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一点思考
2020-08-04张丽娟
河南科技 2020年9期
张丽娟
摘要:专利法不支持条款是实审中重要的实质性条款,属于驳回条款,也是无效条款。本文结合一个案例针对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情形,从不支持判断方法、立法本意等方面给出一些思考,与实审审查员共勉。
关键词:不支持;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中图分类号:D923.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9-0057-03
1 问题的提出
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通常要对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进行审查。实际审查中,审查员通常关注独立权利要求的支持问题而忽略从属权利要求的支持问题,特别是当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对于从属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判断容易被忽略,以下结合案例说明。
发明名称:一种混压板的压合方法。
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多层印刷电路板采用不同的材料,材料之间的涨缩率并不相同,并且越来越多的线路板设计成不对称的结构,压合后的成品板容易发生严重翘曲的问题,无法满足线路板平整度的需求。
解决问题的关键技术手段和效果是:通过将涨缩率大的第一芯板先进行整体或者分多组压合,得到一张或多张子板,然后将所有子板和涨缩率小的第二芯板进行第二次压合,由于子板较原有的第一芯板厚,刚度增强,且已经经历过一次涨缩,在第二次压合时相比于未经过第一压合的第一芯板,其涨缩率趋于稳定。因此,相比于直接将所有的第一芯板和第二芯板整体进行压合,两次压合的压合方法能够明显改善混压板翘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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