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解析
2020-08-03骆国城
财会学习 2020年16期
骆国城

摘要:合并方取得被并购方整体资产,常见的对价形成可归为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以及承担债务四种。文章结合案例资料分别阐述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方式下,合并方给付各种对价方式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相关税费规制;分析比较了不同控制方式以及对价形式下,合并方确认计量并购资产、合并价差以及相关税费等方面的异同要点。
关键词:吸收合并;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对价形式;账务处理
一、引言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这两类合并业务下又可以分别细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方式。其中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支付适当对价给被合并方原有股东交换取得了被并购方整体资产,合并后被合并方法人资格以及会计主体消失,被合并方原有资产负债形成为合并方资产负债的组成部分,合并方按照约定给付对价形式及其数额。常见的对价形式可归为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以及承担债务四种。财会[2014]14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下文内容结合案例资料分别阐述不同控制方式和对价形式下,笔者对合并方确认计量并购资产负债、合并价差以及相关税费核算方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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