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师学前教育专业中声乐能力的综合培养及要求
2020-08-04赵赛前
青年生活 2020年23期
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对象即幼儿教师。根据在校授课教学对象的培养要求,艺术教育作为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当针对目前幼儿音乐教师在唱歌课(声乐课)的实际教学需求以及幼儿学习的一般特性作出具有实际效用的一些要求和探索。
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对象一般针对的是3-6岁的儿童。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根据她们的年龄嗓音特点、学习能力、学习基础等方面综合判断进行适当的儿歌教学。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是学前教育的儿童唱歌课,幼儿教师教授的内容都是儿歌,但我们高师教师大多都是专业的声乐学习者,我们都进行过长期的成人声音训练,我们每天练习的都是不同程度的成人乐曲。那么一方面面对高师的教学对象为成年人,另一方面培养的幼师在今后的教学中教学对象则是幼儿,很明显年龄的差异给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年龄的差异性问题是我们在教学之前就应该进行思考并找出解决的方法,否则我们麻木的以传统专业化的声乐课程进行教学,将会给“教”和“学”的人带来很多难以预估的失败教训!
在声乐课的教学设计中,根据学生的实际综合培养要求和今后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们要求2-3个学期的声乐学习期,学生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儿歌的识谱视唱能力
学前教育的学生在幼儿歌唱教学中,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求幼儿教师教唱的基本都是儿童歌曲,且我们也不建议使用成人歌曲进行儿童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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