必然与行动及其结果相关。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可化约的应该和正义,一种可称为结果论,认为人们应该得到与其社会地位或行为的现实结果相称的报偿,对应等级正义;一种可称为人本论,主张不论社会地位和行为结果,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或所欲的报偿,对应非等级正义。马克思基于不同的历史发展考察正义问题,认为等级正义在人类“史前时期”不可避免,但终将被共产主义非等级正义所超越。马克思把两种正义放置在历史的进程中辩证地统一起来,为“理性与现实的和解”开辟了道路。

关键词:应该;等级正义;非等级正义;马克思主义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等级的和非等级的正义研究”(19BZX003)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7-0049-07

什么是正义?如何描述其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这一追问不仅关涉形式逻辑下静止不变的正义定义,而且还关涉辩证逻辑下正义的发生和发展,从而联合构成一个完整的追问:当我们谈论正义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一、正义是“应该”得到了实现的状态

很多重要的理论家都以他们各自的方式讨论过正义的定义问题,但就本文所欲求的一个描述性的正义定义而言,这些理论家的很多经典说法仍给人言不尽意乃至言不及义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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