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视域》有感
2020-08-04葛莺莺
青年生活 2020年23期
摘要:在法治国家里, 法律无疑是实现利益协调的最好手段。而经济法是则国家调整、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关键手段。尤其是在“行政调节失灵”的社会大背景下, 以控制政府的过度权力为目标, 以实现对市场主体让渡权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而逐步形成的。调整由国家或政府主导的多元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经济利益关系, 以实际经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经济;行政干预
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正在生成“新类型”,开启发展的“新阶段”。本书基于学界的既有研究,探讨了政府与市场、改革与法治、宪法与经济法这“三大关系”,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了发展理论、分配理论、风险理论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危机理论,强调有效发展、公平分配,以及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和危机,是经濟法的重要功能和调整目标,而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和目标,必须大力推进经济法的法治建设,并不断提炼中国的经济法治理论。
本文笔者主要从金融危机的经济法解析这一节来谈一谈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和思考,本书以2008年爆发的号称“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作为切入点,从经济法理论的角度,来解析金融危机的产生、扩展、解决等相关问题,从而说明经济法对于解决金融危机的重要价值。
正如本书所讲,金融危机的产生是因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重要因素所导致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生产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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