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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保障发展中的政府责任

2020-08-04周洁

青年生活 2020年23期

周洁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和发展过程中,一直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干预,政府力量是推动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介入社会保障是履行政府责任的表现,是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是通过强制性手段保障全体公民基本权利的手段。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长期扮演“全能型”政府角色,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

关键词:社会保障;政府责任

一、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社会保障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梁雪珍(2011)认为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有其持殊的属性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同时一部分也具有准公共性的特征;胡佳(2007)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正外部性;杨辉(2007)认为:政府介入公共产品的生产可以有效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且政府的抗风险能力较强,因此政府部门可以设计合理的制度来保证社会保障制度风险共担。虽然,学者们对于社会保障是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存在争议,但是均承认社会保障的公共性,正是因为社会保障具有公共性所以需要由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制度运行和建设等方面责任。

从政治学视角来看,国家是集合了全体人民共同要求和共同意志的具有最高权威的道德共同体[1],政府及其公共权力产生于人民直接或间接的授权,政府对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保障制度是为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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